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活动的空前高涨决不是偶然的,它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的结果。罗马统治者对各地人民的野蛮征服和疯狂杀戮,造成大批一贫如洗、无家可归的流亡者,必然激起他们的殊死反抗;沦为赤贫的自由民和奴隶也常常加入海盗的行列,同罗马统治者展开斗争;帝国周边各族的统治者,以及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失势的集团,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也成为海盗的支持者;罗马人在对外扩张过程中掠获了巨额财富,使大批贵族官僚富裕起来,他们大量地购买和使用奴隶,使掠卖奴隶成为当时最有利可图的行业之一(注:斯特拉波:《地理学》(Strabo's Geography)ⅩⅣ。5.2。参阅H.A.奥麦洛德:《古代世界的海盗行为》,第214-238页。)。此外,在两次西西里奴隶起义和斯巴达克起义期间,不少奴隶逃往海上。斯巴达克起义军余部亦有一部分在海上继续坚持反抗罗马统治者的斗争(注:西塞罗:《弹劾卫利斯演说集》(Cicero,The Verrine Orations)第2卷,第472-475页;普鲁塔克:《传记集·克拉苏传》(Plutarch's Lives,Crasus),Ⅹ。3-6;《传记集·庞培传》(Pompey),ⅩⅪ-ⅩⅩⅣ。)。这一时期形成若干区域性海盗集团,最著名的当属“奇利奇亚人”和“伊利里亚人”。前者曾拥有千艘以上的战船,后者拥有战船最多时亦不下220艘(注: M.格兰特、R.基特金泽:《古代地中海文明:希腊和罗马》,第839、 842页。)。阿庇安写道:“由于战争的缘故,他们(海盗--引者 )丧失了生计和家园,陷于极端贫困之中,因此他们不能在陆地上收获,就在海上收点东西”,他们“成队地在海盗领袖的指挥下出动……进攻未设防的市镇……攻克它们,大肆劫掠,把比较富裕的公民劫持到他们隐匿的港口里,扣押他们,以索取赎金。”(注:阿庇安:《罗马史》,Ⅻ。92。) 罗马统治者为清除其心腹大患,特设奇利奇亚省;他们数次出兵清剿海盗未果,而海盗的势力却越发强大起来。海盗频频袭掠意大利沿海地区,袭击罗马的舰队,甚至在公元前70年闯入奥斯提亚港,摧毁了港内一支不小的舰队(注:M.格兰特、R.基特金泽:《古代地中海文明:希腊和罗马》,第842页。)。阿庇安指出, 数以万计的海盗不仅控制了东部海域,还控制了西地中海,直至赫拉克利斯石柱(直布罗陀海峡),以致于在海上没有哪一处是可以安全航行的(注:阿庇安:《罗马史》,Ⅻ。93。)。在奇利奇亚、伊利里亚、克里特、塞浦路斯等地,海盗们修筑要塞,组织舰队,在具有战略意义的地方建立武库,安插耳目;在有些地方甚至建立了国家,强迫那些被抓来的人从事劳作(注:阿庇安:《罗马史》,Ⅻ。92;波桑尼阿斯:《希腊纪行》(Pausanias,Description of Greece),Ⅳ。35.6。)。 罗马统治者与海盗进行过两次大规模较量。公元前67年,罗马粮食供应状况极度恶化,格涅乌斯·庞培受命担任清剿海盗的总司令。元老院调拨给他一支有12万步兵,4000骑兵和270艘战舰的军队, 另有6000塔连特的军费,并授予他空前广泛的权力。庞培兵分九路,分片包抄,软硬兼施,缺乏统一指挥的海盗在数月内被各个击破,共有2 万人被俘,1万人战死,损失舰船千余艘(注:阿庇安:《罗马史》,Ⅻ。95-96。)。海盗活动一度处于低潮。 但是好景不长,公元前44年凯撒遇刺身亡,罗马内战再起,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相互残杀愈演愈烈。屋大维等以为凯撒复仇为名,对其政敌大开杀戒。大批奴隶和被剥夺公民权的贵族逃离家园,投于海盗首领绥克斯图·庞培(小庞培)的麾下。小庞培利用罗马内战之机,在数年之内就组织起一支至少拥有4万人的庞大舰队,占据西西里岛、 撒丁岛和科西嘉岛。他们封锁了通往罗马的海上运输线,切断了罗马的粮食供应,袭掠意大利沿海地区,奴隶们趁机逃离庄园。海盗活动又一次对罗马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 公元前38年,屋大维率军进攻西西里受挫。得意忘形的小庞培自称是涅普图努斯(海神)之子。两年之后,罗马舰队在阿格里帕的指挥下两度大败小庞培。为瓦解海盗的战斗力,屋大维许诺,凡主动投降的奴隶可获得自由,结果,一些船员不战而降,使罗马政府军很快取胜。然而,屋大维在获胜后不久,就密令逮捕那些已获得自由的奴隶,把其中3万名交还给原主,无人认领的其余6000名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注:L.特威兹穆尔:《奥古斯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27 页。)。 罗马帝国时期是海盗活动的第三阶段。在公元1-2世纪,罗马人以意大利西海岸的米森努姆和东海岸的拉温那为基地,分别驻有两支大规模的舰队,另外在塞琉西亚、亚历山大里亚、黑海、多瑙河、英吉利海峡等地都分别设有小规模的舰队。这支总人数约3 万人的海军常年进行海上巡逻,以防止海盗活动死灰复燃(注:C.G.斯塔尔:《制海权对古代历史的影响》,第69页。)。3世纪罗马帝国危机期间, 沉寂了两个多世纪的地中海的海盗活动再度活跃起来。公元230-267 年间, 大批“蛮族”海盗在爱琴海、黑海地区横冲直撞,劫掠财物,罗马的地中海舰队名存实亡(注:M.格兰特、R.基特金泽:《古代地中海文明:希腊和罗马》,第844页。)。此后,“蛮族”在地中海的海盗活动, 与“蛮族”入侵以及贫民、奴隶起义遥相呼应,成为加速罗马帝国崩溃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三 海盗行为发轫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欧洲资本原始积累和争夺殖民地时期,至今尚未完全绝迹,真可谓源远而流长。但是,在阶级社会的不同时期,海盗行为所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历史条件各异,其性质和作用也远非一成不变的。因此,对于不同时代的海盗行为的具体情况应做具体分析,不可简单地予以否定。 在古代奴隶制社会中,在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在富人与穷人之间、特权者与非特权者之间、贵族与平民之间、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在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派别和集团之间,始终存在着各种形式的矛盾和斗争。这些矛盾往往又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古代海盗行为正是地中海地区奴隶制社会矛盾的产物。由于在奴隶制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亦有所变化,因此,大致说来,在第一阶段,海盗行为作为本地区居民的一种常规的谋生方式,比较突出地反映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以及自由民内部的斗争;在第二、三阶段则比较突出地反映了贫民、奴隶与富人、奴隶主之间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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