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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笔记的史学价值(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7 《广西师院学报(哲社版 杨东甫 参加讨论

二补正史所阙
    一套二十五史,洋洋数千万言,似乎不应怀疑它的周详准确,但实际上,对任何一个打算深入研究中国古代史某一部分的学者来说,仅仅拥有二十五史或者再加上“十通”之类,是难以做出多少成绩来的,更不必说其他。正史的作者们,或出于有意的回避,或出于无意的疏忽,或出于体例的限制,或出于一己的好恶,总之,他们笔下遗漏了许多本不应阙漏的重要史实,不少历史事实含含糊糊地一笔带过,只有一个骨架而没有血肉。而笔记,就可以在这方面起到不容忽视的补阙作用。这方面的事例也是指不胜屈的。
    宋欧阳修笔记《归田录》卷一:
    仁宗即位,改元天圣,时章献明肃太后临朝称制,议者谓撰号者取“天”字,于文为“二人”,以为“二人圣”者,悦太后尔。至九年,改元明道,又以为“明”字于文“日、月并”也,与“二人”旨同。无何,以犯契丹讳,明年遽改曰景佑,是时天下连岁大旱,改元诏意冀以迎和气也。五年,因郊又改元曰宝元。自景佑初,群臣慕唐玄宗以开元加尊号,遂请加景佑于尊号之上,至宝元亦然。是岁赵元昊以河西叛,改姓元氏,朝廷恶之,遂改元曰康定,而不复加于尊号。而好事者又曰“康定乃谥尔”,明年又改曰庆历。至九年,大旱,河北尤甚,民死者十八九,于是又改元曰皇佑,犹景佑也。六年,日食四月朔,以谓正阳之月,自古所忌,又改元曰至和。三年,仁宗不豫,久之康复,又改元曰嘉佑。自天圣至此,凡年号九,皆有谓也。
    改元是封建王朝的一件大事,每次改元总有其原因。但如欧阳修在其笔记中所记的这九次改元的原因,在《宋史》中俱付阙如。《归田录》中又记宋时朝廷重臣枢密使在举行国宴时不能与众大臣一起坐食,而须侍立于殿上,待宴散后去御厨里就食。这个奇怪的制度也是《宋史·礼仪志》之类所未提到的。
    《宋史·徽宗纪》及《钦宗纪》于靖康难中二帝被虏及死于北地的记载仅各有数句。于徽宗云:“明年(靖康二年)二月丁卯,金人胁帝北行。绍兴五年四月甲子,崩于五国城,年五十有四。”于钦宗则云:“(靖康二年)夏四月庚申朔,大风吹石折木。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绍兴三十一年五月辛卯,帝崩问至。”至于这父子二人在北地过的是怎样的生活、死因为何等,一概阙如,就是被虏时种种情状,也语焉不详。而我们从《避戎夜话》、《瓮中人语》、《呻吟语》、《青宫译语》、《宋俘记》等宋、金人笔记中就可窥见整个事件的过程和全貌。如这两个顾命不顾脸的皇帝在被捉后签约同意出售妃嫔公主等来抵押金人索要的赔款,各有价码;他们在北行途中的受尽凌辱(押送他们的金军官兵甚至当着他俩的面强奸其妻女);宋徽宗因饥渴病累死于荒野之中,押解士兵将尸体踢入土坑用柴火胡乱烧焦;宋钦宗被囚禁数十年后,被金人在演武场上箭射马踏而死,等等。象这些史料,不仅正史没有,其他任何著作都是难以找到的。
    明嘉靖二十一年,宫廷中曾发生一起大案,十八名宫女合伙谋杀嘉靖帝朱厚熜,她们将嘉靖按倒,用绳子勒住脖子,只是由于缺乏经验,绳子是活扣,未能及时使之断气,加之其中一人临时害怕跑出报信,嘉靖才捡了一条命,但也受了重伤。十八名宫女事后全部被凌迟处死,还牵涉到多名妃嫔。而这件事在《明史·世宗纪》中仅有三句话:“冬十月丁酉,宫人谋逆伏诛,磔瑞妃曹氏、宁嫔王氏于市。”至于宫人为谁,为何“谋逆”,过程怎样,结果如何等等,全无交代。而这事在明沈德符的笔记《万历野获编》卷十八中有着详尽的记载,详述事件经过始末,罗列十八人姓名,附以刑部处理此案的奏疏,并从起因中揭露了后、妃间的矛盾斗争。又同书《补遗》卷十四:“国初历日,自洪武以前,俱书本年干支,不用元旧号。又贸易文契如吴元年、洪武元年,俱以‘原’字代‘元’字,盖又民间追恨蒙古,不欲书其国号。”这里关于明初讳用“元”字的史实,又见于明人李诩的笔记《戒庵老人漫笔》卷一:“余家先世分关中,写‘吴原年’、‘洪武原年’,俱不用‘元’字。想国初恶胜国之号而避之,故民间相习如此。史书无所考见,姑记之以询熟典故者焉。”这一史实,就是“史书无所考见”而保存于笔记之中的。再如《万历野获编》所载嘉靖死一狮猫,作金棺葬之,令群臣作祭文超度;养云豹一只,至役勇士二百四十名,岁费粮二千八百石,占地十顷,岁租七百金等等,这类史料也是不可能从正史中看到的。
    又《戒庵老人漫笔》卷一:“邑训导张用斋庸《送知县饶公免官还乡序》云:‘洪武九年秋八月,有司钦奉诏条:“凡在官者,其族属有丽于法,听其解职还里。”江阴令饶公玄德,其族属适于法有相值者,于是得白于有司,去归其乡邑。’余观《用斋漫稿》,摘此段以见国初之法云。在今则官势重而民命轻矣。”这里记载了明初一条法令:官员有亲属犯法,要自请免职。这一制度,不见于他书,值得重视。又同书卷四录文天祥写给其妹的一封信,是极有价值的史料,这条史料不仅不见于史书,就连文天祥本人文集也失载。
    篇幅所限,例不多举。
    对笔记这种补史传阙佚的作用和价值,《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多次指出并予以相当高的评价。录数则以见其余。评宋失名《东南纪闻》:“至于韩淲之清节、何自之伉直、张惟孝之任侠、单炜之书法、赵执中之木箭、史嵩之忮忍,以及徽宗时瑞禽迎驾出市侩之术、绍兴中韦后欲观石塔得寺僧之谲谏,则皆史传所佚,补记载之阙。”评元陶宗仪《辍耕录》:“有元一代法令制度及至正末东南兵乱之事,纪录颇详。所考订书画文艺,亦多足备参证。……元代朝野旧事,实借此书以存。”评宋岳珂《愧郯录》:“其中记鱼袋颁赐及章饰之始末、公主之改称帝姬,辨论甚确。同二品之起于五代,金带之有六种,金涂带之有九种,皆史志所未备。至叙尚书之名,引战国时已有尚冠、尚衣之属,皆杜氏《通典·职官》所未及者。”同时认为岳珂《桯史》所载有关史实,“皆比正史为详备。”又评元王恽《玉堂嘉话》:“一切掌故及词馆中考核讨论诸事,始于辛酉,终于甲午,凡三十四年之事,所记当时制诰特详,足以见一朝之制。如船落致祭文、太常新乐祭文之类,皆他书所未见。他如记唐张九龄、李林甫告身之式,记平宋所得法书古画名目,宋聘后六礼,金科举之法,以及论宣谕制诰之别,……皆足以资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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