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左传》中的政治辩证法思想(2)
综合起来看,《左传》中关于得民是政权稳定的基础的思想,其辩证性就在于:第一,已认识到统治者、政权与民众三者之间是一种前者依赖于后者的关系,而这种依赖关系的存在和变化是由利益趋向决定的,即利民者得民,利己者失民。而政权的得失则是由民众的拥戴或离叛决定的。第二,统治地位或国家政权的取得与丧失,本身就存在一种互相转化的规律,而促成这种转化的条件就是利民或害民,因而他们主张通过利民来保持与民众的良好关系,争取民众的支持,以取得和巩固政权。 与上述思想相关连,《左传》中的一些言论还主张,统治者治民应把宽与猛两种性质相反的方法结合起来。昭公二十年,郑国的执政子产病得很厉害,他告诉子大叔说:"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孔子听说子产的这一主张后又加以理论的论证,他认为:"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孔子还引《诗经》中的话来论证这一观点。在子产和孔子看来,治民的宽与德是相关的,主要内容是向善和利民;而猛与刑相关,主要是讲暴力威服。他们主张把这两种性质不同、作用方式相反的方法或手段结合起来,说明已意识到了在治理国家,处理统治者与民众的相互关系上的矛盾统一规律。这比单方面讲利民而得民的思想又进了一步,看到了利民的宽,刑治的猛,都是取得民众的支持和使之服从的手段。把这矛盾的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可处理好与民众的关系,使政权得到巩固。 三、关于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防范和控制的思想 春秋时期,那些被杀或被迫逃亡的君主和卿大夫,基本上都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因而《左传》比较注重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昭公四年,子产就提出了"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他已看到了与人同心团结一致,就会取得政治成功的道理。与此相关的思想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已意识到上层统治者与下层建立良好的关系,是巩固其政治地位的基础。哀公二十六年时,宋国的政事由六卿三族共同商议,并由得到宋景公宠爱的大尹居中报告和转达。大尹权势显赫,他经常向景公隐瞒六卿的意见,并把自己想法说成是景公的命令而操纵国事。众人都讨厌他,司城想除掉大尹。左师指出:"纵之,使盈其罪。重而无基,能无敝乎?"左师之所以主张先放过大尹,让他去玩权而增加罪恶,就是他看到了权力大而无基础,其垮台是早晚的事,其玩权越多则垮得越快。果然,大尹当年就因罪而逃奔楚国。 第二、主张上层要多方面听取和采纳下层的意见。庄公十年,齐国侵伐鲁国。战前,曹刿请求见庄公。其同乡人说:这是上层贵族们谋划的事,你参与有什么用?曹刿认为:"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上层贵族不一定全部都是只知吃肉而无远谋的人,但他认为下层人士有高明的见解是非常正确的。这一点,正是关于上层统治者应听取、采纳下层人士意见之主张的思想基础。 上层统治者往往面临下层人士的各种不同甚至相反的意见。《左传》中的一些言论认为应采纳众人的意见。成公六年,楚国侵伐郑国。晋国的栾武子率军救援郑国,与楚军在绕角相遇。楚军退走后,晋军就袭击了蔡国,楚军又出来救援蔡国。当时有三个辅助统帅的卿不主张与楚军战,栾武子采纳了这些人的意见。但随从大夫中主张与楚战的人还很多。有人对栾武子说:"圣人与众同欲,是以济事。子盍从众?子为大政,将酌于民者也。子之佐十一人,其不欲战者,三人而已。欲战者可谓众矣。《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众故也。" 《左传》中还有不少上层统治者应听取和采纳与自己不同甚至相反的意见的思想。襄公三十一年,郑人在乡校议论政事的得失。然明建议毁了乡校,免得人们在那里议论是非。子产反对这样做,他认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子产的上述言论,包含着以下几点具有辩证因素的政治思想:一是当政者应听取不同以至相反的意见。二是对批评意见应进行分析,择善而从。三是减少批评和反对意见的办法,在于执政者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而不是压制批评。四是压制批评只能起到积累和激化矛盾的作用,而积累起来的矛盾一旦暴发,必然引起大的政治动荡,其破坏性很大。五是防止矛盾积累的办法在于疏导,有矛盾有问题应及时解决。 第三、责人者亡,责己者兴。庄公十一年秋,宋国遭水灾。庄公派人去慰问。宋君认为是由于自己不敬而遭受天灾。臧文仲认为:"宋其兴乎?禹、汤罪已,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臧文仲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认为统治者如能从自身的行为上去寻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国家就可兴盛,反之,如果遇事罪责他人,就会国灭身亡。其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样可以团结人,防止上下之间矛盾的产生和发展,避免下层与上层之间出现离心离德的现象,而这正是取得政治成功的基本条件。秦穆公在位时,在某些事情上自觉地运用了上述认识。文公元年,战败被俘的秦帅孟明从晋国回来,秦大夫及左右的人都对秦伯说,这次战败是孟明的罪过,必须杀了他。秦伯认为是由于自己贪图他国之利的原故,不但未杀孟明,而且重新任命他当政。到文公三年,秦攻伐晋国获胜,称霸西戎。臧文仲和秦穆公上述思想的辩证性就在于,他们已意识到责己则得人,而责人则必然会在政治上损害自己。 第四、先治己,后治人。襄公二十一年,鲁国的正卿季孙问司寇臧武仲为什么不能除去盗贼。武仲认为:"子召外盗而大礼焉,何以止吾盗?子为正卿而来外盗,使纥(即武仲)去之,将何以能?……纥也闻之,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在武仲看来,在上位者不能正己,在下位的人就难以执行他的命令,因为在下位的人是看上层的人的实际行动而跟着做的。上面的人不做的事,下面的人做了,才能对他们进行惩罚。而下面的人跟着当权者做的事,就没法也没有理由对其进行惩罚。其思想的辩证性就在于他看到了治人与治己的两个相反方面的关联性和同一性。而这种同一性,又包含着可治与不可治两个矛盾的方面,并指出其存在和转化的基本条件是自身行为的正与不正。 四、关于内政与外事、外战相互关连的辩证思想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之间及其内部的政治与军事斗争相当激烈和复杂。正是在这种政治环境中,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关于内政与外事和外战相互关连的辩证性思想。从《左传》所记的言论和史事来看,有关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内政决定外事和外战的思想 一是认识到内乱必然在对外关系中软弱,并易于引起外患。昭公十三年,晋国主持诸侯会盟,郑国的子产就进贡物品的轻重次序与晋人争论,从中午争到晚上,晋人才接受了子产的意见。结盟后,郑国的子大叔怕因此而招致晋国的讨伐,认为子产不应与晋国争。子产认为:"晋政多门,贰偷之不暇,何暇讨?国不竞亦陵,何国之为?"从这里可见,子产已认识到如内政混乱,则在对外关系中软弱可欺。子产所在的郑国是一个小国,他敢和晋国相争,就是看到了晋国政出多门这个软处。文公七年,秦穆伯到莒国为其弟襄仲迎娶,见莒女长得很美,就自己娶了她。襄仲想攻打穆伯,叔仲惠伯劝他:"臣闻之,兵作于内为乱,于外为寇,寇犹及人,乱自及也。今臣作乱而君不禁,以启寇仇,若之何?"在这里,叔仲惠已明确指出外寇的入侵是由内"乱自及"。子产和叔仲惠的思想的辩证性,就在于他们意识到,外事对内政产生影响(包括程度和方式)的根据,是内政本身的状况。 二是认识到内乱则难以进行外战。桓公五年夏,周桓王率虢、蔡、卫、陈四国诸侯讨伐郑国。郑国的公子突建议将军队分出左军以挡蔡、卫的军队,分出右军以挡陈国的军队。当年五月,陈国的君主死了,文公子佗杀了太子。公子突认为:"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在这里,公子突从战斗力上谈到了内乱难以进行外战的道理。到哀公元年时,楚国的子西则进一步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内乱难以外战的思想。当时吴国的军队到了陈国,楚国的大夫都担心吴国会来侵伐。子西认为,只要楚国的大夫们团结一致,不怕吴国来侵伐,因为吴王夫差现在生活腐败,与民为仇,其内部已难以安定,所以不怕他来攻。即"今闻夫差次有召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从。珍异是聚,欢乐是务,视民如仇,而用之日新。夫先自败也,安能败我?"成公十五年,晋国的韩献子则进一步指出,民众反叛统治者,则外战必败。当时,栾武子想攻伐楚国,韩献子认为,先不要攻,楚国的内部矛盾正在发展,"民将叛之。无民,孰战?"子西和韩献子的思想所蕴含的辩证因素,就是他们意识到,当国内的最高统治者与统治阶层和民众处于尖锐的矛盾状态时,他就不可能凝聚国内的力量去战胜外敌。也就是说,他在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矛盾时,必然会受到国内矛盾的制约。 三是认识到国内治理得好则外敌不敢来侵伐。桓公六年,楚武王率军侵略随国。季梁认为随候如能修政而亲兄弟之国",就可"庶免于难"。其修政的主要内容是利民和"亲其九族",以争取民众和贵族们的支持。随候按照季梁的话去做了,楚国因而不敢攻伐随国。襄公九年,秦景公派人到楚国,请求派军队与秦国一道去攻伐晋国。楚国当政者已同意。楚国的子囊认为,楚国不能去与晋国争斗,其原因是"晋君类能而使之,举不失选,官不易方。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君明臣忠,上让下竞。当是时也,晋不可敌,事之而后可。"在子囊看来,一个国内政治安定,官吏贤能而忠于职守,上下团结一致的国家是不能去侵犯它的。这是运用内政与外事相互关连的认识,分析他国的内政情况,以此来决定本国的对外战略方针。 四是认识到内政修则外战胜。襄公九年,晋与楚争夺郑国的归附,郑国与两大国的盟约关系反复不定。晋侯因此而与卿大夫们商计让民众休养生息的办法。"魏绛请施舍,输积聚以贷。自公以下,苟有积者,尽出之。国无滞积,亦无困人。公无禁利,亦无贪民。祈以币更,宾以特性,器用不作,车服从给。行之期年,国乃有节。三驾而楚不能与争。"昭公十四年,吴国灭亡了来,楚国的令尹子期请求攻打吴国。楚王不同意,他说:"吾未抚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备,未定国家,而用民力,败不可悔。来在吴,犹在楚也。子姑待之。"在这里,楚王明确地指出了,只有把楚国的内政搞好,才能战胜吴国,夺回来。而安抚民众,建立守备是搞好内政的主要方面。成公十六年,晋攻打郑国,楚国出兵救援。子反就出兵事征求申叔的意见。申叔认为内政清明,上下和睦,民众拥护是取胜于外的条件,即"时无灾害,民生敦庞,和同以听,莫不尽力以从上命,致死以补其阙。此战之所由克也。"以上史料表明,晋侯和魏绛、楚王、申叔都已意识到,利民和安民,争取民众的全力支持,是加强内政,提高国力,战胜外敌的根本条件。其思想的辩证性就在于他们都是自觉地把缓解国内矛盾,或协调国内各方面的关系,作为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实施对外战略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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