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堂书钞》的体例,一般地说,是在每一类目里,把典籍中有关的材料汇集在一起,每一事摘出一句,然后以小注的形式说明文句的出处、上下文以及有关的解释,注文中间或出现虞世南的案语。如卷九五“艺文部经典一”“六籍”之下有:“班固《东都赋》云:盖六籍所不能谈,前圣靡得而言焉。谨案,六籍,六经也。”。这是《北堂书钞》中最常见的形式。还有一种形式。与这种形式基本相同,但摘出的句子下无小注,或有小注也只简略地说明出处。如卷六“帝王部孝德十四”: 克谐以孝永言孝思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惟余小子夙夜敬止富有天下不足解忧舜大孝禹致孝孝友闻于四方…… 此例自始至终无一注文。另有的虽有注文,而仅表明引文出处,并无其它解释,出现这种情况,估计非撰者所为,而是传抄者一己私意全部删去或部分删掉造成的。《北堂书钞》另一种形式,与前两种相去较远,采用某某书曰……的形式,偶有注释,多铨释词语,另外,引文一般较长。如卷五十“设官部总载三公”,“《礼记》曰:孟春之月,天子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之下,引郑玄曰:“帝,上帝。藉,天子藉田千亩,以供上帝之粢盛”。“天子三推,公五推,卿诸侯九推”之下:“推耒发土。”就《北堂书钞》全书而言,这种形式所占比重较小,而采用这种形式的类目中,引书多为隋以前旧籍,所以不宜武断地认为,这部分内容为后人所补。但是,从引文的情况也看不出非用此形式的必要,因为不论引文长短,都可以加注标明其出处。值得注意的是,《艺文类聚》、《太平御览》也采用这种形式,可不可以认为,这是《北堂书钞》对一新类编文献形式的尝试?另外,例中《礼记》引文的注不见于今传《礼记》郑注,这是因讹传而面目全非,还是《北堂书钞》不用正文、注文一起引的方式,用了别人的注?由于《北堂书钞》成书去今久远,流传情况复杂,有关材料不足,所以两种情况都有可能,还须进一步深入研究。 《北堂书钞》作为类书,其内容是遵照一定宗旨,把诸典籍中对某一种事物的描述,按类目重新编排组合,故须广征群书。据孔广陶统计,《北堂书钞》引书,除集部外,约八百多种。每种书采用的数量,多至一千几百多条,少至三两条,多少不等。孔广陶曾仿《太平御览》卷首的《经史图书纲目》将《北堂书钞》注明的引书,编成《北堂书钞》引书书目,对了解《北堂书钞》引书状况颇为有益。对于《北堂书钞》引书的断限,严可均有过研究:“所钞之书,皆三代、汉、魏,迄于宋、齐。最晚者沈约《宋书》、萧方等《三十国春秋》、崔鸿《十六国春秋》、魏收《后魏书》,其诗、赋、颂则颜、谢、鲍为最晚,陈、隋只字不钞。”(《铁桥漫稿》卷八)《北堂书钞》多引隋以前旧籍,如引吴时《外国传》、《语林》、谢承《后汉书》、王隐《晋书》、《俗说》、《四王遗事》、《九州春秋》、《五经异议》等,然而这些典籍,“今世亡其本十盖八九;其存者,亦流俗写变、残阙误讹,不为典要。”(《铁桥漫稿》卷八)将《北堂书钞》所钞典籍,与今尚存原典籍相比,若以诸经为例,则与孔颖达、陆德明所校定的本子颇有不同,而《北堂书钞》所引往往于义为长。清代学者孙星衍在《明钞本北堂书钞跋》中对此有所涉及: 如引《易》“君子以恐惧修省”作“循省”,引《书》“询事考言,乃底可绩”,无“言”字,“播时百谷”作“是”,……不独异于开元所改文字,且为隋以前所传旧本。按《史记》述《尚书》“询事考言,乃言底可绩”云,“询事至而言可绩”,则知“底”为“至”,“乃言”之“言”当为衍字,得此书正之。……又引“其克有勋一乃心”,今《书》无文,唐以前今文《泰誓》尚存,或是篇中语,未敢定之。 《北堂书钞》所引旧本较今本为胜,不仅表现于诸经,于子史诸书亦如是,对此孙氏也有充分的阐明: ……如《海内北经》“濮水出鲋鱼之山”,其山正为濮水所经,今本作汉水,地理不合。……引《吕氏春秋》“墨者巨子腹鞟”,“鞟”从“革”,今从“黄”,俱无此字,疑“鞟”为“鞹”省。……引《汉书宣帝纪》“骨肉之亲,粲然不殊”,有“如淳曰:‘粲或作散,殊或作诛也。’”今本无如淳注,师古注亦甚谬。……此皆足证古本书传与流俗本不同,实为至宝。 《北堂书钞》保存了大量今已亡佚的隋前旧文献,对于后世了解这时期的文献状况,勘定现存部分典籍,确为至宝,而虞世南撰《北堂书钞》,对文献分类、整理的功绩也是不言而喻的。 艺文类聚 《艺文类聚》是唐初撰成的第一部类书,据《旧唐书·令狐德棻传》载,武德五年,令狐德棻“与侍中陈叔达等受诏撰《艺文类聚》。”而从《旧唐书经籍志》以来,对此书撰者的著录,均题欧阳询,欧阳询是《艺文类聚》序的作者,另外《唐会要》亦载此书由欧阳询奏上,所以不难说欧阳询是《艺文类聚》的领修,当然也就应题名撰者了。至于《艺文类聚》的成书时间,《旧唐书·欧阳询传》有载:“武德七年,诏与裴矩、陈叔达撰《艺文类聚》一百卷,奏之,赐帛二百段。”估计武德七年《艺文类聚》业已完成,另据《唐会要》卷三六载,“武德七年九月十七日,给事中欧阳询奉勅撰《艺文类聚》成,上之”。进一步证明《艺文类聚》成于武德七年。 《艺文类聚》一百卷,分四十六部,而《四库全书总目》则称“为类四十有八”,《燕京大学图书馆目录初稿》类书之部又称“凡分四十七门”,出现这样的分歧,其原因在于对原书卷八一“药香草部上”和卷八二“草部下”的计算方法不同所致。《四库目》视此二卷为三部,《燕大目》则以“药香草部上”为一部,“草部下”为一部。撰者既然分为“药香草部上”和“草部下”,就说明他视其内容为一部,分上、下只是因其内容繁多而已,所以,《艺文类聚》全书分四十六部。部下有子目。正式子目七百二十四,另外有三个附目,即卷八一“草”目下附“香”,卷八八“木”目下附“花叶”,卷九十“黄鹄”目下附“玄鹄”,而“玄鹄”在正文中实际分列一目,所以,说《艺文类聚》有子目七百二十五亦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