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贫困陷阱:少数民族地区信贷扶贫政策反思(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8:11:43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 史源渊 参加讨论
三、信贷扶贫的新贫困陷阱 为了鼓励农民创收,政府在帮扶贫困户方面制定了非常实用、便捷的小额信贷政策。贷款的便捷性,为当地的农民家庭解决了很多资金难题,但是同时也带来了问题。 (一)信用评级制的负面影响 信用评级的好处是,无须担保人,仅利用村庄熟人社会的关系体系,对每一户村民进行信用评定。以此来作为标准审批贷款资格的好处是,简化了贷款程序,为农户贷款提供了方便。并且,村庄熟人社会的信用评价体系非常客观,对于信用社来说真实可靠,没有增加放贷的风险。但是,这种便捷对于农户来说,促进了贷款家庭的覆盖面。以前不贷款的家庭,或者“可贷可不贷”的家庭,现在因为贷款便捷,一旦遇到一点点资金问题,都会选择去信用社贷款。同时,信用评级制是累积制,每次的借款一还款行为都可以积累信用记录,越是借贷行为多的农户,信用级别越高,借贷额度越大。例如,某农户借了5万元小额贷款,三年后要求还款,他可以向亲戚朋友借钱把这笔钱还上,这时他的信用记录增加,他不仅可以再次借款,用这笔钱把亲戚朋友的钱还上,同时他的信用额度也在这一来二去的借贷行为中提升,以后他能贷更多的钱。这种信用评级制度,使不贷款的家庭进入“贷款”,使贷款的农户贷款经验越来越多、额度不断升级。 (二)贷款用途的消费性 农民贷款通常不用于发展,而用于消费。政府信贷扶贫的初衷是为了帮助农民在发展生产中解决资金难的问题,然而实际上,农民通常解决的都是生活消费中资金难的问题,例如买房、买车、结婚等。如果是用于生产的贷款,理论上对于农民家庭来说具有创收的价值。但是,如果是用于消费的贷款,则往往是追求“符号”价值,尤其是一些农民盲目攀比,随着提前消费陷入了物质消费的“泡沫繁荣”。 (三)利息支付制的长期致贫效应 利息支付制虽然减弱农民家庭短期偿还压力,但是却增加长期偿还成本。农民通常是短视的,在乎即时效益。利息支付制可以通过定期偿还利息,使得本金一直处于正常借款状态。它的好处是可以减缓农民的还款压力,无须本息一起偿还,只要能够一直还利息,本金仍可以接续,但是农民还款仍属于长期压力。信用社因为能够一直收取利息,所以始终盈利,但是对于农民来说,他的长期偿还成本在不断增加,如果借款时间长,可导致利息总额超过本金数,最终出现因不断支付利息引发致贫效应。 如此一来,原本用于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的信贷政策福利,却把农民引入了更深的贫困。看似是利于农民生活的“福利”性质的贷款,解决了农民的一时之急,但却由于当地农民家庭缺乏生产能力,而使得“福利”成为“陷阱”,诱发了农民新的贫困循环。据当地乡镇信用社工作人员统计,本金无法按期偿还,需要接转的用户比例达到70%~80%。可见,当地绝大多数的农民家庭都要进入贷款所带来的长期利息支付的循环中。而如果农民家庭自身的生产发展能力没有提升,一部分的农民家庭则会陷入“致贫”的信贷陷阱中,家庭始终赤字,且不断追加,最终不堪重负,走向破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