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贵创新--“即使冒犯上帝,也要无所畏惧” 鞭挞教条主义,特别是痛斥用教条主义来冒充马克思主义的假正经,是黎澍论学的精彩之笔。他说,“从本本出发”的教条主义造成的最有害的后果,是背离“实践第一”的基本观点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辩证方法,从而使得人们不敢独立思考,在工作中失去创造性,妨碍着正常的科学研究。更有甚者,中了教条主义的毒,在冒牌货面前必定会失去辨别的能力,不识真伪,丧失战斗力。黎澍举例道:“林彪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从口袋里拿出他的语录本,做出一副为青年马克思所不屑为的姿态,向世界喝道:‘真理在这里,向它跪拜罢!’”黎澍辛辣而苦涩地嘲笑了抱着对“本本”迷信态度的人,在林彪这种行为面前的迷惘:“这个小本本确乎字字句句出自本本啊!”这种难堪的往事确凿无疑地证明了,如果人们的思想深受教条主义的束缚,那么,被林彪用“小本本”、“四人帮”用“无字天书”制造的现代迷信所俘虏的命运,是注定难以逃脱的。教条主义的危害之大,于此可见。当然,黎澍十分冷静地说明,不能把学术上的教条主义倾向与林彪、“四人帮”之类制造现代迷信混为一事,他指出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但是,他同时也揭示了二者之间有着相通之处:“这就是主观脱离客观,认识脱离实际”。这样来评价林彪、“四人帮”之流的认识论,是不是太温和了点,还可以另做讨论;但是,这的确证明了教条主义的严重危害性。于是黎澍议论道:“长期以来,人们总以为只有修正主义才是反革命复辟的好帮手,事实证明此说并不全面。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同样是反革命特别是那些善于伪装的反革命的好帮手。‘左’并不比右好。我们每个人都是极‘左’思潮的受害者,应当根据切身的经验懂得那种认为‘左’比右好,宁‘左’勿右,凡事三分‘左’的思想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左’倾机会主义决不是马克思主义。”这样议论教条主义的危害,对于今天的青年人来说,可能会觉得奇特而隔膜,可是放到20年前,这却是振聋发聩的警世恒言。迷信本本,居然会闹到被林彪、“四人帮”所驱使,去为反革命复辟服务,那还有什么理由不赶快把它抛弃呢!黎澍的着眼点并不限于清除“现代迷信”,而在于通过对极端荒谬的“现代迷信”及其后果的揭露,论证从根本上彻底清除教条主义的必要。所以,他才推而论之道:“在社会科学恢复和发展的时候,我们不能以破除林彪、‘四人帮’的现代迷信为满足,必须根本屏弃一切形式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坚持从实际出发。”(注:《中国社会科学三十年》,《再思集》,第106-107页。)既然世上万事万物都处在变化发展中,那么,一切对本本的迷信的态度、盲从的态度、食古不化的态度,自然都是科学研究的大敌。所以,凡有诚心于学术事业的人,对教条主义不能不鸣鼓而攻之。 以创新的态度,面对新情况,敢于去探究未知,而不拘泥于定论,无疑是科学事业的真谛所在。可以说,讴歌探讨真理的勇气,是黎澍论学篇章中的最富激情的部分。换句话说,他之所以痛斥教条主义,为的就是阐扬勇于创新的科学真精神。 科学上的创新,自然不能像诵读旧经那么省力,它往往是艰难的、甚至是带有风险的事业。创新之难,不仅难在需要花气力,而且难在免不了要得罪权威、得罪定论--得罪人们(也包括自己)习以为常、甚至奉为神明的定论。黎澍深知科学创新之艰难,所以他才着力鼓吹追求真理的无畏精神,并为此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呼喊:“正如科学史本身所表明的,科学的发展,真理的传播总要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然而人们没有理由对坚持真理感到畏惧,社会科学工作者尤其如此。科学是为真理而斗争的事业。即使冒犯上帝,也要无所畏惧。没有无数科学家的献身精神,科学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注:《中国社会科学三十年》,《再思集》,第118-119页。) “即使冒犯上帝,也要无所畏惧”,当然是极其彻底的思想解放,但这并不是凭着一时血气之勇的莽撞蛮干;因为这是科学,所以它只能有赖于勤奋艰苦的劳作。黎澍为着避免误解,特意郑重引用了马克思“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那段名言,并解释说,马克思提出在这种时候“必须根绝一切犹豫”,屏除“任何怯懦”,他是认为要想达到这种精神状态,并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只能凭着“多年诚实探讨的结果”。真理是不可穷尽的,科学的发展是没有穷期的;在科学新发展的面前,即便是握有极大权威的圣贤豪杰,如果固守陈规旧矩,那注定也都得退避三舍,败下阵去。总之,向上帝挑战的勇气,归根结柢是来自对真理追求的信念,来自对科学发展永无止境的信念。 基于同样的缘由,学术创新的过程,就不单必然伴随着对上帝的挑战,而且也必然伴随着对自己的挑战。黎澍在论学中,着力分析了学者自己在学术研究过程中不断更新观念--自觉地对自己已有认识不断加以“再认识”的必要性。他在论述对辛亥革命几个问题的再认识时,特意引用恩格斯的话来说明这一道理。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时曾经指出,谁要想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猎取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猎取真正、根本不变的真理,那么他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他只是证明自己的无知和荒谬。”黎澍说,恩格斯的见解是极富启发意义的。人们对历史的认识,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每一次真正的进步,本身仍是相对的,不是最后的、终极的绝对真理,只是作为接近绝对真理的一个环节;如果把它绝对化起来,就一定导致荒谬。黎澍说,正是这种情况,“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注意采取虚心的、老实的、充分理性和客观的态度来对待出乎我们意想的新见解。永远记得在我们面前还有广大的未被认识的领域和大量并未真正研究清楚的问题。因此对自己的知识的可靠性,不过于自信。”(注:《共同创造一种讨论学术问题的高尚风格》,《再思集》,第238页。)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对于自己以往的认识, 有必要经常加以重新认识的原因。 黎澍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把自己的一本文集命名为《再思集》。记得当年在他的书房里,他问我书名用“三思”好不好?我半开玩笑地说,再思可矣!在谈笑中,取得一致,觉得确实是“再思”可用,一则它和“再认识”相通;二则“再思”意味着不断进行的再认识的无限过程,它代表着“三思”、“四思”、“五思”……,一直“再思”下去,永无绝期。黎澍在《再思集》的“作者说明”中,把这一重意思做了解释,不过担心“再思”引起“只是再想一次”的误解,所以他还是附加了一笔,许诺说,将来“势必又要发现种种不足”,“还要三思”。 有一阵,听说有人曾经对于“再认识”的提法极为不满,似乎觉得一说“再认识”,必定是在煽动离经叛道,亵渎神灵。其实,这即使不是无知,也是误解。“再认识”,本是正常认识、健康认识的常态。当然,黎澍和无数诚实的中国知识分子一样,经过“灵魂深处闹革命”的刺激之后,这一次的“再思”,可不同凡响。也许后人还会觉得黎澍当年所做的“再思”仍有不足,但是放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他的“再思”,已经数得上是严格的自我解剖;这种自我解剖不是被迫的而是自觉的,不是装出来给人看的而是坦然地向真理的投诚。这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上的分歧,是中国历史学界的一桩积案。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发生过一场中国古代史分期的讨论,当时这场讨论变质为一场对于尚钺同志为代表的“魏晋封建论”主张的政治批判。人们轻率地用“托派言论”之类的罪名,宣判了“魏晋封建论”这种正常的学术见解的政治上和学术上的死刑。“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古代史分期一案,复被以官方的名义,强行定于一尊。于是,长期以来,主张“魏晋封建”的历史学家,不管怎样思想不通,也只得噤若寒蝉。50年代60年代之交,黎澍不幸卷进了这场关于古代史分期的争论,更不幸的是他站到了批判的一方。当“文革”结束后,他就立即采取措施,来纠正这桩包括自己错误在内的学术错案。在他的推动下,由《历史研究》和《社会科学战线》发起,于1978年10月在长春举行了“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学术讨论会”,随后在《历史研究》等刊物上以平等的自由讨论的精神发表了各家各派的论文。特别是在《历史研究》上率先发表了何兹全先生的《魏晋之际封建说》一文,更使人耳目一新。黎澍用实际行动表达了改正错误的诚意,使得仍在犹豫观望的学者们打消了长期郁积于心中的块垒。事实证明,黎澍把自己摆进去,对自己以往错误认识的这种坦诚的“再认识”,显然推动了历史学界就中国古代史的社会性质问题和历史分期问题,摆脱旧日的困扰,重新进行学术的探讨。至于哪种古史分期的意见比较合理,抑或已有的诸种分期方法均尚受制于某种框架而不能契合中国古代历史的实际,那则有待于未来的更新层次的多次的“再认识”来回答了。不容置疑的是,这个例子已足可以说明,“再认识”的科学态度,是既能打破坚冰、又能连续破冰前进,在科学的海洋上不断开辟航道的一艘破冰船。不为成见、定论所囿,不停歇地认识再认识,始终保持着思想解放的状态去努力追求新知,这无论对于学者个人的学业建树来说,还是对于学术事业的整体建设来说,都是永葆生机的不二法门。黎澍《再思集》命名的深意,当在于是。 学术健康发展的前提--充分的学术自由 话说回来,思想解放、刻意求新的学风,不仅要凭借于主观上处于一种自由的精神状态,而且有赖于有一种适宜的自由的学术环境。学术自由,是保证学术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呼吁学术自由,之所以是黎澍论学的最富感情的部分,这不只是由于他从切身经历中,痛感没有充分的学术自由,或者干脆没有学术自由,给我国学术事业带来的严重危害,而且,他已经通过理性的思考,深切认识到学术自由确为学术发展的长久之计。也就是说,黎澍关于学术自由的议论,不能只看做是他在粉碎“四人帮”后所作的时评,而应当看做是他着眼于长远的对治学之道的探本求源之论。 学者的思想自由,本是自然天成的权利。因为所有的人,除非受迷信、愚昧的蒙蔽,或者受某种道德戒律、道义信念的约束,想什么不想什么,本来就是外力所无法强行干预的事。何况,学者就其智商而言,无疑当是自由思想者。所以,关于“学术自由”的议论,并非指学者有无想什么的自由,而是指学术见解有无发表的自由、讨论的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了的公民的权利,学者享有这权利,该是不待言的事。对于学术来说,保障言论自由的意义,则不限于保障公民权利的范围,而直接是学术生存与发展的本性的要求。不受外力限制和干预的学术自由,是学术的生命线,是学术发展的契机,是学术发展的规律。在学术自由饱受摧残之后,黎澍挺身而出,为学术自由奔走呼喊,纯然出自维护我国学术事业这条命根子的痴情。 黎澍对于“百家争鸣”的方针长期未能得到贯彻,虽然感到懊恼,感到困惑,时不时的还要发点牢骚,但是,他依然十分尊重毛泽东关于艺术与科学中的是非,应靠艺术界与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而不应利用行政力量强行干涉,“压制学术界的自由讨论,是犯罪的行为”,这些著名论断。他本着这种正确的原则,在“学术问题的自由讨论”这个题目下,以无所畏惧的彻底精神,对于学术自由的本质,做出了十分精辟的阐释。他写道:“我们一定要坚持学术问题的自由讨论,要求所有的人都以平等精神来对待和参加这种讨论,允许批评和反批评。真理面前必须人人平等。学术问题上绝对不允许搞‘集中制’。有了争论,只能平等讨论,不能服从多数,不能服从个人,不能服从权威,不能服从定论。任何情况下,都要允许坚持意见、保留意见,也要允许改变意见。要永远废除由领导机关或权威人士以行政手段为学术争论作结论的错误作法。没有自由和平等的精神,就不可能有科学的迅速发展。”(注:《关于发展历史学的几点建议》,《再思集》,第82页。) 黎澍在这里对于学术自由性质的界定,是精确而深刻的。长期以来流行着一种“学术民主”论,似乎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建立一种民主的机制。其实这是一种不确切的理解。民主,无论作为与君主相别的政治体制而言,还是作为与专断相别的管理体制而言,它都必须运用某种集中的机制,使多数人的意见或意愿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有制约作用的规范。“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机制可行性的基础;“下级服从上级”,也是一切民主体制中管理运作所必须具有的机制(当然民主体制中同时必须有“保护少数的意见与权利”、“从下而上的监督与制约”之类的规约)。学术事业能不能按这样的民主机制的规则来行事呢?当然是不行的。不同的学派间,不同的学术见解间,是绝对不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更不能实行“下级服从上级”这些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的。所以,学术按其本性而言,它所需要的是“自由”,是“平等”,而不是“民主”。这就是说,为了学术的健康发展,对于学者而言,最重要的是要保障其“学术自由”:即独立思考、独立研究的自由,发表意见的自由,坚持意见的自由,改变意见的自由,如此等等;而对于学者与学者相互的关系而言,最重要的则是要保障“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服从多数,不能服从上级,不能服从权威,不能服从个人,如此等等。总而言之,学术问题不能靠哪个人或哪些人说了算。更进一层说,如果要问学术为什么必须是自由的?最简明的答案,就是黎澍所引证的恩格斯的那句名言:“科学性是不能法定的”(注:《恩格斯致马克思(1877年7月24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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