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德国的兴亡:德意志第三帝国仅存在12年,为时甚短,但曾喧嚣一时。1933年1月希特勒出任总理。7月他宣布“纳粹主义革命”已经完成,魏玛共和国结束与建立“第三帝国”。1939年7月,希特勒以元首的身份宣布改称“大德意志帝国”。德意志帝国的势力范围包括德国本土,被它直接吞并的国家与地区,军事占领的国家与地区以及若干仆从国。它夺取了欧洲中心地区,它所控制和侵犯的地域在东方推进至高加索与接近莫斯科,南方越过地中海染指北非,西方到达大西洋和比利牛斯山,北方直至巴伦支海。它的战线东西长2000多公里,南北超过3000公里。 德意志第三帝国是一种对欧洲的巨大的局部的控制。它与奥地利帝国和法兰西第一帝国性质有别,但就欧洲的分与和而论,它们颇有相似之处。纳粹独裁制度的建立和作用,超强的军力和民众盲从等原因决定了德意志帝国的产生与膨胀。 纳粹独裁制度的建立无疑是一个首要因素。希特勒及其“民族社会主义德意志工人党”(纳粹党)为了取得政权曾大肆宣传和以广大许诺迷惑群众,它在1932年7月和11月的两次国会选举中获得了37.4%和33.1%的选票。1933年1月,总统兴登堡任命希特勒为总理,他的同党戈林等分别担任部长职务。希特勒一旦掌权,便加紧建立纳粹独裁制度。1934年8月1日,政府颁布《德国元首法令》将总统总理的职务合二为一。次日兴登堡逝世,希特勒依法成为国家元首,凡行政司法官以及军人必须对元首宣誓效忠。希特勒与纳粹党处心积虑,步步为营,终于获得全部国家权力。 刚解放的贝尔森集中营。地点:贝尔森卑尔根,德国。拍摄日期:1945年5月 希特勒于1933年2月1日发布政府公告,将总统宣布解散国会与举行新选举的告知全国。 3月5日,纳粹党在选举中获得43.9%的选票,它与民族人民党结盟使在国会内拥有多数,从而左右法律的通过。23日国会通过“授权法”,将立法权给予政府,为期4年,国会与魏玛宪法名存实亡。该项法律的有效期后来于1937年和1941年两次得到延长。1934年初,取消了反应各邦意见的参议院。4月有关公务员的法令规定公务员必须完全拥护纳粹制度,非纳粹党员与非雅利安人将遭到解雇。纳粹党从1933年初到1934年除致力于解决中央和各邦的矛盾。先改组后取消了各邦议会,规定中央派驻专员任各邦行政长官,宣布各邦主权属于中央,并且逐渐将邦政府与当地纳粹党组织混为一体。 翻拣食物垃圾地点:贝尔森卑尔根,德国。拍摄日期:1945年5月 在此期间,政府对于社会生活作出严厉规定,以求保证纳粹党的绝对统治,纳粹政府以“保护德国人民和国家”以及“消除阶级对抗”为理由,取消了人民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权,规定纳粹党为唯一合法的政党,陆续解散了其他非纳粹的政党,严禁成立新的政党,解散了一切非纳粹的工会组织。 1933年12月的一项法令宣布纳粹党“与国家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它是德意志国家和人民的惟一的政治意志的代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