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研究视角的转换体现了作者对史学研究的创新,开阔的视野则表明作者力求公正、客观地再现历史。该书对官绅商学四个群体进行了细致的描述,包括它们的自身发展及其价值观念、社会心态、政治理念、社会功能、社会组织等。但作者并没有满足于或局限于对特定社会群体的简单复原,更为关心的是处于转型时期各个群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呈现出的近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及其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制约和影响。故能够发人所未见,在研究中频出新意。 随着社会转型的展开,地方督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引人瞩目,也愈来愈引起学者们的注意,督抚与清政府改革之关系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在探析督抚与戊戌新政的关系时,史学界一般认为除湖南巡抚陈宝箴外,大多属于帝党而反对新政,作者认为“从当时事实看并不尽燃”,各地督抚并不一定都反对新政,“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也不积极响应,而是拖延、观望”。县作为基层政权在形式上几千年间没有太大的变化,可是其在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及其在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无疑是反映这个时期中国基层政治近代变迁的一个绝佳范例。然而学术界对此要么避而不谈,要么语焉不详。该书从国民政府时期社会的实际出发,对该时期县长的铨选、资格、出身、薪俸、任期与角色诸多方面进行研究后,指出在国家政权不断向社会基层深入、扩张和渗透的过程中,县不再是传统皇权与绅权的交接点,县长也由直接治理百姓的“治事之官”逐渐蜕变为承转公文的“治官之官”,基层政治的运作也由“无为”趋向“有为”。在这“无为”与“有为”、消极与积极的转换过程中,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官民关系,亦或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均随之发生了流徙迁变,尽管这种转换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中国传统胥吏政治形态的延续和发展,而非现代政治的过渡和转型。宗教与人类文明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重要联系,学术界对宗教对近代中国社会历史的影响也进行了一些可贵的探索,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诸如太平天国时期的宗教、近代反洋教运动、基督教对近代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影响等方面。但该书却另辟蹊径,系统深入地探讨了宗教对近代中国社会发展主体--官绅商学的影响,认为近代一些官绅商学人因所受的宗教教育和各自的宗教信仰而改变了自身的社会角色,有些则改善了人生和社会价值观念,增强了服务社会的意识,使近代官绅商学的社会角色更加多样化。毫无疑问,这种分析使社会群体的历史形象更加丰满,更加贴近历史的真实,呈现于我们面前的历史面相也更加清晰。 近代以降,“士农工商”的金字塔状的社会等级结构初步被打破,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加剧。首先,官绅商之间的界限开始变得更加模糊,甚至出现了官绅商融为一体的现象和三位一体的人物。其次,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和新式学堂的兴起,近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学(学者、学生、教师)开始从传统绅士阶层中逐渐剥离出来,形成为相对独立的社会阶层。要把握立体化的近代中国社会,就必须首先重建近代社会的各个层面,然后将这些层面进行有机的沟通,用历史的与逻辑的联系,勾勒出大致合乎客观实际的立体的近代社会画卷。基于这样的认识,该书对晚清时期官对商的控制到官商合作、联合最终破裂的曲折历程,绅与商的早期对流、由商而绅的渗透、绅商阶层的形成,传统乡绅的扭曲膨胀和消亡、新乡坤的兴起与衰落,传统士绅在近代的演变、乡绅的分化和近代新式商人与学子的交错流动,都着力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与勾画。这些分析使读者看到了近代官绅商学诸群体之间错综复杂、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过去史学界在社会群体研究上的缺憾。 目前史学界存在一种较明显的倾向,即借用西方理论模式与概念来套用中国历史,往往从理论到理论,从模式到模式,缺乏坚实的研究基础,使得原本活生生的历名成为术语与华丽辞藻的堆砌。该书在考察官绅商学四个群体的形成演变及其互动关系时,并没有提出所谓的理论框架,也没有哗众取宠的模式,而是在平实的语言、严密的逻辑推理和大量认真细致的考证中,寻求对历名的合理解释。“绅商”是近代各种历史文献中出现得相当频繁的一个词汇,但其内涵究竟何指?传统看法认为“绅商”应是“绅士商民”的简化,明指绅和商两类人。但作者通过搜索大量文献,在仔细考析后指出,“绅商”在近代流变过程中逐渐变成了某种单指性的复合词,绅与商在新的经济基础上进一步渗透、融合,形成某种亦绅亦商,兼具绅、商特征的独特社会群体--绅商阶层。研究国民党时期的历史,最棘手的莫过于厘清制度结构与事实结构之间的差异,否则结论与实际情形很可能南辕北辙。在论析当时县长的法定职责与具体施政之间巨大的差距时,作者正是以大量的档案材料和县政纪实资料为依据,避免空发议论。 《官绅商学》从中国近代社会结构与文化变迁的整体运动着眼,紧扣社会群体与近代社会转型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展开论述,其中既有丰富具体的社会生活内容,又有社会历史运动趋向的规律性的总体把握。这是该书的又一个重要特色。如作者通过对近代乡绅的分析,指出近代国家政权的腐败使国家政权丧失了社会权威,造成乡绅阶级恶霸豪绅化与宗族武装集团化,破坏了宗族社会原有的社会结构与社会秩序,造成了农村宗族社会的失控,以此说明健全、高效、廉洁的政权建设是建立国家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基础。此外,作者还从中外对比的角度,探讨了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艰难历程及其历史原由,并透视了近代中国官商关系的发展演变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认为与欧洲制衡与对抗的关系不同,近代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合作、互补、互利及互相制约的关系,但更多的是社会对国家的依赖和受制于国家。因此,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对社会采取何种政策,而不仅仅取决于社会自身。这些分析研究对加强近代中国社会转型及其结构、体制变化的整体认识,对学术界方兴未艾的社会转型与重构等重大理论问题的探讨等,也颇有启迪。 不过,正如作者所言,该书虽“大体上已能将晚清至民国期间官、绅、商、学的社会角色、功能与相互关系给以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陈述与论析”,但“还不足以涵盖官、绅、商、学诸群体的各个层面”[1](p6)。因为处于转型背景下的近代中国存在着多种多样、色彩斑澜的复杂群体,完全不是一本专著所能包容的,所以该书也留给了我们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如书中对官、绅的研究相对较为充分,对商、学的分析则略显薄弱、尽管全书八章中有三章内容涉及到商人,但重点不是分析商与官的关系,就是探讨商与绅的对流,对商人群体自身的剖析略显不足。再说过渡时期社会群体角色与形象的凸现,不仅仅由他们的志向抱负和政治参与活动来体现,其事业追求、生活方式与心态变化等,都能从不同侧面反映他们的共性与个性,因此我们也只有对社会群体施以多面相的刻划,才能捕获到历史极为丰富又多种多样的内容。就是对官、绅的研究,该书的探析也有值得进一步深入的地方,如乡绅与绅商的关系。著名历史学家陈旭麓先生曾指出:“绅商(由商而绅,由绅而商)和乡绅是官与民的中介,前者多在市,后者多在乡;前者与工商业结缘,后者与宗法、地租联姻。”可见两者观念上的差异是明显的,历史上两者间的流动也是频繁的,如能详尽考察乡绅与绅商的关系,尤其是乡绅向绅商的转化,或许能使我们从他们身上更加深刻地“捕捉到中国近代社会的脉络”。 【参考文献】 [1]章开沅,马敏,朱荣。中国近代史上的官绅商学[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 [2]章开沅。开拓者的足迹--张謇传稿[M].北京:中华书局,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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