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前中期的唐史研究与《新唐书》重修中的几个问题(3)
三 新修唐史的取材问题,先前都只是较笼统地称其“博采传记、杂说数百家”等等。然而,有不少情况从未受到重视,并且牵涉到如何认识和引用《新唐书》的问题。 北宋新修唐史,最初只是提供《旧唐书》列传以外的“故事”,“附于本传”。所以,新修唐史以整部《旧唐书》为最直接的取材依据。这种情况,决定了《新唐书》列传必然是“事则增于前”。清代赵翼有过一个说法:“《新唐书》列传内所增事迹较旧书多二千余条。”〔22〕就具体情况而言,表现为新立传增加和新传比原有旧传事迹增多两个基本方面。 新立传增加,指《旧唐书》未立传(包括正传和附传)而《新唐书》新增为正传或附传者,前面已对增、废列传的情况作有考辩。 新立传增加,还有一种情况,即周边政权立传增加。其独立为传者,新增《沙陀传》1卷。合传中,《东夷列傅》增流鬼; 改旧书《西戎列传》1卷为《西域列传》,扩为1卷2篇,增摩揭陀、宁远、大勃律、谢k1i303.jpg、识匿、既箇失密、骨咄、苏毗、师子等正传,并附跋禄迦;改旧书《南蛮西南蛮列传》1卷为《南蛮列传》1卷3篇,即将旧书“南蛮”部分扩充为2篇,上篇记南诏,中篇记南诏以外五诏,下篇为其它部族,增多环王、室利佛逝、名篾、两爨蛮、西原蛮等。新书也有削减或调整旧书之处,如削去“北狄”中的铁勒、霫、乌罗浑;改“东夷”中倭国为日本,又并入旧日本国传内容;削去“南蛮西南蛮”中的婆利、陀洹、东谢蛮、西赵蛮、k1i304.jpg牱蛮;将东女由“南蛮西南蛮”调入《西域列传》。 在记周边政权的8卷14篇列传之外,另有22个类传。其中, 新增“诸帝公主”、“诸夷蕃将”、“宗室宰相”以及“卓行”、“藩镇”、“奸臣”、“叛臣”、“逆臣”等8个类目。 类传排列顺序的调整以及新增“卓行”以下5个类目,都是针对《旧唐书》编纂思想而改, 详见拙文《关于〈新唐书〉思想倾向的考察》〔23〕。 至于新传比原有旧传事迹增多,是最初就作了规定的,令在馆学士“供(旧)《唐书》(列传)外故事”,所以《新唐书》中保留的旧书人物列传差不多都有事迹增补,“唐末诸臣各传,俱比旧书详数倍”〔24〕。有关周边政权记事的增多,如新书骠国传较旧书大增,据新传传末“开州刺史唐次述《骠国献乐颂》以献”句推断,新传必以唐次所述为其史源,幸有陶宗仪《说郛》保留下的唐次遗文片断可以作证。 另有一种情况,旧书原有小传或原为附传,由于事迹增多,扩为正传。这与旧书全无、新书增立是两回事,不应混淆。如独孤及,旧书在《独孤郁传》追叙其事仅34字,在新书中则列为正传,文字过千,以其子朗、郁、郁子庠为附传。旧书中穆宗宣懿皇后、武宗王贤妃、宣宗元昭皇后、懿宗惠安皇后等,都属于“事阙”而有目无传,新书分别补充了史事,方为正传,不同于增立新传。 对比新书增旧书人物事迹,其取材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来考察。 其一,所增唐高祖至唐代宗诸臣事迹或新立传者,基本取材范围仍然是唐代所修实录和纪传体国史,以及北宋前期尚存的唐代“奏牍案簿”。 魏征传所增论为君明暗、谏聘郑仁基女、论大乱后可致化、论太宗听谏不如往初等事,今天所见最早记载为《贞观政要》。而《贞观政要》是吴兢“参详国史,撮其旨要”编集而成,证明新书所增数事的原始史料来源为北宋尚存的唐代国史旧本。新增立《高宗则天顺圣皇后武氏传》,对照《旧唐书》中所涉及的相关人物传以及《资治通鉴》的相关叙事,则可知其基本史实是沿自唐代所修《高宗实录》、《则天实录》和《国史》。其中,唯有上元元年“建言十二事”是新书增补的一则最完整的记事。《旧唐书·高宗纪下》上元元年十二月壬寅有“天后上意见十二条”的记载,表明唐代所修实录、国史中确有其事,并且记录了“请王公百僚皆习《老子》,每岁明经一准《孝经》、《论语》例试于有司”,又“请子父在为母服三年”等两条具体内容。《资治通鉴》唐高宗上元元年十二月壬寅亦记道:“天后上表,……合十二条。诏书褒美,皆行之。”中间亦举出“请令王公以下皆习《老子》,每岁明经准《孝经》、《论语》策试”,“请自今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及“京官八品以上,宜量加俸禄”等三项具体内容。《唐会要·服纪上》有“上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天后上表曰:‘夫礼缘人情而立制,……今请父在为母终三年之服。’遂下诏依行焉。”仅此一项记载,表文134 字。根据这些情况分析,武则天“建言十二事”可能是一篇长疏,包括“十二条意见”,《新唐书》只是概括载录而已。为何旧史不得其详,又未能保存下其全貌呢?这是因为,表疏上奏时间在高宗上元元年,虽然武则天已称“天后”,但仍然属于“为臣”之列。按照《实录》只记臣下行事不记臣下言论的体例,《高宗实录》是不会载录其全文的。而《则天实录》和《国史·则天本纪》,又都始于嗣圣元年纪年,也不会详细追录其在上元元年的具体行事和表疏内容。因此,有关“建言十二事”的表疏便成为唐代实录、国史中一项“被遗略”的重要内容。《新唐书》能够完整地将其概括地记录下来,极有可能是宋仁宗至二年吕夏卿赴西京“检讨”尚存的“唐朝至五代以来奏牍案簿”时所得,遂补入皇后传中。《唐会要》中的134字的表文,则是因其“至垂拱中,始编入格”〔25〕,才得以载入史册。玄宗朝吴兢,新书增其“坐书事不当,贬荆州司马”及直笔记“张昌宗诱张说诬魏元忠”二事,又增“上中宗皇帝”、“上玄宗皇帝”、“请东封不宜射猎”三疏。旧传只提到“十七年,出为荆州司马”。新传增“坐书事不当”5字, 方知其“出为荆州司马”的原因。其余所增一事三疏,或见于《唐会要》,或见于《册府元龟》,或同载于这两部书,表明是沿于唐代国史旧本。代宗时李栖筠,新书增立为正传,取自唐代国史旧本无疑。《旧唐书·李吉甫传》一开头追述其父李栖筠,称“代宗朝为御史大夫,名重于时,国史有传”。《新唐书》据以增立为正传,最简单省事不过了。 其二,唐德宗至唐文宗诸臣,增传或增事虽无“国史”列传可据,但仍然以唐修各帝实录和尚存于西京的“奏牍案簿”为基本素材,兼采文集、碑传、家状、杂史的相关记事。 段秀实,历仕玄宗、肃宗、代宗,于德宗初遇害。代宗朝国史自然无传,而《德宗实录》应有其小传,但追述其在肃、代时事迹不能详尽。新传所增郭子仪子郭晞军士纵暴,段秀实斩首17人后自请于郭晞;大将焦令谌责农租,农无以偿,段秀实卖马代偿,令谌愧死。此二事,皆出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26〕。李泌也是一个历仕玄、肃、代,至德宗初的“神秘”人物,新传文字多旧传一倍半,所增事迹本于李泌子李繁《邺侯家传》。陆贽,在旧书中独占1卷,新书又增 多内容,皆于本《陆宣公奏议》,由传末“赞曰”有“观贽论谏数十百篇”云云可知。 宪宗、穆宗、敬宗、文宗四朝实录,由于党争造成的官员沉浮进退及监修、史官在不同时期的门户之见,使其记事混乱、矛盾。五代后晋纂修《旧唐书》时,多少还受到“唐末为德裕鸣不平的舆论”的影响,在涉及党争和评述两党主要人物时,基本不取“牛党”所修宪、穆、文三朝实录的观点〔27〕。北宋前期,不再受唐后期党争的影响,对取舍这一时期唐修实录多抱以审慎态度。《新唐书》在增补这一时期人物或人物事迹时,不得不更多地求助于文集、碑传、家状、杂史。李绛,在宪宗一朝以翰林学士拜相,与宰相李吉甫政见多有不同,历仕穆、敬,至文宗初在蜀中遭兵乱遇害。新传较比旧传确实可谓“事增于前,文省于旧”,不过所增、所省奏对、论谏,大都见于《李相国论事》(亦名《李司空论事》)。显然,两部《唐书》的纂修者都注意到宪、穆、敬、文四朝实录中的“党争”问题,都在《实录》之外另求其可信的记载。新传传末增多一句“绛所论事万余言,其甥夏侯孜以授蒋偕,次为七篇”,更加成其为取材的明证。宦官仇士良,文宗时渐渐取代王守澄,甘露之变后挟控文宗。文宗卒,则“杀二王、一妃”,拥立武宗。《旧唐书》仅以其甘露之变事附于王守澄传,《新唐书》则增为新传。以新仇士良传记事与《资治通鉴》叙事及《考异》所引《文宗实录》、《武宗实录》核对,则基本上源出于当时所修实录。唯有传末所记崔慎由为翰林学士,拒绝为仇士良作“更立嗣君”诏一事,据《通鉴考异》说,出自“皮光业《见闻录》”,而且司马光明确指出:“新传承皮录之误也”。 其三,所增唐武宗以下诸臣事迹或新立传者,取材范围更多一层复杂性。 唐昭宗时,曾欲修宣、懿、僖三朝实录而未成,唯有裴庭裕“采宣宗朝耳目闻睹”撰成《东观奏记》3卷。 五代后晋纂修《旧唐书》时不知有此书,故未见采用。而后晋时贾纬亦以唐武宗以下六朝实录阙落,“采访遗文及耆旧传说”,编为《唐年补遗录》65卷。因为贾纬是《旧唐书》纂修官,故其书多被采用。北宋新修唐史之前,宋敏求补修唐武宗至唐哀帝六朝实录225卷,又采录过《东观奏记》、 《唐年补遗录》,因各有取舍,故颇见异同。这三家“实录”性质的撰述,俱为新修唐史中记叙晚唐史事的基本取材之源。 此外,尚有大量唐五代人的著述成为《新唐书》的取材之源,虽然无法确知其数量、名目,但《太平御览》引书、《太平广记》引书、《通鉴考异》引书,可以视为是最基本的参照系。除去其中不关唐代史事的著述,都应当在纂修《新唐书》的采摭范围之内。当然,其中不少已为纂修《旧唐书》的重要史源,但还有大量不见于《旧唐书》纪、志、传的唐人撰述,即纂修《旧唐书》时所不知者,成为北宋新修唐史的新史源。 僖宗一朝,有几个重要人物记事大大增多。新田令孜传文字约为旧传的5倍,所增记事核以《资治通鉴》, 可知其基本上取材于宋敏求所补修《唐僖宗实录》。同时,兼采相关杂史,如张k1i305.jpg《锦里耆旧传》、韦昭度《续皇王宝运录》。新书所增陈敬瑄传(卷二二四下),司马光认为“全用张k1i305.jpg《耆旧传》,……与《本纪》及《韦昭度传》自相违戾,最为差谬”〔28〕。高骈传所增,在《实录》之外,多据郭廷海《广陵妖乱志》。新书黄巢传亦约倍于旧传,所增史事大体沿于宋敏求补修《唐僖宗实录》。王坤《听惊录》也是新黄巢传的一项重要史源,只不过“年月、事迹差舛尤多”,需要“择其可信者取之”〔29〕。此中,也有不知出处者,如新传“巢计蹙,谓林言曰:‘汝取吾首献天子,可得富贵,毋为他人利。’……太原博野军杀言,与巢首俱上(时)溥”,司马光仅表示“今从新传”〔30〕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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