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是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的著作,探讨的是法国大革命,在原有的封建制度崩溃之时,因并未带来革命预期的结果,而致使执政者与民众间的矛盾公开化,社会动荡愈演愈烈。原著出版于1856年。 《旧制度与大革命》探讨的是法国大革命,在原有的封建制度崩溃之时,因并未带来革命预期的结果,而致使执政者与民众间的矛盾公开化,社会动荡愈演愈烈。法文原本名称 L‘Ancien Régime et la Révolution (1856) ,英文版名称有两个: 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 和 The Old Regim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 。这部《旧制度与大革命》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新东西,发了什么前人所未发的新意?托克维尔开宗明义就指出,他从事的是“关于法国革命的研究”,而不是写另一部大革命史。既是“研究”,就要提出问题。从各章题目就可以知道作者要解决的是哪些问题。从方法论说,这也可以称为后来“年鉴学派”创导的问题史学。例如,托克维尔企图说明:何以全欧洲几乎都有同样的政体,它们如何到处都陷于崩溃?何以封建特权对法国人民比在其他地方变得更为可憎?何以中央集权行政体制是旧制度的体制,而不是大革命或帝国的创造?何以18世纪的法国的人们比其他国家人民更彼此相似,同时又彼此分离,漠不相关?尽管文明不断进步,何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甚至比13世纪的农民处境更恶劣?何以18世纪法国文人成为国家的主要政治人物?何以法国人宁愿先要改革,后要自由?何以行政革命先于政治革命?路易十六时期是旧王朝最繁荣时期,这种繁荣如何加速了革命?等等。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写成专著。 与19世纪一些思想家、哲学家--从斯塔埃尔夫人到基内--不同,托克维尔不是凭空“思考”法国革命,而是扎扎实实地依靠对原始材料的分析研究得出结论。他阅读、利用了前人从未接触过的大量档案材料,包括古老的土地清册、赋税簿籍、地方与中央的奏章、指示和大臣间的通信、三级会议记录和1789年的陈情书。他是第一个查阅有关国有财产出售法令的历史家;他还努力挖掘涉及农民状况和农民起义的资料。根据这些史料,他得以深入了解、具体描绘旧制度下的土地、财产、教会、三级会议、中央与地方行政、农民生活、贵族地位、第三等级状况等,并阐发自己的论点。 作者简介 托克维尔虽出身贵族,但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曾拒绝继承贵族头衔。托克维尔的成名作是1835年问世的《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于1840年,次年他就荣膺法兰西学院院士,仅36岁。此后15年他没有发表什么重要著作,只在从政之余思索新著的主题。 他目睹七月革命推翻波旁王朝,二月革命又推翻七月王朝;1839年起任众议院议员,二月革命后参与第二共和国宪法的制订,并一度在秩序党内阁中任外交部长(1849年6-10月)。1849年10月被路易·拿破仑解职。他也因反对1851年12月的路易·拿破仑政变而一度入狱。 路易·波拿巴的1851年12月政变和第二帝国专制政府的建立令他悲观失望,迫使他成为“国内流亡者”。《旧制度与大革命》就是在这段政治大变动时期酝酿成熟的,这部著作浸透着他对拿破仑第三专制制度的仇恨。 创作历程 《旧制度与大革命》写于1851年到1856年之间,当时的法国正处在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建立和巩固第 二帝国的时代,信奉自由主义的托克维尔对之悲观失望,成为“国内流亡者”,《旧制度与大革命》就是在这段政治大变动时期酝酿成熟的,其中浸透着对法国命运的深沉思考,和对拿破仑三世专制政权的强烈仇恨。写作初衷 托克维尔的初衷是以十年帝国时期(1804-1814)作为主题,不是重写一部梯也尔式的帝国史,而是试图说明帝国是如何产生的,它何以能在大革命创造的社会中建立起来,凭借的是哪些手段方法,创立帝国的那个人(拿破仑)的真正本质是什么,他的成就和挫折何在,帝国的短期和深远影响是什么,它对世界的命运,特别是法国的命运起了什么作用…… 总之,托克维尔企图解释那些构成时代连锁主要环节的重大事件的原因、性质、意义,而不是单纯地叙述史实。虽然托克维尔后来放弃了对第一帝国的研究,把注意力移向大革命的深刻根源--旧制度,但是他的分析方法并未改变。用托克维尔自己的话说,他要把“事实和思想、历史哲学和历史本身结合起来”。他要以孟德斯鸠为榜样,写一部像《罗马盛衰原因》那样的著作,“为后世留下自己的痕迹”。尽管他也参政议政,但他自信“立言”比“立功”更适合自己的性格。 内容探讨 1、法国大革命革命缘于三中心共振,文化中心、经济中心、政治中心叠加在一个首都,三中心叠加,有一个中心发生危机,立刻引起另两个中心共振。 美国经济中心在纽约,政治中心在华盛顿,学术中心在波士顿,开车都是一天可达。闹学潮,基本上在波士顿;经济出危机,纽约震荡;政治有风潮,乱在华盛顿。三者分离,不会叠加在一起引起共振。 当时的法国,路易十四奠定了几个中心叠加在一起的大巴黎,一出事就出大事,全法国跟着起事。到了十九世纪中期,一个学建筑出身的警察局长,奉拿破仑的侄子小拿破仑之命重新规划巴黎市。他既有建筑师的专业眼光,也有警察局局长的职业需求,故而将巴黎改建为适宜和平居住不适宜起义巷战的城市,将那些适于打巷战的弯弯曲曲小街小路,统统拉直,把马路打宽,一旦有事,不可能像电影《九三年》、《悲惨世界》里面描绘的那样--革命青年一喊,小街两头一堵,就是现成的一个街垒,马队难以冲进去。他吸取大革命和此后不断革命的教训,把巴黎改造成现在的样子。今天你们看到的巴黎已经不是大革命时期的巴黎,而是被警察局长改造过的巴黎。但巴黎的规模以及巴黎和法国的关系他毕竟改不过来。从路易十四以来巴黎人非常骄傲,一直都这么牛,他们有一句名言,“法国嘛?法国是巴黎的郊区!”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这里呈现出病态扭曲。这是信奉全能主义统治哲学必然带来的后果,一个超级首都,迟早要出大事,而且已经出过了。在和平时期似乎可以夸耀,一旦动荡,如此规模就是你的坟墓。 2、革命与改革的不解之缘。 三千贵族迁居于凡尔赛,路易十四有政治目的。贵族分散于各地,与地方势力结合,这是古今中外朝廷心腹之患。中国历史上打豪强、削藩镇,不绝如缕,屡见史乘。从秦始皇开始,皇帝坐稳的人首先要削藩,削藩有武力削藩,有和平迁藩。把贵族统统给我搬到我眼皮底下,可谓和平迁藩。你们在我眼皮子底下花天酒地,最好是醉生梦死,但不能分散到全国各地区,走出我视野。 下一个皇帝就是路易十五。一个花花公子,他爹留下来这样一个花团锦簇的帝国够他消费了。尽管他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但是不妨碍眼前每一分钟的享乐。所以他这个时代留下的名言跟他爸就不一样了,叫做“我死后管他洪水滔天”。用俗话来说就是击鼓传花,这盘子不崩在我的手上就行。 路易十六相比之下是最开明的。巴士底狱没有政治犯,如果路易十四、路易十五时期关进去某某某这样的人物,到路易十六也早就把某某某放走了。但是1789年7月14日,大革命的民众还是要攻占巴士底狱。为什么要攻?因为老百姓在流传这里面还有政治犯。打下来以后才发现没有,只有几个精神病。其次,他接受启蒙哲学。启蒙哲学最富有民粹主义情结的是卢梭,卢梭认为上流社会最腐败,下流社会最干净,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那么高贵者怎么变得聪明起来?应该向底层社会学习,每一个人习得一门手艺,做木匠、种地,都可以。路易十六还真信这个,他习得的手艺是做锁匠,开锁。全法国各种疑难杂锁都收集来,一把一把琢磨着打开。可是最后一把锁他打不开了,那就是法国的中央集权。 3、“共和二年的文化革命”。 1789年7月革命开始,路易十六一直摇摆不定,有时同情巴黎,有时厌恶巴黎。所以革命的第一阶段的成果是君主立宪,不废君主,是要制定一部宪法,君主听宪法的制约就行。这个阶段维持了一年多。这是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能够控制局面的一年。这一年通过很多法律,最著名的《人权宣言》,最著名的1791年的宪法,以及重新规划法国的行政区域,把法国划为81个省等等,都是这一年做的。这一年的革命可称小革命,有建设性。但问题来了,国王招来第三等级开会,给前两个等级施加压力,而第三等级后面跟来了“第四等级”。当时的“第四等级”男人叫无套裤汉,女人叫编织妇。按照卢梭哲学的“直接民主”,不要当中一层过滤,国民公会开会、制定宪法、讨论议程,要敞开大门,无套裤汉与编织妇都要冲进去呐喊。 大革命一浪高过一浪。吉伦特派执政时发生了国王叛逃案,把国王拉回来,要不要判决国王?国王一下子变得形象猥琐,要上法庭,成了被告,而且要判死刑。比吉伦特派更加激进的小资产阶级,则是罗伯斯庇尔--卢梭的粉丝。他们投了死刑票,而且认为此前两个阶段都保守、都局限,没有彻底地改造法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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