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中国研究的“思想史范式”时期,日本学术界有一种从中国现代史向革命史、中共党史以至毛泽东思想史归约的绝对化倾向,而中国内部对“文化大革命”的彻底否定使这种倾向受到顿挫,那些有着政治学、社会学、国际关系学等专业背景的学者便以此为契机,摸索从“政治结构”的角度来研究现代中国问题的新路径。所以,毛里和子在《重估作为大国的中国》中首先提出的问题是“如何评价改革开放”,而且虽然列举了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融入国际社会和签署国际人权公约的重要进步等等,但其视点集中在20年间是否发生了“结构变动”的考察上。在她的研究中,“结构变动”被划分为“第一次结构变动”和“第二次结构变动”。第一次结构变动是指政治、经济、社会诸领域的二元结构开始向生成了“中间性状态”的三元结构的过渡,即中央·地方向中央·地方·基层的过渡,国家·社会向国家·半国家/半社会·地区社会的过渡,城市·农村向城市·半城市/半农村·农村的过渡,以及计划·市场向计划·半计划/半市场·市场的过渡。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论,从1994年正式开始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和村民自治使基层社会从中央和省级权力的直接控制中解脱出来,这意味着某种有条件的自主;而在县、乡层次,过去是中央集中型动员体制,现在则出现了分权性质的“压力型体制”;可以说,党政军一体的中央、压力型的中间层和自主化过程中的基层这种“三层化”开始出现了。以城乡关系而论,80年代开始的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乡镇企业的兴起以及“民工潮”造成了城乡中间性状态的新空间。第二次结构变动则是包含着与“体制转型”相关契机的变动,具体指:(1)某领域发生的“突破性”变动,如经济领域国营企业的民营化,社会领域中自发性利益集团的出现等;(2)某领域变动的制度化,如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人事权、财政权、资源利用权的法律制度性划定;(3)某领域的变动对其他领域的波及,这可以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多元分化、经济分权对政治的影响、国际性价值与国内人权状况、基层自治对高层次的影响等方面来考察。据毛里和子的分析,中国现在还处于第一次结构变动的过程当中,第二次结构变动的征兆已经可以得到一些观察,总之是一个过渡的时期。而导致向第二次结构变动过渡的契机,是亚洲金融危机对“经济成长神话”的冲击和一直迂回进行的改革进入核心部分即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失业下岗问题扩大到社会政治领域等。也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第二阶段,已经是从经济的20年进入“政治的季节”了。 所谓“体制转型”是毛里和子特别提出与“结构变动”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国家层次的民主化(注:在毛里和子的研究中,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被限定为人们的政治参与、政治竞争以及对权力的监督这三个方面的制度化保障。)和经济的市场化。关于体制转型的过程,毛里和子提示了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所总结的“体制改革”(transformation)、“体制移转”(transplacement)和“体制置换”(replacement)三种类型;但她强调中国20年改革过程中党政军体制的稳定性,并注意到中国历史传统中固有的意识形态、民族主义、文化主义的统治原理和人治、德治手段对现体制的补强作用。因此,其结论是中国的第二次结构变动和体制转型的可能路径尚不明朗,但党的内部也正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是促进亦或阻止包括自上而下体制内改革的政治结构变动和体制转型,还有待于进行必要的分析。 总体上看,毛里和子为研究中国的“结构变动”作出了基础性的理论建构,但其中也还存在着问题。菱田雅晴便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对毛里和子的“二元结构向三元结构转变说”提出了学理性批评,认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出现的是国家与社会“共栖”的形态,是一种过渡性的“准二元”状况。从经典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来看,这一批评是中肯的;而且作为在“结构变动”意义上对中国社会的把握,“共栖”形态或“准二元”状况的表述比较准确。因为中国存在的中央与地方、城市与农村、计划与市场这些结构形态固然随着“中间性”空间的出现和扩大而形成了三元结构,但就国家与社会的结构关系而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党政体制形态下的国家权力全面介入和掌握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特征是一体化,所谓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表述本身就缺乏根据。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开始逐渐从国家权力的全能控制中分化出来,但并没有形成作为西欧社会历史那种意义的“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对立结构,毋宁说是国家与社会界限暧昧、交互渗透的两义性“共栖”关系。总之,据菱田雅晴的研究,欧美学术界的两种命题,即来自前苏联、东欧脱社会主义经验的“后共产主义理论”和来自拉美、东南亚国家脱权威主义经验的“民主化比较政治学”所分别主张的“市民社会再生论”(regeneration of civil society)和“市民社会复兴论”(resurrection),都不适合于中国。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所发生的结构性变化,准确地说是从国家对社会的“全面向导”关系向国家与社会“共栖”状态的过渡;在具体事态上,主要可见于中间阶层(middle class)即金钱精英与权力精英之间奇妙的共生依存关系和非城非乡、亦城亦乡的“超级村庄”(super village)这种两义性、中间性空间的出现。而中间阶层作为既得利益者生存于权钱交易的网络之中,其自我防卫本能决定了它的相对保守性,所以不会成为构建西方意义的自主、自治性“市民社会”的承担者,而是与市民社会理论的观察相反,它是国家体制的依附性存在。大致说来,菱田雅晴的研究体现了揭示中国历史独特性和现实复杂性的学术方向感,也为考察中国特色腐败问题的病理特征提供了一种着眼于“结构变动”的社会史学分析路径。 如果说菱田雅晴和毛里和子的研究反映了作者敏锐的“结构变动”意识的话,那么天儿慧关于“政治体制的结构性变迁”的研究则对“历史的连续性”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令人更有一种历史的“结构感”。这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时期中国观的反拨。中国革命胜利后,一般的中国认识是体现了“历史不连续论”的“新中国”观;但这种认识在“文化大革命”的“虚像”被打破之后受到反省,“历史的连续性”意识在学术界逐渐成为主流。但天儿慧并没有偏执于一端,而是在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毛泽东时代的政治体制和改革开放时期的政治体制三者之间“连续与不连续”的问题意识支配下尝试一种比较历史分析。显然,这种“结构变动”研究会造成一种更具有实证性和系统性的效果。 在天儿慧的理论框架中,执政党(有无)、国家统治体制、社会统治体制和制度化是四个核心概念,而中国古代形成的传统国家体制被要约为“无执政党·皇帝--官僚型人治(非制度)·二元性统治体制”,即没有全国规模的执政党、皇权主义的官僚型非制度化国家统治体制和国家与社会弱联系的二元结构。中国革命胜利后,新中国政治体制的结构性特征与上述传统型国家既有连续性,又有不连续性。在个人集权取向、阶层性权威主义国家体制以及“官本位”所指称的官民脱离情形诸方面,“连续性”得到了反映;而在执政党的存在、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意义的现代性国家体制建构以及政治权力通过单位主义和人民公社制度实现对社会的全面控制等方面,则反映了现代与传统的不连续性。“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在邓小平领导下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给中国带来巨大变化,诸如经济的市场化、社会利益和价值观的多元化、与国际社会紧密联系的信息化等等;但相对而言,政治领域比较稳定。这是因为中国政治改革的指导思想与苏联、东欧的“重建”式改革有着根本的不同,邓小平指出权力过度集中和领导干部终身制的弊害及改革的必要性,党政职责分开、下放权力、导入干部退休制等等政策的推行,目的在于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所以作为政治体制基本框架的一党体制在改革开放时期并没有改变。虽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发生了思想混乱和政治动荡,但“四项基本原则”是党的底线;而拥有压倒性多数的党员数量、对领导干部人事权的掌握、对国家机关领导的制度化保障以及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是党政体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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