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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方志编纂学浅析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史研究》 桂始馨 参加讨论

众所周知,清代章学诚对方志学有很深的研究,并撰写理论文章进行系统阐述,被后人视为方志学理论的鼻祖。其实,早在南宋时,随着方志的定型与编纂的繁荣,有关方志学理论也多有表述,只是这些表述非常零散,一直为人们所忽略。对此,洪焕椿在《南宋方志学的主要成就和方志学的形成》一文中进行了相关探讨,指出南宋时方志目的、作用、性质、内容、体例、编纂要求与方法、修志原则等便受到士人关注,认为方志学理论业已产生①。实际上,南宋志书存世的虽然极少,序跋流传下来的却有很多。详阅这些序跋后,我们不难发现,当时人对于方志学的思考既丰富且深刻,完全可以与章氏学说相媲美。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只能就其包括修纂人选、体裁、体例、编纂原则与方法等几个方面作出分析,不确之处,还请方家不吝指正。
    一、修纂人选
    南宋时方志多由长官请僚属或本地士人编纂,形成了相对固定的修纂模式,长官对于志书是否能够编纂与完稿无疑举足轻重。守令到任后,往往困于簿书期会,以图志并非急务而致荒落,潮阳黄梦锡在序端平《潮阳图经》时,即曾指出:“有为期会文书所窘束者,谓非急务,悠悠岁月,不屑经意。”②因此端正态度非常重要,陈耆卿序嘉定《赤城志》时即言:“莫奥于图牒,莫渫于簿书,有司之所不急,固君子所急也。”程珌亦认为,“吏治”以图志为不急,儒者则以为“当务”,“盖吏治苟目前,儒者之虑常远”③,间接提出主修者应具备君子之急与儒者之虑。同时,志书能否最后修成,则与守令的意志关系极大,开庆《临汀志》赵与沐跋云:“今甲子一周,屡修而屡辍,用志不坚,宜志之竟无成也。”④即指出主修者意志不坚,致志书难以最后修成。这种情况在宋代并不罕见,台州便曾多次发生。淳熙至开禧间,尤袤、唐仲友及李兼等先后知台州,并纷纷主修郡志,可惜无一成书。至嘉定末,齐硕守郡时,方请郡人陈耆卿、州学教授姜容等纂成《赤城志》四十卷。面对这一过程,陈耆卿叹云:“书成者时也,所以成者,公之志也。其志立,则时赴之矣,无其志而曰需其时者,吾未之闻也,岂惟一图牒为然。”⑤强调主修者应当具有坚强的意志,才能够最终完成志书修纂。
    主修者关乎方志能否编纂及成书,编纂者则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志书的质量,很受时人重视。早在北宋元丰初,名臣晏殊之子晏知止以司封郎中知苏州,见郡图经数十年未修,急欲寻访能堪此任者。本州推官练定闻之,便推荐吴中名士朱长文,谓唯此人“能为之”⑥。然朱氏多次推托,后经晏知止登门劝说,方应承下来,晏氏重视编纂人选的选择由此可见一斑。南渡后,人们对于方志功能认识越来越清楚,对编纂者的要求自然更为严格,新安罗愿曾言:
    自上世九州之志与三坟五典,偕号为帝王遗书,而《禹贡》、职方氏,孔子定之以为经,若直抄取计簿以为书,则凡吏之善书者足以次之。⑦
    认为志书并非杂抄之书,而是各部分内容皆有“微旨”,非一般吏人所能为,“必使涉于学者纂之”⑧,“涉于学者”即有一定学术涵养的士人。一郡之中称得上“涉于学者”⑨,除部分州郡的学者与太守外,州(包括府、军、监)学教授自然是不能忽视的,并在实践中逐步为人们所看重。
    州学教授掌管郡学,选任非常严格。元丰七年(1084)及绍圣初,政府先后颁布过教官选试法,虽不一定要求有进士出身,但条件都比较苛刻⑩。后来教授需有出身逐渐受到朝廷重视,绍圣元年(1094)三月,“诏令(今)后内外学官,选进士出身及经明行修人充。”(11)建中靖国元年(1101),又诏无出身人充学官者,“别与合入差遣”(12)。即便两广诸郡,亦于见任有出身官,差兼教授,“如无,差特奏名补官人,又无,即申提举学事官,于邻州对换兼差”(13)。因此,南宋时诸州教授一般都是科举出身。
    科举出身又教授州学,属于“涉于学者”应当不成问题,因此,郡志由他们主持编纂再合适不过了。嘉定六年(1213),眉山任逢以朝请郎知合州,修成《垫江志》三十卷,其自序云:“郡文学职掌攸系,则檄阆中鲜于君光来助。”(14)鲜于光时任合州教授,显然,任氏在考虑编纂人选时,首先想到的是本州教授。同样,淳祜元年(1241),当方大琮知广州欲修郡志时,便直接对教授张雷震言:“丘聚不修且四十年矣,郡文学尔职,盍讨论润色之。”(15)似乎州学教授编纂郡志已经成为约定俗成,难怪当景定末知镇江府陈梦斗请通判方逢辰纂辑郡志时,方氏便答以“图志盖属郡博土,赘丞非所职”,希望另择“大手笔”(16)。
    当然,也有一批郡守倾向于请本地名士主纂或参编,认为本地人更熟悉乡土民情与人物典故,有助于提高志书内容的可信度。淳熙元年(1174),临邛常棉知潮州,所修《潮州图经》便是请郡人王中行编纂。在为图经所撰序文中,常氏道出了当时的想法:“君世为潮人,事皆有考,书成而邦人无异辞,予知是书可以传信矣。”(17)确实言之成理,不过,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淳熙初,宗室赵绸以承议郎知漳州,委托教授李纶主纂郡志,并云:
    夫以漳士纪漳俗,极所美而无隐,恐后人莫之信。或有远来之贤,能习漳俗始末者,得一工人以秉笔,虽大书深刻,后世必无敢议者,漳之美庶乎其无毫发湮矣。(18)
    显然反对本地人记本地事,认为这样会造成“极所美而无隐”,让后人难以相信。因此,赵氏主张,应当由熟悉本地风土民情的外地士人编纂,这样不仅可以广为记载,也能传信后世,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
    此外,章学诚在《书〈姑苏志〉后》一文中,据志为史书而提出“文人不可与修志”的著名观点(19),为人们所熟知。然而早在南宋淳熙初,知潮州常棉便提出了类似看法。在序淳熙《潮州图经》时,常棉曾言:“天书以纪事,事以传信,自古文人纪事,多失之浮侈。”(20)并以司马相如《上林赋》、扬雄《甘泉赋》、班固《西都赋》、张衡《西京赋》为例,且与杜甫之诗相对照,以为佐证,表明常氏并不认同文人纂辑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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