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但到了1920年代之初,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中国之民族主义增加了新的内容和新的意义,那就是为争取民族平等的世界新秩序而奋争。孙中山所说“健全之反帝国主义”,求“世界人类各族平等”,要“为世界上的人打不平”,以及他的名言“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等等,都反映了这种民族主义的新内容和新意义。 至于新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其成立第二年就加入共产国际。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它当然要遵循国际主义的原则,与国际主义密切联系的民族主义,实质上是以各国家、各民族完全平等为原则。所以,共产党人的国际主义的民族主义,得到孙中山相当程度的认同。 梁启超的民族主义也随着发生了变化。他在《欧游心影录》一书中,在讨论“中国人的自觉”的问题时,提出“世界主义的国家”的观念。他解释道:“怎么叫做‘世界主义的国家’?国家是要爱的,不能拿顽固偏狭的旧思想当是爱国。因为今世国家不是这样能够发达出来。我们的爱国,一面不能知有国家不知有个人;一面不能知有国家不知有世界。”“世界主义的国家”,即是超越狭隘民族主义,尊重世界各民族,联合世界各民族的民族主义。梁氏在同年(1919年)所写的《国际联盟与中国》一文中,明确地反对大国、强国操纵小国、弱国的命运。他指出,在国家之上,应有人类共同的利益,使各国联合起来。他主张:“以现在之国家保持现状为基础,使之各应于境域而有发达其本能之圆满机会。同时,使相互间发生种种共同利害,其关系愈密接,则其必须共守之规律亦日增。久之,则畛域之见渐泯,驯致成为一体。”他的意思,首先是各国应有平等地发达自己之本能的机会;在此基础上,加强彼此间之交往,以谋日益增加共同的利益。这同样表达了一种与国际主义相接近的民族主义思想。 讨论民族主义的问题,还应注意到另一个层面,即民族主义的表现形式问题。 近代中国备受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压迫和掠夺,因此,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一直是民族主义的中心内容之一。在长期斗争中,民族主义有过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发生过各种不同的结果,其中经验与教训不一而足。 在清末,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有各种层次:有政府(包括中央与地方)行为,有知识阶层与绅商阶层的略有组织的斗争,有下层群众自发的反抗运动。 就政府一方面说,以武力反抗,屡以失败告终,结果是割地、赔款,出让利权。谈判交涉亦因无实力做后盾,加之朝廷昏聩,官吏无能,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丧权失利告终。以此,清政府丛怨山积,人民之反清,民族主义亦正为一种动力。就知识阶层和绅商阶层的斗争而言,在有相当组织的情况下,又得到下层群众的适当支持,往往能取得一定的积极结果。如不少次的收回利权斗争,抵制外货的斗争,等等。就下层群众的自发斗争而言,情形不尽相同。在战争状态下,人民自动武装起来,抗击侵略者,即不能取得完全胜利,也能给敌人以有力的打击。例如广州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大多数的自发斗争是在非战争状态下,如各地层出不穷的反洋教斗争。这些斗争无例外地都是由于外国势力欺压民众,积怨太深,遇有机会就爆发出来。这种反压迫的斗争,无疑都具有相当的正义性。但斗争起来之后,往往缺乏组织,漫无约制。加之政府官吏处置不当,遂往往导致破坏性的结果,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更进一步的损失。 民国时期,这三个层次的民族主义仍然存在。大致说来,第二个层次的斗争成长进步较快,第一个层次亦较清代有所不同,第三个层次的斗争,纯自发的性质已逐渐减少。 总起来说,民族主义具有天经地义的合理性,这是首先应该肯定的。但这并不等于说,因具有民族主义的动机,就做什么都可以,怎么做都行。像过去流行的说法那样,只要大方向正确,具体做法可以不论,这是不对的。我们说过,近代民族主义的中心目标是建立近代民族国家。上面已指出,建立近代民族国家主要是实现独立、统一、民主、富强。因此,凡是有利于实现这些目标的民族主义思想和行动,就是健全的民族主义,应予完全肯定;否则,就不是健全的民族主义,就不应五条件地给予肯定。在相当一个时期里,人们不加区别地肯定和颂扬一切指向外国势力的言论和行动,起了误导群众的不良作用。民族主义会牵及民族感情,甚至可以承认,民族主义有其心理和感情的基础,但绝不可以因此将民族主义归结于感情,或停留在感情的层面上。要完成建立近代民族国家这样艰巨的任务,必须依靠健全的理性指导。因此,我认为应当明确地提倡“理性的民族主义”。大约八九年前,我在一次学术演讲中首次论述“理性的民族主义”的问题,获得听讲者的热烈赞同。可见是心同此理。 既然是理性的民族主义,就既要反对民族虚无主义,也要反对民族沙文主义;既要反对崇洋媚外,也要反对盲目排外。只有理性的民族主义,才能引导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走上健全发展的康强之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