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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江书院志略》的编刊与史料价值(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清史研究》 钱茂伟 参加讨论

4、关于俞长民任院事时间。韩氏卒后,继任者为谁?邵廷采记载很矛盾,康熙三十五年作《姚江书院记》时称为“邵氏元长、俞氏长民”,而四十一年所作《姚江书院传》则称“布衣没,公(俞长民)承之。”实际上,据《志略》,邵元长仅协助韩氏主持“城隅会”,并未主持过姚江书院。俞长民是继韩氏主院事者。《书院会则》附语“续则二条,吾之俞子于重订会约后二十一年定”也可证明康熙十一年时,俞长民主院事。俞氏任职到二十二年卒。
    此外,据《志略》,徐景范没有任过院事,邵廷采任职时间也不长,可能仅受聘讲过几次课而已,何冠彪的驳辨是正确的。(19)
    (二)提供了书院有关规章制度方面的详细材料。
    以前,我们通过《思复堂文集》,对书院制度有所了解,但全貌不清。《志略》提供了顺治六年订的《书院任事约》、顺治九年订的《书院会则》,比较全面地勾勒了书院有关制度。
    1、关于书院的管理体系。“义学”初创时,体制较简单,除院事外,只有司席。到顺治年间史氏重掌院事时,体制逐渐完善,增设了“任事”,负责后勤事务。根据“院事非众友担当,则日就废弛;而众友非逐年轮管,则谁堪独任”(20)原则,任事逐年轮流担任。任事由四正八佐组成,共12人。每一正二佐负责一年,四年一周转。职责是“务令一切租税、官粮及出入公费,各各如法,料理登记算明,无有差讹折耗”。(21)第一批“四正”是韩孔当、郑锡元、邵曾可、吴懋。“八佐”是邵资仁、思远、邵元长、元度、吕滋、张廷宾、史起曾、得鲁。何冠彪曾极力论证邵曾可不曾任院事,结论是正确的,可惜论据不足。据此,则可知邵曾可仅任“任事”而已。
    2、月会制度。书院自创立以来,一直坚持月会制度。据《志略》,月会制度是这样的,每月朔日集会一次,不管雨晴寒热,一般不另行通知。每会设司会一人,每月一轮,名单在年初的聚会上排定。一般不得临时更动。每次聚会,司会黎明到,其他会友辰刻到。先谒圣,由司赞、司仪主持仪式。谒圣结束入座位,唱诗歌。毕,开讲。“先具讲案,后进出位揖圣,随读经书一章,举大意以问,复揖而坐。讲者自上而下,一人讲毕,一人更端质疑”。(22)中饭后,“考月内所行何事,所读何书一一呈示,逐项细商。”(23)这些活动结束后,如还有空余时间,则“举嘉言善行,征事稽古。”(24)申刻会讲结束。每次聚会,由司史作文字记录,会讲结束,“抄送院长,更定登录。”(25)此外,顺治十五年开始,书院还有季会。
    (三)补充了黄宗羲和书院交往方面的一些材料。
    黄宗羲是余姚名儒,书院就在他家西南,但由于门户观念深,很少和书院派交往。一般人只知道康熙二十八年史标任院事时,曾到书院参加过会讲,此外有否去过书院,后人不得而知。据《志略》,则黄氏不止一次到过书院。俞长民主院事期间,“黄梨洲来赴,商定崇祀。”(26)书院在顺治十五年时,曾就崇祀问题,讨论过一次。(27)结果采纳了史孝咸的意见,王阳明设专像,左右立王氏及门与私淑弟子牌位。到俞长民任院事期间,书院对崇祀问题,又进行过讨论。这次还邀请了黄宗羲。黄氏对书院旧的祀法有不同看法,特作《附议》一文。大意谓王阳明是全国的王阳明,“今以姚江名书院,而单举一邑之门人”,那么,收录的王门弟子就应该全一些,像王门姚江弟子徐珊、管州、孙应奎、柴凤、范引年、夏淳、闻人铨、董骥、胡瀚8个人都应补上。(28)今所见书院《祀典》。有这8人,说明书院弟子们还是十分重视黄氏意见的。《附议》不见黄氏文集,很值得注意。
    (四)使后人全面研究书院派思想发展脉络成为可能
    书院派人士除邵廷采外,无文集传世,故以前要系统研究书院派思想发展脉络十分困难。《志略》汇录了大量书院派人士写的作品,弥补了这一缺憾。书院派是一个绵延几十年的学术团体,由于时代背景及每人知识结构不一,相应地每个传人的思想色彩也不完全一致。但既然作为一个学派,除个性外,必然还有其共性。书院派的基本思想,我们以为可以概括为四条:
    1、以“致知”说为核心。书院的开创者沈、管、二史曾和刘宗周一起讲学越中证人社,后来分手了。为何要分手?关键是学术观点不一致。刘氏主张“诚意”说,谓“致知不先主诚意,必有知非所知之病”,(29)属阳明后学修正派。而沈氏主张“致良知”,谓“学不从致良知入门,有诚非所诚之弊”,(30)属阳明后学现成良知派。沈氏之学导源于阳明。《传习录》有“致良知则当下便有实地步可用功”,“恐学者不肯直下承当耳”二句话,沈氏早年读后,“深有会,于是力究其旨,思倡明之。”(31)倡明“致良知”说,是沈氏毕生的奋斗目标。绍兴王朝式是沈氏理论的狂热拥护者。管氏、二史也拥护。史氏说“良知非致不真”,“道有本而学有要,吾辈只要趱入向里”(32)便可致知了。即使到韩孔当时代,仍以“阐致知之蕴”(33)为首务。董玚编定《志略》时,极力回避沈、刘间的分歧,称“指点当下,原本《传习》之旨,亦符合证人之疏要,期人以必为圣人”,(34)是不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
    2、也宣扬“诚意”说。“诚”说是蕺山派的宗旨,书院派后来也逐步接纳此说为自己的学术主张。这始于二史。二史和刘宗周有比较多的交往。崇祯四年证人社开讲时,史氏执弟子礼,故董玚也将二史列入《蕺山弟子籍》。崇祯十六年刘氏启“诚意”说,弟子叶廷秀、董标等竞相质问,史氏也写信给刘氏,商讨“诚意”一说。商讨的结果,是二史基本上接受了“诚意”说,主张“学问以立诚为第一步,一有饰伪,便全体虚假,无复学问可言”。(35)他的口号是“良知非致不真,证人改过则圣。”史氏甚至说沈氏思想也有和刘宗周相通之处,“诸君子亦忆上元日沈先生之语乎?其一谓明于见过,其一谓近于自了。明于见人之过,必暗于攻己之恶矣。足己以自封,必不能与人为善矣。恶在其为万物一体,圣凡平等哉!此真有契于刘子诚意之旨矣”。(36)邵曾可也持调和论。当时证人和书院二派弟子常争论,邵曾可十分忧虑。他认为刘氏和沈氏“皆躬行实践,非徒腾口说”(37)者。他说“道无同异”。“刘子与陶先生教若不同,而心同也,行同也,道同也。即吾师沈先生与管先生、二史先生,迹若不同而心同也,行同也,道同也。心与行,所以载道也。而彼以为有异者,见道之识不真,为己之念不切耳,此其人终身驰鹜于道义之场,究与徇利徇名者何以异乎?”(38)邵曾可又说“明善只所以诚身”,关键是心与行要统一,否则“不心与行之是求,而猥争同异,致知则知非所知,诚意又诚非所诚,讲学之弊而至此不益滋?”(39)到了韩孔当时代,调和色彩更浓,明确提出“合证人之旨”(40)口号。大意谓“诚意”是阳明学命题之一,“证人特揭诚意以示,盖证人原以绍王子为绪,而诚意即以征致知之实。”(41)还说:“书院原与证人相益,刘子与王子原无歧旨耳。”(42)到邵廷采作《姚江书院训约》时,首条便是“立意宜诚”。可见,蕺山派“诚意”说也成了书院派核心思想之一。
    3、辟佛。蕺山派主张辟佛,书院派也不例外。沈国模曾和有禅学色彩的周汝登相契,平日又有方外之交,因而曾被人误为禅学。其实不当。天童寺密云法师几次想拉拢沈氏,沈氏则曰:“吾自儒者户庭。特与师为方外交,必欲引之入释,是信道终未弘耳。”(43)加上管、二史“衣冠言行一准儒者,醇洁之士徐稍归之”。(44)史孝咸辟佛态度十分明朗,“吾辈学孔孟,教遵先哲,自有家法,何必借径于禅?”(45)韩孔当也辟佛。他早岁学于禅,知禅之害,所以辟佛态度更强。他区分说,“圣人与佛氏异,大端在君父分上”。(46)“佛氏意主了生死,阳明夫子所谓自私自利也。圣人天地万物,本吾一体,立人达人,即在己立己达内”。(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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