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一经验与后来的“十大军事原则”第四条是一致的。
七战七捷结束后的当天,粟裕也在《四十五天自卫战的简述》里总结了战役的经验。针对此战中“撤出如皋、海安是战略上失败”的一些错误看法,他认为:“
我们不要轻易放弃要地,但更要保存有生力量……如果我们死守海安……把有生力量消耗了,那么海安仍旧要放弃的。那样,就与我们主动撤出大不相同,正中敌人的毒计。海安撤出后,不但我们的有生力量保存了,而且转入了主动,待机作战……消灭了敌人的有生力量。因此,大家要记住:谁保存了有生力量,谁就会胜利;谁消耗或者丧失了有生力量,谁就会失败。”
这一“消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不以保守城市为主”的经验,后来和其他战区相似的经验一起,被毛泽东概括为“十大军事原则”第三条。
1946年10月至11月,粟裕指挥华中野战军进行了涟水战役,歼灭国军九千人,其中包括蒋介石“看家”的王牌整编七十四师六千人。这一仗前后,粟裕忙里偷闲,利用战斗间隙对部队进行整训。
不久,他与野战军政治部主任钟期光一起,总结出了“立功运动”、“溶化俘虏”、“评定伤亡”等部队政治工作经验。这三项可以申请专利的独创经验,成为华中野战军以及后来华东野战军“政治工作的三把钥匙”。 其中,“立功运动”的经验在1946年11月被延安新华社广播推广,被称为“人民自卫战争中的一个创举”。 不久,延安的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多次发表新闻与短评,高度评价这一运动。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此后,“立功运动”迅速在中共所有部队和各个战略区得到推广,对保证战斗任务的完成和加强部队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
建国后的1955年,中共军队首次实行军衔制,其中元帅授衔条件中“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一条标准,也隐隐约约可见“立功运动”的影子。“溶化俘虏”,也就是注重对俘虏士兵的教育争取工作,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方针政策,以此“瓦解敌军”、“壮大我军”,最后达到了“即俘、即补、即战”,使自己的对手和“冤家”,几乎变成自己源源不断的补给队。
七战七捷后,被俘的国军士兵多数是来自社会底层、饱尝生活艰辛的穷人。经过华中野战军的忆苦教育,都怀着对美好新生活的向往,立即掉转枪口,向原来战壕的“弟兄们”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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