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张忱石《唐代登科名录拾遗》一文,在“年份可知之明经”一节中,把诸凡孝廉登第人,概视为明经登第人而置于该节内: 晋休景 《唐故朝散大夫行扬州大都督府江都县令上柱国晋府君(休景)墓志铭并序》:“君讳休景……弱冠以弘文馆生成诵在心,孝廉擢第。释褐授润州参军……春秋五十九,以开元十一年寝疾。”晋休景卒于开元十一年,春秋五十九,以此推之,弱冠军之年为嗣圣元年。 袁愔 《大唐故济州卢县令袁公(愔)墓志铭并序》:“君讳愔,字恂,汝南人也……弱岁,孝廉擢第,补相州参军……享年五十七,以开元十一年六月四日终于卢县官舍。”以年龄推之,其孝廉擢第年在垂拱二年。 卢有邻 石岑《大唐故文林郎守徐州沛县主簿范阳卢府君(卢有邻)墓志铭并序》:“君讳有邻,字慕真,范阳涿人也……年十九,孝廉擢第,解褐授徐州沛县主簿……(开元十九年)殁,春秋三十有一。”张原按:“卢有邻卒于开元十八年,春秋三十有一,以年推之,孝廉擢第在开元七年。” 最典型的是《〈登科记考〉补正》,这是一本迄今为止最完整正补徐松《登科记考》的名作。可是作者在处理载籍中涉及唐代孝廉科时,却不分青红皂白,都视为明经科处理: 贞观十八年甲辰明经科:史行简:“《补遗》册五,第124页,龙朔元年(661年)三月十一日《大良具有重要意义汴州尉氏县主簿史君(行简)墓志》云:‘君讳行简,字居敬,魏州冠氏县凤栖乡大同里人也……弱冠州举孝廉,解褐授文林郎,迁汴州尉氏县主簿……以显庆五年四月三十,卒春秋三十有六。’以其弱冠岁推之,其登第年当在本年。”(49) 明经科柳真召《汇编》(乾元013)乾元二年(759)十二月二十九日《唐故朝议郎行忻州司马柳君(真召)墓志铭并序》(北京图书馆藏拓本)云:“君讳真召,字真召,其先河东人也……公甫年弱冠,孝廉擢第,瞻文藻,韬策略……以乾元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终于公馆,春秋六十有五。”(50) 开元六年戊午(718)明经科:寇钊。《千唐》(634)开元十一年(723)十月二十七日《大唐故前乡贡明经上谷寇君(钊)墓志铭并序》(参见《汇编》[开元182])云:“寇钊,字尼丘,上谷昌平人也……年十八,郡举孝廉,射策甲科。于时同岁数十人,君为其首……春秋廿三,以开元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终于洛阳审教里之私第。”可推知其年十八时在开元六年。(51)孟氏将唐代墓志等文献中的“孝廉”登第人,通通视为“明经”登科人,失于考证,未确。 遗憾的是,徐松分明划定了德宗建中元年前孝廉科为敕定科举科目,建中元年后之孝廉为明经科之别称,可是他自己有时却混淆界线,将建中前之举孝廉也视为明经科登第,如: 《登科记考》卷27《附考·明经科》:“许伯会,《旧书·孝友传》:‘伯会,越州萧山人。举孝廉。’”《新唐书》本传:“许伯会,越州萧山人。或曰玄宗十二世孙。举孝廉。上元中,为衡阳博士”。伯会分明是上元前之孝廉科登第人,亦即在建中元年罢孝廉科之前登第,由此,可以确定伯会是孝廉科出身。而在《登科记考》中,徐松却把他列为明经登第。(52)裴稹“开元初举孝廉高第”,同样把他列入明经登科。(53)说明徐松对唐代孝廉科作为考试科目存废史实,心中也是不甚明了。 唐中后期,孝廉为明经别称。随着时代演变,至明清,孝廉成为举人别称。如《儒林外史》第2回《王孝廉村学识同科》:“(和尚)向着周进道:‘这王大爷是前科新中的。’那王举人也不谦让,就在上首坐了。”(54)《称谓录》云:“举人:孝廉、孝廉郎、贤书、公车。”(55) 四、结语 自高祖武德初至德宗建中元年的162年间,唐代科举科目中,设有孝廉科常科;贞观十七年手诏举“孝廉茂才异等之士”,简称举孝廉,此属制科孝廉;宝应二年,代宗否决礼部侍郎关于罢进士、明经科,代之以举孝廉的奏请,诏以孝廉科与进士科、明经科兼行考试取士;建中元年,德宗诏罢孝廉科。自德宗建中以后,在传统文献和出土文献中,凡涉及孝廉科及第之类的记载,均为明经科之别称。沿至明清,明经则为举人之别称。 由于孝廉科时置时罢,且有制举与常科孝廉之别,故史籍中关于唐孝廉科之应试过程、考试内容,往往语焉未详。惟其如此,与进士科、明经科相比,源于汉魏以来察举的孝廉科,在唐代虽曾列为科举考试科目,但显得不够成熟,渐渐趋于边缘化,终至废罢。 注释: ①张荣芳:《隋唐秀才科存废问题的检讨》,《食货月刊》复刊第10卷第12期;刘海峰:《唐代秀才科存废与秀才名目的演变》,《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1期;余子侠:《唐代秀才科考论》,《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刘海峰:《再论唐代秀才科的存废》,《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 ②《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59页。 ③如侯绍文《唐宋考试史》第2编《本论》1《唐代考试制度》2《科目制度》:唐之贡举考试“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岁举之常选也”。(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37页)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第2章《总论唐代取士各科》:“根据现在所见唐人的记载,如《唐六典》、《通典》,则将常选分为六科,即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都较《新唐书》为明白简括。”(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3-26页)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第2章《科举时代的开创》第2节《唐代科举》:“常举科目:唐代每年举送的常贡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六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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