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新史学》中的几个重要命题(2)
命题之二:求史之公理公例 1902年,梁启超在《新史学·史学之界说》一篇中,提出了“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的著名命题。这一命题是他在批判封建旧史的基础上,以进化观为核心,昭明自己对历史的意义及目的的认识。分析起来,包含有三层意思:人群、进化、公理公例。 关于“人群”。梁启超说,历史所最当关注的事情,只有人群之事,如果这个事情不是关系到人群,那么即便它是奇言异行,也不应该进入历史的范围。因此,史家作史所重应在人群,而不在一人。中国封建旧史视历史为人物传,动辄为某人树碑立传,连篇累牍记载的是无关人群的言论。这样的史书读起来让人“欲卧欲呕”。结果,读史千卷,仍然不能了解人类社会进化的大势。因此梁启超说:“盖人类进化云者,一群之进也,非一人之进也。如以一人也,则今人必无以远过于古人”(注:《饮冰室合集》文集九。)。为什么呢?他解释说,要说人的身体、四肢、五官、质点血轮,古今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要说智识能力,古代的周公、孔子、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他们甚至比今人强呢。但是,为何往往有周公、孔子、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们所不能知之理、不能行之事,而今天的乳臭小儿能知之、行之呢?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他们“食群之福,享群之利,藉群力之相接、相较、相争、相师、相摩、相荡、相维、相系、相传、相嬗”,使他们“而智慧进焉,而才力进焉,而道德进焉”。(注:《饮冰室合集》文集九。)可见,史家“欲求进化之迹,必于人群”。 关于“进化”。梁启超认为,宇宙间有两种现象,一为循环现象,这种现象是“去而复来,止而不进”;一为进化现象,这种现象是“往而不返,进而无极”,象一螺线前进。孟子说过一句话:“一治一乱,治乱相循”。梁启超认为孟子的话完全是“误会历史真相之言”,他是误认“螺线”为“圆状”了。中国数千年没有良史,归根到底是因为历来作史的人不明白进化这种现象。 关于“公理公例”。梁启超说:“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再说:“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进而又说:“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其公理公例者也”。(注:《饮冰室合集》文集九。)所谓“公理公例”,照梁启超的意思,当是指人类社会进化的规律。梁启超认为,学问有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客观,是指对事物的研究;主观,是指作学问的人研究事物时所具有的心灵。只有把客观主观结合起来,才能作出真学问来。所以,史家不但要叙述历史的过去、现在这些客观事实,而且要心怀哲理,研究历史内在的联系。数千年来,封建史家不能有得于对“公理公例”的探求,原因有两个:一是“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二是“徒只有史学,而不知史学与他学之关系”。因此,在梁启超看来,封建史家都是只知客观不知主观,他们写的史书,也被梁启超讥笑为“有魄无魂”。对此,梁启超感慨地说:“是故善为史者,必研究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他还劝告人们“读断代史,不如读通史”,“读一国之史,不如读万国之史”。(注:《饮冰室合集》文集二。) 那么,求公理公例是为了什么?当然不是为了“理论之美观”,而是为了“将以施诸实用焉,将以贻诸来者焉”,是为了“以过去之进化,寻未来之进化”,是为了“使后人循其理、率其例以增幸福于无疆也”。 封建旧史历来讲究“垂诫”作用,通过善恶褒贬的道德说教来达到以古诫今的目的。梁启超提出“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这一命题,把历史学从善恶褒贬的伦理说教下解放出来,赋于它探究人类社会进化规律的任务。这种对历史学任务、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是前无古人的。 有人说梁启超的学术是“浅尝多变”。果然,后来他在历史进化观的问题上也变化了。1922年,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把历史概念解释为“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这里,他用“赓续活动”取代了“进化”,用“因果关系”取代了“公理公例”。 是什么原因使他变化了呢?一般的说法,是因为他在政治上落伍了,学术观点也就退步了。为此,有人扼腕叹息,缺憾不已;有人责难批评,斥为论敌。其实,似乎大无必要,这都是由于以往我们太习惯于追求完美了。依平常心来看,至善至美的人并不可爱。何况,天底下哪里又能找得到这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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