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是一个大变动的时代,伴随外国资本入侵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形成,乡村自然经济逐步瓦解,城市近代化色彩日趋浓厚,城乡关系的传统格局轰然坍塌,开始了走出旧门槛、迈向近代化的痛苦的蜕变过程。 一、城乡分离--乡村城市化 城乡分离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扩大的产物。所谓城乡分离,一方面是空间地域上的分离,即乡村城市化;另一方面是社会分工角色的转换,即一部分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源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城市逐渐成为社会经济中心。 近代以前城乡空间分离的微弱,突出表现在城市数量少、城市人口比重低、乡村城市化进程缓慢上。近代以后才真正启动了乡村城市化的车轮。空前的社会变动给停滞许久的城乡分离注入了新的活力后,冲出了落后闭塞的中世纪,闯进近代的大门。具体表现在: 1.乡村城市化进程加快。一部分乡村地区由于获得开矿设厂、通商开埠、修路建港等历史性机遇,而发展成为各种类型的城市。例如山东省的烟台、青岛、威海、龙口原来都是寂寞荒凉的渔村,由于被辟为商埠而迅速崛起为城市。江西安源本是人烟稀少的乡野,由于开采煤矿,集结几万矿工和商民,形成数里长街,一时号称“小南京”。唐山原系一小村庄,1877年创办开平矿务局后,渐形发达,京奉铁路通车,遂成重镇,人口移居亦众。石家庄直至1903年,还是荒芜村落,由于正太、京汉两路在此交汇,近代工商业迅速发展,遂成重要中转市场,到30年代已有人口10万。哈尔滨原属松花江边的一个小村镇,1898年俄国人在此开筑铁路,顿成交通枢纽,加上周围土地肥沃,地产丰富,开垦迅速,很快成为东北重镇。大连、旅顺本是一荒凉海滩,自南满支路修成通车,该地筑港开埠通商,迅速崛起,成为全国仅次于上海的第二大贸易港口。 城镇数量的增加从以下数字中可见一斑,1796-1820年松江、苏州、滦州、代州4个州府共辖有市镇235个,到1875-1908年增加为341个①。1925年东北地区1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从20世纪前的2个增加到3个,5-10万人口的城市由1904年的4个增加到9个,1-3万人口的城镇由24个增加到51个②。美国学者斯金纳尔统计,1843年中国(不包括东北和台湾)计有大小城镇1653个,1893年增至1779个③。 2.城镇人口数量增加,与乡村城市化相伴而行的必然是大量乡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从而使城镇人口规模和比重有了较大增长。据统计,1843年我国城镇人口2072万,占总人口的5.1%;1893年城镇人口2351万,占总人口的6.0%;1949年城镇人口5765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至10.6%④。上海1843年只有23万人,到1880年突破100万人,1914年为200万人,30年代初达到350万人,1949年已达550万人。 我国近代城乡分离虽有较大发展,但由于近代化因素仅限于少数地区,全国大部分地区尚笼罩于传统的政治经济势力之下,就使乡村城市化进程呈现出不均衡发展和总体落后的特征,同世界平均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世界城镇人口比重由1800年的3%增加到1900年的13.6%和1949年的28.8%)。这与中国近代社会有发展但又发展不足、滞留于转化阶段的状况是一致的。 二、城乡社会分工 近代以前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城乡社会分工非常落后,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和乡村无差别的统一”⑤正反映了城乡经济的同一性以及社会分工的落后性。在此情况下,乡村是社会经济活动中心,“耕作居于支配地位”,整个社会呈现出浓郁的“乡土特色”。“从事农业的居民自己进行农产品的加工,几乎没有交换和分工”⑥。手工业与农业紧密联系而未发生分离。城市主要作为封建政治统治中心,城市中居住着大多是官僚、地主、商人、军队以及为他们服务的仆役、奴婢、娼妓等消费性人口。城市的消费性大于生产性。城市手工业商业虽有一定发展,但主要是供城市自我消费、自我服务,因而经济意义严重不足,远未成为独立的具有强大吸引力和辐射功能的经济中心。这种“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相结合的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严重制约了城乡社会分工的发展。这在市场结构上得以反映,鸦片战争前的市场结构呈现如下特点:以农民为市场主体,以农产品为主要交换对象,粮布之间的交换构成市场交换的主要内容,而两者都是由农民生产的。 近代以来由于城市最先受到外国资本主义的冲击和改造,成为近代化生产力的主要附着点,从而使城乡社会分工发生了近代性变化。表现在: 1.城市性质的近代化变迁。新的通商口岸城市是按照外国资本主义模式发展起来的,其浓郁的近代色彩自不待言;一些传统城市由于出现近代工商业,也逐渐消褪了传统色彩而呈现新质。城市人口结构的变化是城市性质变化的缩影,城市人口职业构成中农业人口比重下降,非农业人口比重上升,封建性军政人口逐渐让位给商业、工业等经济活动人口;“为了侵略的必要,帝国主义给中国造成了数百万区别于旧式文人或士大夫的新式知识分子”⑦,人口阶级构成中出现了一批新式人口群,如资本家、产业工人、新式知识分子。以北京为例,1946年第二产业人口占全部在业人口的21.2%,是1912年(9.3%)的2.3倍。企业数量由1936年的6895个增加到1948年的13286个,从业人数由50997人增至83178人⑧。再如济南,城市人口从1914年的24万多人增至1934年的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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