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黄谭永来说,自己的另外一个困局则是:始终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他尽量减少上街,绝不敢犯案,因为害怕碰到警察。“我是生活在黑暗里的一个人,没有身份,害怕被遣返回去坐牢,又担心被老板知道身份。”黄谭永说,虽然能靠工作 谋生,但自己始终过得不开心。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2008年3月,正在餐厅工作的黄谭永,突然肚子剧痛无比,餐厅的同事立即叫救护车送他去附近的医院抢救。但恰巧他所用身份证的真正主人也同在医院求诊,香港医院电脑联网系统立刻发现其中有问题。 “当医生进来询问时,我当即知道,自己在香港的借住生活到头了。”随后,就像他29年来想象过无数遍的场景一样,他被带去了警署,录口供,自己偷渡的身份曝光,再往后就是进法院当被告,接着就是入狱。因为涉及非法入境和盗用他人 身份两项罪名,年近七旬的黄谭永被判入狱。 转折的命运 按照香港法律,香港警方只要一抓到来自内地的偷渡者,就要立即遣返回内地。但黄谭永的遭遇相当特殊,由于他长期盗用他人身份,犯下严重的罪行,因此必须坐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