组合 因素 乃(王)心卿士庶民龟筮 序号 结果 1 大同 + + ++ + 2吉+ - -+ + 3吉- + -+ + 4吉- - ++ + 5 作内吉作外凶 + - -+ + 6 周静吉用作凶 + + +- - 显然,这是个神人共决系统。天人同心,为大同;任何人,无论“乃心”、“卿士”、“庶民”之一与天同心,亦为吉。值得注意的是四、五的组合。庶民与天同心为吉(组合四),而仅与上帝同心,却是内吉外凶(组合五),显示庶民与王在这一决策系统中的作用并不等效,庶民重于王。而组合六,天人完全相左,前途也不完全是凶。如果再加上所言“三人占,则从两人之言”,人在其中的回旋余地就又扩大得多了。参照《洪范》其它部分,例如其对“五行”、“五事”、“八政”、“皇极”等部分的论述,这种思想倾向就更加显豁。 神人交感共创历史,共决未来的思想在周初得到充分的发挥。在上引《洪范》“九畴”之八“庶征”一节就有明显的表露。全面表现出这种思想的代表人物则要数周公。 《尚书》中的《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多士》等篇,记述的是他的政治演说,其引征历史、证明现实、展望未来,都贯穿着神人交感的思想。他认为,夏、商、周均得天命,其中的圣明者,都是听天命尽人事的。如殷的中宗、高宗、祖甲,到周的文王,他们敬德爱民,谦恭勤勉,“登闻于天”,上帝降福。相反,夏桀、殷纣,为非作歹,“故天降丧”。实际上“上帝引逸”(《多士》),只要桀、纣“适逸”,上帝也会改变主意的。周自太王、王季至文王,“克自抑畏”,特别是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皇暇食,用咸和万民”(《无逸》),“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接受天命的周王朝只能“上下勤恤”,才可以说“我受天命”,才可能“丕若有夏历年,式勿替有殷历年”。(《召诰》)只有:“不敢不宁于上帝命,弗永远念天威,越我民罔尤违,惟人”。(《君奭》)不然,虽“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沉;我亦不敢知曰,其终出于不祥”。(《君奭》)前途实在堪忧!概括起来,就是“天命”于王,王敬其“德”,“敬德保民”;而天从民欲(《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天考王德,交感而演进。 周公还强调以历史为“监”(鉴)。按《诗·大雅·荡》,这个“鉴”字是周文王首先提出来的:“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文王》又说:“宜鉴于殷,骏命不易。”周公继承了这一思想并随时张扬。《康诰》说:“予惟不可不监。”《酒浩》说:“我岂可不大监抚于时!”《梓材》说:“若兹监。”《无逸》说:“嗣王其监于兹。”《君奭》说:“肆其监于兹。”而《召诰》说得更痛切:“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都是引同类或相似的既往之事的败坏,作为现实行为或举措的警戒。隐含其中的思想根据是,相同或相近的条件下,对相同的或相近的处置对象,采取相同或相近的处理方法,必然会得到相同或相似的结果。从历史与未来的角度看,它透露出了未来可知和何以知的自觉意识。这种思想自文王首发于前,周公力倡于后,虽没有任何人出来加以理论的证明,但国人深信不疑,成为中国运用历史知识而经世的主要方法。《易·系辞》的“彰往知来”、《礼记·经解》的“疏通知远”,直至章学诚强调“智以藏往,神以知来”(《文史通义·书教下》)等等命题,其核心还是一个鉴字。它在理论上的发展,远远不及它实际应用中所表现出的思想的广度和深度。这需要细致的分析和阐述,非本文可以容纳,只好留待另文了。 宗周人对历史与未来的认识,观《诗》之《雅》、《颂》与《书》,如影随身,几乎完全相同。例子很多,兹举《诗·大雅·皇矣》为说:“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彼二国,其政不获。维此四国,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廊。乃眷西顾,此维观宅。”周的开国史,是上帝决策成就的,但迁于岐而“作之屏之”、“修之平之”、“启之辟之”、“攘之剔之”却是受命之王率先民而为。此后“帝省其山”,感到满意,又“度其(文王)心”、“貊其德音”,于是告诫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诞生登于岸”,于是“(文)王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伐密获胜;帝又“谓文王予怀明德”,“顺帝之则”,颁布了“伐崇墉”的命令,于是文王“是伐是肆,是绝是忽”,从此“四方以无拂”。这类神人共创历史的颂歌,在殷商和宗周的殿堂中回旋,也在各诸侯国的神庙中飘荡。时人的历史观随时得以播种和滋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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