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长孺百年诞辰与中国中古史研究的深化发展(专题讨论一)(3)
三、士大夫风操与社会变迁 在颜之推时代,“士大夫”一词专指士族,这与其在后世之意有很大不同。中古士族有着特定内涵,一般文人官僚并非士族。士族之所以看不起庶族,是因为士族有士大夫风操,而庶族没有。北魏公孙睿之妻为崔浩侄女,其堂兄公孙邃的母亲是雁门李氏,地望悬隔。崔氏与李氏一为大士族,一为庶族,遇到婚丧嫁娶家族集会时,两兄弟做派完全不同。故时人说:“士大夫当需好婚亲。”[12](卷23,《公孙表传》)言下之意,母亲或妻子出身决定了其修养、文化能否应付吉凶集会这样复杂的程序,而这对丈夫或儿子的声誉、对整个家族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 由汉至唐,这些复杂的礼仪与日常生活中的风操为世家大族所垄断,成为其特有的文化资本与身份符号。士族无论在南方,还是在北方,都表现出文化上的优越性。儒家伦理从经典演变成行为规范,是由士族阶层推动完成的。 然而,到了唐代,士族在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开始受到挑战。唐太宗对于士族特别是山东士族一贯采取打击态度,最明显的做法是重修《氏族志》与《姓氏录》时试图完全以现实政治地位来排定族性地位,不承认士族所具有的文化资本优势。《贞观政要》记载了唐太宗与房玄龄的一段对话: 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凌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所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需改革[13](卷7,《礼乐》)。 唐太宗发难的理由恰恰在于士族买卖婚姻的行为“有违《礼经》”,而士族所标榜的家法、风操即便多有自己创造的成分,但绝不敢否认与《礼经》的渊源,唐太宗所提出的理由也有釜底抽薪的意味。 唐代有不少制度被认为是反对士族的,但在事实上,士族仍顽强地保持了其固有的影响力。如在婚姻方面,唐太宗刻意不与士族通婚,两百年以后,唐文宗、唐宣宗在为公主安排婚姻时却都倾向于士族子弟。但士族们却不愿与皇家联姻,因为公主不仅目无礼法、骄悍难治,生活作风也不检点,以至于唐文宗曾对宰相感叹:“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14](卷172,《杜中立传》)针对这种情况,唐宣宗屡屡要求公主遵循礼法。《幽闲鼓吹》曾记载一事云: 驸马郑尚书之弟觊尝危疾,上使讯之。使回,上问:“公主视疾否?”曰:“无。”“何在?”曰:“在慈恩寺看戏场。”上大怒,且叹曰:“我怪士大夫不欲与我为亲,良有以也。”命召公主,公主走辇至,则立于阶下,不视。久之,主大惧,涕泣辞谢。上责曰:“岂有小郎病,乃亲看他处乎?”立遣归宅。毕宣宗之世妇礼以修[15]。 更有甚者,永福公主原已许婚士族,后因其盛怒中折断用餐的筷子,从而被唐宣宗勒令停嫁,而以性情温顺、谙习礼法的广德公主代之[14](卷83,《诸帝公主传》)。上述事实充分表明,唐太宗对于山东士族不遵《礼经》的批评并未能阻止唐皇室在文化方面向士族靠拢。 唐代士族的礼法与风操得到全社会仰慕,原来为士族所垄断的各种家法开始普及,并在普及过程中走向统一。《新五代史》云:“弘宣患士庶人家祭无定仪,乃合十二家法,损益其当,次以为书。”[16](卷197,《卢弘宣传》)又云,郑余庆也“采唐士庶吉凶书疏之式,杂以当时家人之礼”[16](卷55,《刘岳传》)。士大夫风操的出现亦使国家礼仪日常化,到了唐代则因印刷术的发明与教育的相对发展而进一步平民化,士族的礼仪文化通过书仪等形式传播到大众。因此,士大夫风操逐渐由一个阶层的规范变为全社会的法式,礼法文化发生了下移。敦煌文书中保存有一本面向大众的《太公家教》,其中云:“其父出行,子须从后;路逢尊者,齐脚敛手。尊者赐酒,必须拜受;尊者赐肉,骨不予狗。尊者赐果,怀核在手,勿得弃之,违礼大丑。对客之前,不得叱狗;对食之前,不得唾地,亦不得漱口。忆而莫忘,终身无咎。”这些内容,已经与当年颜之推所谓士大夫风操别无二致。正因为这种文化资本不再为士族所垄断,故士族的独特性被消解。到了宋代,“士大夫”一词成为官僚、绅士乃至一般读书人的泛指,其独特的门阀内涵已经完全消失了。 最后,附带谈一下中古礼法文化下移中佛教扮演的角色。佛教在社会伦理与个人行为规范方面与儒家结合,对中古社会起到了巨大的塑造作用,《二十四孝》的出现就是儒佛互动的结果。佛教讲究戒律,其对信徒的生活细节有具体规定,如《四分律》中的戒条涉及僧尼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中古时期,大众笃信佛教的情况非常兴盛,因此佛教的这些戒律、威仪也很深入人心,逐渐变为大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敦煌文书中发现的许多启蒙读物中浸润着佛教伦理及其日常规范,其影响甚为深远。 综上所述,以儒家伦理为中心的礼法名教,在先秦时期只是百家中的一家。汉代通过独尊儒术,把经学变成官方意识形态。东汉末年,世代读经、世代做官的名士世家逐渐成为士族。魏晋南北朝时期,世家大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家法和门风,儒家经典被内化为士大夫风操,士族之家各有家法。到了唐代,士族开始与官爵脱钩,礼法文化也为更多的社会阶层所接受。因此,士族衰落与礼法下移是一个同步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化的佛教扮演了重要角色。 至于随后兴起的理学,则是针对业已下移普及的礼法文化完成了一次理论化重建。在某种意义上,宋明理学不过是为士大夫风操这套东西寻找到了一个超越性源头,正是通过这样的演变,儒家伦理完成了从经典(经学)向社会和个人伦理规范(道学)的转变,并且由于佛教的影响,使它具有禁欲主义的宗教色彩。中华文化本身的一次阶段性变化,由此而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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