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瓯北诗抄》绝句二《论诗》。 〔2〕《瓯北集》卷三十二《同乡陆庵观察招游天竺、龙井诸胜, 午后泛舟游湖即事》。 〔3〕《檐曝杂记》卷二“钟表”条。 〔4〕《瓯北集》卷七《同北墅漱田观西洋乐器》。 〔5〕《廿二史札记·小引》,据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 1984年中华书局版,北京。以下引《廿二史札记》本文者均据此。 〔6〕钱大昕:《廿二史札记序》。 见《廿二史札记校证》附录二。 〔7〕《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87页。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版。 〔8〕《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92页。 〔9〕《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十二“清初学海波澜余录”, 《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五,第176页。 〔10〕《廿二史札记》卷二十“唐前后米价贵贱之数”条。以下凡引自此书者,只注明卷数和条目。 〔11〕卷二“汉初布衣将相之局”条。 〔12〕卷八“九品中正”条。 〔13〕孙星衍:《赵瓯北先生墓志》。 〔14〕张维屏:《国朝诗人征略》卷三十八“赵翼”。 〔15〕见卷三“武帝时刑狱之滥”条,卷五“东汉宦官”条。 〔16〕卷十一“宋齐多荒主”条。 〔17〕卷十九“武后纳谏知人”条。 〔18〕卷二十六“青苗钱不始于王安石”条。 〔19〕卷二十二“张全义冯道”条。 〔20〕卷三十五“明言路习气先后不同”条。 〔21〕卷三十二“明初吏治”条,并参见本卷以下各条。 〔22〕《陔馀丛考》卷三十七“有明天子中叶不见群臣”条。 〔23〕卷三十五“明代宦官”条。 〔24〕卷三十五“明代宦官”条。 〔25〕卷二十四“明乡官虐民之害”条。 〔26〕卷三十五“万历中矿税之害”条。 〔27〕《瓯北集》卷二十一《再题〈廿二史札记〉》。 〔28〕参阅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一书,及杜维运《清代史学与史家》一书中“拾贰赵翼之史学”,中华书局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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