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隆平集》卷十五《王回传》与《元丰类稿》卷十二《王深父文集序》、卷十五《再与欧阳舍人书》、卷十六《与王深父书》、《与王介甫三书》等比较,可以发现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据上述文集中的文章所载,王回(字深父)病重时,王安石曾作志铭寄给曾巩看,曾巩阅后非常赞同王安石对王回的评价,认为是“发明其志,可谓能言人之所不能言者矣”。今《隆平集·王回传》虽只一百二十九字,却引录王安石的评价之语达五十余字,并以王安石语作结束:“……安石谓:‘回造次必稽孔子、孟轲所为而不为,小廉曲谨,以求名于世,其学问所得,自汉以来列儒林者罕及也。’”这个情况,绝不可能是偶然的巧合。 此外,如《元丰类稿》卷四十二《戚舜墓志铭》谈到戚舜的祖先戚同文、戚纶、戚维时,与《隆平集》卷十三《戚纶传父同文附》语句措辞也基本相同。《隆平集》中的《侬智高传》、《狄青传》则可与《杂识二》的内容互通。其它许多传记的叙述,也都与曾巩平时写文章的风格相符合,如《李允则传》叙述“简严最有精彩”,“非得此妙笔,不足以传之”。《曹克明传》“错综轶宕,极有生色”。《杨邺传》“叙杨邺设谋力战处,如读《项羽记》、《刺客传》,令人可悲可涕,何等笔力”!《耶律隆绪传》“叙事中间以议论,行之何等活泼”、“措语简要,而有分寸”,“妙有姿致”。《夏国赵保吉传》“错落入妙”,“雄健错落”,“逐段引人入胜,与《五代史》可称合璧”(注:引文见清彭期所作《隆平集》批注。) 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即《隆平集》与《元丰类稿》的作者只能是同一个人,即曾巩。唯一有所例外的是《隆平集》卷十五《徐复传》与《元丰类稿》卷四十八《徐复传》,两者不仅简详不一,记载内容差别也很大,未知何故。 (二)宋人引录《隆平集》者均称其为曾巩之书 《隆平集》于南宋绍兴年间刊行后,虽流布不广,但已为人们所重视和引用。南宋几位著名的史学家吴曾、李焘、李心传、杜大珪等,都在他们的著作中引录过《隆平集》的内容,而均称其为曾巩所作,未曾稍疑其伪。这是《隆平集》为曾巩所作的有力旁证。 南宋绍兴年间吴曾所著《能改斋漫录》一书,素以征引繁富、考据精确见称。其书卷五《牛僧孺聪明台》条,曾记录有这么一段话:“《国史刘沆列传》,曾南丰撰,云:‘沆,吉州永新人。曾祖景洪,事杨行密为江西牙将。有彭玕者,据州称太守,胁景洪附湖南,伪许之。复以州归行密,遂不仕。尝谓人曰:我不从彭玕,当活万余人,后必有隆者。因名所居山曰后隆山。山有唐牛僧孺读书堂故基,即其上筑台曰聪明台。沆母梦牛相公来而生沆。’以上皆列传所载。”今查《隆平集》卷五《刘沆传》,果有此段记载。足证《隆平集》为曾巩所撰国史之底稿无疑。 《能改斋漫录》卷十二《晏元献节俭》条又云:“曾南丰与公同乡里,元丰间,神宗命以史事。其传公曰:‘虽少富贵,奉养若寒士。’考公手帖,则曾传可谓得实。”今《隆平集》卷五《晏殊传》里,果然有“虽少富贵,奉养若寒士”两语。 与吴曾《能改斋漫录》可以互证的是,南宋绍熙间杜大珪编《名臣碑传琬琰集》,其中有种放、范质、刘沆、包拯等四十三篇传记之文,皆题为“曾太史巩撰”或“曾舍人巩撰”。这些传记今均见于《隆平集》中,内容完全相同。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于卷四十八、九十五、九十六曾三次引用《隆平集》的内容,并在卷九十五所引文前明著“曾氏《隆平集》”五字,可见,李焘亦未曾怀疑《隆平集》为曾巩所撰。 李心传《旧闻证误》卷一《王文正遗事》谈到张师德(字尚贤)两诣王旦门不得见,旦谓师德奔竞,李心传辨之曰:“曾子固《隆平集》云:尚贤‘守道不回,执政不悦,在两掖者九年’。则似非奔竞者。”此语今见《隆平集》卷十四《张师德传》中,可见,李心传也直指《隆平集》为曾巩之书。 此外,南宋初李元纲在《厚德录》中也曾引《隆平集》材料达三十条,而皆直称为“曾子固《隆平集》”(注:见《说郛》卷九十四。)。 (三)《隆平集》为曾巩所修《五朝国史》之底稿 我们说《隆平集》为曾巩所修《五朝国史》之底稿,不仅有前引赵伯卫序和上引吴曾《能改斋漫录》(称其为“国史”)、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称其为“太史”)等为旁证,而且还可以从《隆平集》的内容与曾巩当日修国史时所拟订的内容进行比较,作为内证。 首先,从记事时间看,两者相吻合,皆记宋太祖至英宗五朝史事,如是伪作,很难如此巧合。 其次,从记载的范围看,根据曾巩所上《史馆申请三道札子》称,《五朝国史》的记载范围是宋兴以来五位皇帝的功德以及群臣拜罢、刑法、食货,特别是五朝名臣良士的言行功实等。今《隆平集》所记载的正是这方面的内容。 第三,从编写体例和原则看,当时曾巩规定《五朝国史》略仿司马迁《史记》体例,有本纪,有记载群臣拜罢的《百官表》,有记载刑法、食货、天文、灾祥的各志,有人物传。其原则是只记“善恶可劝戒,是非后世当考者。其细故常行,不备书”。“名位虽崇而事迹无可纪者,不必传。或善恶有可见者,则附见之”。今《隆平集》虽无纪、表、志(恐未成),但前三卷内容反映的正是这些情况,其中“圣绪”冠以首篇,似本纪之内容,“宰执”、“官名”、“官司”诸篇,则与百官表无异,其余各篇则明显属志的内容。卷四以下的人物传记,则集中体现了“善恶劝戒”的记事原则。每篇传记长短不拘,长的几千字,短的百余字,都是善恶分明,并时有附传,而遇到重要的章疏奏折,亦予以记载,深得《史》、《汉》列传之堂奥。前引《李允则传》、《曹克明传》等皆是如此。而《狄青传》,也是“叙述错综简括,颇得《史》、《汉》丰骨”。《范仲淹传》则长达二千四百余字,详载仲淹的许多重要章奏,史料价值极高。另如卷十五《赵师旦》、《曹觐》、《孔宗旦》三传,采用了《史记》合传之体,将这三位同时慷慨就义于侬智高叛乱的勇士合在一起叙述,“真令人读之无不感愤涕泪,得《史记》合传之体”(注:引文见清彭期所作《隆平集》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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