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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汉代《今文尚书》的篇目(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月刊》 杨天宇 参加讨论

《欧阳章句》三十一卷。
    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
    欧阳、大、小夏侯三家《尚书》都是从汉初伏生传授下来的③。《艺文志》的记载明明说“《经》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经文皆然,因此他们二家的《章句》和《解故》也是各二十九卷。《欧阳章句》三十一卷,《章句》是为解经的,因此《欧阳经》也应当是“三十一卷”。《艺文志》说“《欧阳经》三十二卷”,“二”盖“一”之误④。《欧阳经》之所以比大、小《夏侯经》多出二卷,是因为分《盘庚》为上、中、下三篇的缘故,实际内容仍是二十九卷,即二十九篇。可见伏生所传二十九篇都是经。若其中有一篇是《序》,《艺文志》就不能说《经》二十九卷”了。孔颖达于《尚书序·正义》亦曰:“作《序》者不敢厕于正《经》,故谦而聚于下。”既不敢“厕于正《经》”,又何敢称之为“经”?我们说伏生所传二十九篇皆经,还有一个最可靠的证据,就是汉熹平石经。据学者对出土熹平石经《书序》残石的研究,所列《书序》正好就是二十九篇,说明经文确为二十九篇⑤。
    第三,《正义》说“分出《舜典》、《益稷》、《盘庚》二篇、《康王之诰》为三十三”。这就是说原来伏生所传《尚书》这五篇是不分出的:《舜典》当合于《尧典》,《益稷》当合于《皋陶谟》,《盘庚》不分上、中、下,《康王之诰》当合于《顾命》。“孔安国”既将这五篇分出,那么就从原来的二十八篇(孔颖达以为伏生所传只有二十八篇经文,前已辨之)变成三十三篇了。这里所说《尧典》与《舜典》、《皋陶谟》与《益稷》,以及《盘庚》三篇的分合都不错,只有《康王之诰》与《顾命》的分合说得不对:伏生所传《尚书》中,这两篇本来就是各自为篇的。其证据就在司马迁的《周本纪》中,其文曰:
    成王既崩,二公率诸侯以太子钊见于先王庙,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为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毋多欲以笃信临之,作《顾命》。太子钊遂立,是为康王。康王即位,遍告诸侯,宣告以文、武之业以申之,作《康诰》。
    这里的《康诰》就是指的《康王之诰》,因为《周本纪》在上文中所记周公平定管、蔡之乱后所作诸篇中,已经有《康诰》了。可见司马迁所记伏生“独得二十九篇”中,《顾命》与《康王之诰》必定是分为两篇的。但必须说明的是,《正义》的这一说法也并非全无道理。这是因为汉初伏生所传《尚书》的内容,在其流传过程中并不是始终保持不变的,其最主要的变化就在于:伏生当初所传二十九篇中本无《泰誓》,到了汉武帝末年(一说宣帝时)⑥,民间又发现了一篇《泰誓》,于是当时的《尚书》博士又将《泰誓》加入其中,而在加入《泰誓》的同时,为了保持二十九篇之数,又将《康王之诰》合并于《顾命》之中了。对于这个问题,皮锡瑞《书经通论》在“论伏生传经二十九篇非二十八篇”一节中有一段论述,说:
    《史记·周本纪》云,“作《顾命》”、“作《康诰》”(皮氏自注:“《康诰》即《康王之诰》”),则史公所传伏生之《书》,明分二篇,其后《欧阳》、《夏侯》乃合为一。疑因后得《太誓》,下示博士,使读说以教人’博士乃以《顾命》、《康王之诰》合为一篇,而搀入《太誓》。
    陈梦家《尚书通论·篇目篇》对这个问题亦有详密的论证,因篇幅所限,兹不赘述。知道了这个道理,我们对于汉石经《书序》所刻三家今文《尚书序》为什么有《泰誓序》而无《康王之诰序》⑦,也就不难理解了。所以孔颖达认为《今文尚书》中《顾命》与《康王之诰》原合为一篇,并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但是孔颖达并不了解《今文尚书》篇目的这一前后变化情况,只知道“伏生所传二十九篇内无古文《泰誓》”,不知道《泰誓》从西汉中期即被《尚书》博士搀入二十九篇中,并同时将《康王之诰》合之于《顾命》,而误以为这两篇在伏生当初所传即是一篇,所以他在《康王之诰·正义》中说:“伏生以此篇合于《顾命》,共为一篇,后人知其不可而分为二。”正是由于这种误解,孔颖达认为伏生所传《尚书》原只有二十八篇,而以《序》当其一始为二十九篇。
    第四,《正义》说:“郑玄于伏生二十九篇之内分出《盘庚》二篇、《康王之诰》,又《泰誓》三篇为三十四篇。”由于孔颖达有上述误解,《正义》的这一段表述也是有问题的。其一,这里说“伏生二十九篇”,确切地说,应是指西汉中期经过变化后传至东汉的三家今文本《尚书》⑧,这个今文本中已包括有《泰誓》在内,而不待郑玄将其加入并分之为三篇。其二,郑玄本与传至东汉的三家今文本的不同在于,他将《盘庚》分为上、中、下三篇,因此多出二篇;将合于《顾命》的《康王之诰》重新分出,又多出一篇;又将《泰誓》分为上、中、下三篇,又多出二篇:总共多出五篇,加原来的二十九篇,则为三十四篇。又,这里的“伏生二十九篇”按照孔颖达的说法亦当改为“二十八篇”,因为他认为伏生所传《尚书》中无《泰誓》,而《康王之诰》又与《顾命》本合为一篇。否则二十九篇加《盘庚》多出的二篇,加《康王之诰》一篇,再加《泰誓》三篇,则当为三十五篇,而不是三十四篇了。综上述,我们将郑玄本三十四篇的篇目表列如下:
    1.《尧典》2.《皋陶谟》3.《禹贡》
    4.《甘誓》5.《汤誓》6.《盘庚上》
    7.《盘庚中》8.《盘庚下》
    9.《高宗肜日》10.《西伯戡黎》
    11.《微子》12.《牧誓》
    13.《泰誓上》 14.《泰誓中》
    15.《泰誓下》 16.《洪范》
    17.《金滕》 18.《大诰》
    19.《康诰》 20.《酒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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