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古文《尚书》的篇目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不少学者对此作过专门的研究,但至今仍然存在许多争议。我这篇文章,只想简要地谈谈汉代《今文尚书》的篇目问题。 汉代的《今文尚书》,是指西汉初年伏生所传的《尚书》。据《史记·儒林列传》记载:“伏生者,济南人,故为秦博士。……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汉书·儒林传》的记载与上略同。《汉书·艺文志》亦曰:“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齐、鲁之间。”又《前汉纪·成帝纪》引刘向曰:“《尚书》本自济南伏生,为秦博士。及禁书,乃壁藏其书。汉兴,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得二十九篇。”据以上诸记载,伏生所传《尚书》当为二十九篇。但《今文尚书》西晋永嘉之乱时已亡①,《史记》、《汉书》又不曾记载二十九篇的详目,那么伏生所传《尚书》究竟是哪二十九篇呢? 我们今天所见的《尚书》,是保存在《十三经注疏》中的伪孔《传》本《尚书》,共五十八篇。据学者考证,这五十八篇《尚书》并非全伪,其中包含着二十九篇《今文尚书》的真材料。这二十九篇是: 1.《尧典》(包括《舜典》,但不包括《舜典》篇首二十八个字)2.《皋陶谟》(包括《益稷》)3.《禹贡》4.《甘誓》5.《汤誓》6.《盘庚》(上、中、下)7.《高宗肜日》8.《西伯戡黎》9.《微子》10.《牧誓》11.《洪范》12.《金滕》13.《大诰》14.《康诰》15.《酒诰》16.《梓材》17.《召诰》18.《洛诰》19.《多士》20.《无逸》21.《君奭》22.《多方》23.《立政》24.《顾命》25.《康王之诰》26.《吕刑》27.《文侯之命》28.《费誓》29.《秦誓》 这二十九篇,就是伏生所传的《今文尚书》。因为在这二十九篇中合伪孔《传》本的《尧典》、《舜典》为一,合《皋陶谟》、《益稷》为一,又合《盘庚》上、中、下三篇为一,所以实际相当于伪孔《传》本《尚书》五十八篇的三十三篇,剩下的二十五篇才是伪古文。这已是自清初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和稍后惠栋作《古文尚书考》以后学术界公认的结论。但是怎么知道上列二十九篇就是伏生所传的《尚书》呢?这二十九篇的篇目(或者说伏生所传《尚书》的内容)后来有什么变化没有呢?这就是下面要着重谈的问题。 据孔颖达《尚书·尧典第一·虞书》题下《正义》说: 案壁内所得孔为《传》者凡五十八篇,为四十六卷。三十三篇与郑注同,二十五篇增多郑注也。其二十五篇者:《大禹谟》一,《五子之歌》二,《胤征》三,《仲虺之诰》四,《汤誓》五,《伊训》六,《太甲》三篇九,《咸有一德》十,《说命》三篇十三,《泰誓》三篇十六,《武成》十七,《旅獒》十八,《微子之命》十九,《蔡仲之命》二十,《周官》二十一,《君陈》二十二,《毕命》二十三,《君牙》二十四,《同命》二十五。(按:陆德明《尚书序·释文》所载“增多伏生二十五篇”篇目与此同)。 孔颖达这里所说“壁内所得孔为《传》者五十八篇”,即指今伪孔《传》本《尚书》五十八篇。孔颖达是相信东晋所出孔《传》本《尚书》的,认为它就是西汉孔壁所出孔安国为之作《传》的《古文尚书》,因此为它作《正义》。孔颖达所说:“三十三篇与郑注同”,即指上列伏生所传的二十九篇。(不过孔颖达这里所说的三十三篇的篇目,与我们的理解稍有不同,下面还将谈到)。而所列“增多”于郑注的二十五篇,正好就是五十八篇减去三十三篇后剩下的二十五篇伪古文篇目。那么我们怎么知道“与郑注同”的这三十三篇,就是伏生所传的二十九篇呢?孔颖达《正义》又说: 孔(安国)则于伏生所传二十九篇内无古文《泰誓》,除《序》尚二十八篇,分出《舜典》、《益稷》、《盘庚》二篇、《康王之诰》为三十三,增二十五篇为五十八篇。郑玄则于伏生二十九篇之内分出《盘庚》二篇、《康王之诰》,又《泰誓》三篇为三十四篇。 《正义》这一段文字牵涉问题很多,必须着重加以探讨。 第一,《正义》说孔《传》本的三十三篇和郑玄本的三十四篇,都是从伏生的二十九篇变化而来的,所以我们可以从它们的篇目中考证出伏生二十九篇的篇目。陆德明《经典释文》也说伏生所传的二十余篇“即马(融)、郑(玄)所注二十九篇是也”②。 第二,《正义》说“伏生所传二十九篇内无古文《泰誓》”,这是对的。但说“除《序》尚二十八篇”,即以为伏生的二十九篇中经文只有二十八篇,另一篇为《序》,则不对(至今不少学者也仍然坚持认为伏生所传《尚书》是二十八篇)。《汉书·艺文志》记载三家《今文尚书》的卷数(亦即篇数)为: 《经》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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