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行为通常是指海上劫掠、绑架勒索等暴力行为,它是与古代地中海地区奴隶制文明的兴衰相伴随的。现代学者在论及古代海盗行为时,往往习惯地从看待后世海盗行为的观念出发,较多地强调它对古代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从而基本否认其历史进步性(注:参阅:H.A.奥麦洛德:《古代世界的海盗行为》(H.A.Ormerod , Piracy in theAncient World),利物浦大学1978年版,第13-77页;M.格兰特、 R.基特金泽:《古代地中海文明:希腊和罗马》(M. Grant andR.Kitzinger,Civiliza- tion of the Ancient Mediterranean :Greece and Rome),纽约1988年版,第837-844页;C.G.斯塔尔:《制海权对古代历史的影响》(C.G.Starr , The Infleunce of SeaPower on Ancient History),纽约1989年版,第54-57、61-63 、73-74页。)。对此我们尚不敢苟同。笔者拟通过对古代地中海地区海盗行为的历史考察,就其性质、地位和作用略陈管见。 一 人类航海技术一定程度的发展是海盗行为产生的首要条件。近几十年来国际考古发掘成果已经证明:早在公元前1.1万年前, 希腊和爱琴海地区的渔猎采集者就开始渡海来到米洛斯岛开采黑曜石材料,用以制作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注:参阅张富强:《人类早期航海之谜初探》,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 及至新石器时代(公元前7000-前3000年),随着西亚地区先进的农牧业文化西渐,爱琴海两岸的农牧渔猎者经过数千年的航海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一定的航海经验。对他们来说,爱琴海早已不再是不可逾越的天险了(注:M.I.芬利:《早期希腊》(M.I.Finley,Early Greece),伦敦1981年版,第4- 7页。)。 海盗行为的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贫富分化的加剧以及私有制、阶级的逐步产生,“古代部落对部落的战争,已经开始蜕变为在陆上和海上为攫夺家畜、奴隶和财宝而不断进行的抢劫,变为一种正常的营生,一句话,财富被当作最高福利而受到赞美和崇敬,古代氏族制度被滥用来替暴力掠夺财富行为辩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4页。)。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处于同一历史发展阶段的古代诸民族普遍认为对外掠夺是一种荣耀的事业,甚至认为它比和平劳动更受人尊敬,也就不足为奇了。 东地中海地区海岸线蜿蜒曲折,沿岸许多地区土地贫瘠,水源匮乏,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不佳。在碧波荡漾的爱琴海上,点缀着大大小小483个岛屿,它们之间大都相距不远,天气晴朗时可以隔海相望。 这种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既为该地区早期航海者提供了永不消逝的航标,也为海盗活动提供了天然屏障。 由于史料匮乏,关于古代地中海地区海盗行为出现的确切时间,尚无从稽考。从现有的考古资料可见,在公元前3000年代爱琴海地区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中,航海业和捕鱼业居于重要地位(注:兹拉特科夫斯卡雅:《欧洲文化的起源》,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76-77页。)。公元前2000年代早期,在克里特岛上出现了国家,克里特人与爱琴诸岛、希腊大陆、小亚细亚和埃及等地居民的交往日益增多(注:C.G.斯塔尔:《制海权对古代历史的影响》,第8-10页。)。 在克里特文明的全盛时期(公元前1600-前1400年),克里特人已经能够制造出桨船和帆船了(注:兹拉特科夫斯卡雅:《欧洲文化的起源》,第99页。)。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斯都称克里特的米诺斯王为“萨拉索克拉基”(意为“海之王”)。修昔底德斯指出,米诺斯是第一位组建海军的人,他控制了希腊海(爱琴海)的大部分,统治着基克拉底群岛,在一些岛屿上拓植人众。他驱逐了岛上的加里亚人,委派其儿子为岛屿的统治者。修氏断言:“他(米诺斯)必定尽力镇压这一海域的海盗活动。这是保障他自己收入的必要措施。”(注:修昔底德斯:《伯罗奔尼撒战争》(Thucydides,The Poleponnesian War),1.4。以下所引古典作品凡未加注明者,皆据《洛易卜古典丛书》(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英译。)可见,海盗行为至迟在公元前2000年代中叶就已经 出现了。 公元前2000年代中叶至公元前3世纪是古代海盗活动的第一阶段。其间,海盗行为在地中海地区自东向西逐步扩展和流行。古希腊人通常把那些“下海”寻求生计的男子称为“海盗”(注:关于“海盗”一词的词源。参阅H.G.利狄尔、R.斯考特:《希英辞典》(H.G.Liddelland R.Scott,An Greek-English Lexion),牛津1952年版, ληιστη’s和πειρατη’s条。)。直到公元前4世纪末, 亚里士多德仍把海盗行为和游牧、农作、渔捞、狩猎并列为人类五种基本的谋生手段(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Aristotle,The Politics), 1256[a]40。)。这颇能反映出当时社会上通行的观点。因此, 这时“海盗”一词并无贬义,是不应当简单地把它混同于后世的“海上强盗”的。 修昔底德斯在述及古代的劫掠行为时指出:“在早期时代,不论是居住在沿海或是岛屿上的人们,不论他们是希腊人还是非希腊人,由于海上交往更加普遍,他们都在最强有力的人物的领导下热衷于从事海上劫掠。他们做海盗的动机是为满足自己的贪婪欲望,同时也是为了扶助那些弱者。他们袭击没有城墙保护的城镇,或勿宁说是若干村社的联合,并且加以劫掠;实际上,他们就是以此来谋得大部分的生活资料的。那时候,这种行为完全不被认为是可耻的,反而是值得夸耀的。这方面的一个例证,就是现在大陆上某些居民仍以曾是成功的劫掠者而感到自豪;我们发现,古代诗人诗中的航海者常常被询问:‘你是海盗吗?’被询问者从不打算否认其行为。即使如此,询问者也不会因此而谴责他们。同样的劫掠也在陆地上流行。”(注:修昔底德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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