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贞(1526~1590),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太仓人。他是明代的文学家和史学家,曾独主文坛二十余年,主张文必西汉,诗必盛唐。而他对明史的研究更极为精深,留下了丰富的著作。《史乘考误》遍考明中叶以前的国史、野史、家乘,对明中叶以前的史书进行了一次清理总结。而《弇州史料》、《弇山堂别集》、《嘉靖以来首辅传》、《觚不觚录》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明史著作。王世贞不仅开启了后代的明史研究,而且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对后世的明史研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清代官私双方皆十分重视明史的撰修,而在官修明史过程中,即可见王世贞的影响。下面试细论之。 一史料的影响 《明史》撰修,顺治开馆,经康熙、雍正, 一直到乾隆四年(1740),才最后定稿颁行,历时九十余年, 是历来官修正史中耗时最长的一部。耗时如此之长,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而史料采择困难,即是其中之一。 对《明史》贡献最大的万斯同坚持以实录为基准,实录不可信,方考以其他野史、家乘,他以为明代野史诸家“无足满人意者,”只有焦竑的《献征录》“可备国史之采择”。(注:万斯同《万季野先生遗稿》页115《寄范国震书》, 沈云龙选辑《明清史料汇编》第六集第七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但万斯同以为即便实录亦“未可尽信也”。因为《洪武实录》“疏陋已甚,何足征新朝之事实哉!”并以为“君子不观可也。”(注:《万季野先生遗稿》页142《读洪武实录》。)而“有明之实录未有若弘治之颠倒者也。”(注:《万季野先生遗稿》页143《读弘治实录》。)实录不能完全为据,就须依赖野史家乘。因此王世贞的史书自然是他参考征用的史料。而他在论明代宗室罪状,就直接征引过王世贞的史书,“凡宗室之罪状,其载于二疏,散见于国史及王元美所纪者,吾不具论。”(注:《万季野先生遗稿》页169 《书陆给事凤仪王御史汝止劾胡宗宪二疏后》。)在这里万斯同明确指出,要考察明代宗室犯罪情况,可依赖实录和王世贞的史书。这是万斯同依从王世贞史书具体例证。当然对于王世贞著史时挟私报复,他亦表示过批评,在《书国史唐应德传后》一文中,以为实录中唐应德传一定出于吴人之手,“大要为王元美所中耳,”因唐应德与王忬被杀有关,万斯同推测王世贞亦因之怪罪唐,故加贬责。以为:“思质(王忬)之死,何预公事,而乃移怨于公耶?元美且不得仇公而史官代为仇耶?”(注:《万季野先生遗稿》页166。) 王鸿绪总裁《明史》,他在《史例议》中说:“明代野史、杂记、小录、郡书、家史,不下数百种,然以编年纪事者多,求其帝纪、列传、撰辑集成者绝少,惟郑晓《吾学编》、王世贞之《史料》、何乔远之《名山藏》,间备其体,三者之中郑、王为胜。”(注:刘承干:《明史例案》卷2《王横云史例议》,台北,世界书局1961年2月。)在明代诸多的史家中,王鸿绪唯独推服郑晓与王世贞,对王世贞的《弇州史料》评价甚高。杨椿与修《明史》,他在《上明史馆疏》中,更明确地提出实录而外,嘉、万以前的史料当以王世贞为准。他说:“先是,以《明实录》疏漏脱略,不得已采之稗史。而稗史惟王元美《史料》为胜,然时止于正、嘉。”(注:《明史例案》卷7 《杨先农再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据近人考证之,正、嘉以前事,实录之疏漏,所藉以参考订证者,惟有王世贞之《弇州史料》,嘉靖间时事奏疏,则多凭黄尊素的《时略》,万历至崇祯间史事,则多凭黄宗羲之《续时略》(注:参见包遵彭:《明史编纂考》页2 《导论》, 台北, 台湾学生书局1968年。)。于兹可见,王世贞的史料、别集等书对于明史撰修,史料影响极大,王世贞给清人撰修《明史》提供了真实可信的史料。 二有关传记影响 王世贞史书中,传记类占相当大的比重。《嘉靖以来首辅传》、《续稿》中的《史传》,及其他的碑传铭文都是很重要的传记史料。《弇州山人四部稿》中有关传记资料240余篇,《续稿》中亦有270余篇。收罗的人物上至首辅、六部尚书,下到知府、知县、郎中、处士、商人、布衣、节妇等。这不仅为明史修撰提供了丰富的史料,甚至《明史》中的有关传记就是以王世贞所作传记为蓝本,加以删节改编而成。 《明史》耗时几十年,历经数稿,如李晋华所言:“盖史稿构成,本于实录,参之稗官野史,而要以实录为依归,可知实录为纂修官所据以构成史稿之主要材料,再由纂修官稿变为万稿(有一部分先变为汤稿等),再变为四百十六卷本之稿,再变为王鸿绪稿,再变为张廷玉等稿…,”(注:李晋华:《明史纂修考》,参见包遵彭《明史编纂考》,页69。)由兹可见,纂修官稿、万斯同稿、王鸿绪稿,以及最后的张廷玉稿是最为重要的几部明史,后者多因袭前者,稍加修改成编。数稿中皆可见王世贞传记的影响。 侯仁之先生曾作《王鸿绪明史列传残稿》一文,记其所见之王稿残卷。在这部残稿上有明确的批文,提到当参照王世贞的有关传记,第三册《万安传》上有“王元美弇山别记甚佳”之传首墨批;在第三册《于谦传》上又有“王元美所为传,佳处甚多,可参酌。《吾学编》亦有简净处,可酌,大抵公传当以景泰时事有功社稷者为主,馀当酌减,须俟细酌,不可草”之墨批加朱圈。侯先生以为此类批评语“按其墨迹,有朱、红、墨、淡墨四色,秉笔或出一人,而修改不止一次。间有离析分合之处,而汰冗点烦,远出原稿之上。”考订推测“至於稿中墨迹或为斯同手笔,或由钱名世代书,亦皆在两可之间也。”(注:侯仁之:《王鸿绪明史列传残稿》, 参见包遵彭主编《明史纂修考》, 页239-247。)从此残稿之批文中看,对王世贞所作传评价甚高。 不仅是其史来源,更是其参考之对象。 而参与张廷玉《明史》撰修的汪由敦更明确指出王鸿绪《明史稿》中《张居正传》完全是删节王世贞《首辅传·张居正传》而来,他论道: 外间推崇王本太过,遂谓不可增损,今即以行文而论,江陵传自是神宗朝第一大传,而王稿竟就《史料·首辅传》删节成文,其中描写热闹处皆弇州笔,弇州逞才使气,抑扬轩轾之间,往往过情,平心观之自见,且私书不妨装点,而乃据为信史,即令弇州知之,恐亦未免失笑。 (注:汪由敦:《松泉集》卷7 《答明史馆某论史事书》, 页763,《四库全书》第1328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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