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毛泽东是在指挥一支“国民党军”打国民党,虽有些夸张,但也不无道理。 这么典型而独到的经验,毛泽东在五个月后欣然将其概括为“十大军事原则”第九条,是理所当然的。 “评定伤亡”,是总结伤亡较多的经验教训,不仅增强了官兵之间的团结,而且促进了学习战术、技术的积极性。
钟期光后来回忆说:“粟裕同志对此做了深入的研究,科学地提出了‘评定伤亡’,不仅追究非战斗减员,而且对战斗减员也发动群众进行具体分析。”
他认为,过去只强调“三猛(猛打、猛冲、猛杀)”战术,往往伤亡太大,但“开展‘评定伤亡’活动后,大大减少了不必要的伤亡,有利于保存有生力量”。
这当然不是粟裕心血来潮的突发奇想。早在1928年,他还是红四军二十八团的“小”连长时,就给麾下的大队长“传经送宝”说,作为指挥员,要“尽可能地减少伤亡”。 他还动情地说:“同志们参加革命,老乡们送子上前方,送郎当红军,不是为了死,而是为了活,活得更好。”
粟裕“评定伤亡”的这一经验,也很快被推广到其他野战军。1947年12月,林彪的东北民主联军就曾以《华东解放军始创战评》为题,介绍了华东野战军的经验,并收入了《连队工作丛收之一》的册子,成为基层干部必读书目。 一向以“三猛”战术著称的林彪(他主张的“三猛”,最后一条是“猛追”),大概从中受到有益的启迪了。 短暂的整训后,华中野战军如虎添翼,战斗力已是突飞猛进。
从1946年11月到12月,粟裕又指挥部队创造了盐南大捷,被延安《解放日报》称为“粟裕将军所部的第十一次大捷”。不久,粟裕又负责战役指挥,马不停蹄,创造了宿北大捷。 在如此频繁的战斗间隙,还能忙里偷闲休息和整训部队,并取得巨大成效,这当然是一条很好的经验。 于是,毛泽东加以概括后,成为“十大军事原则”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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