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从《新五代史》史论看欧阳修的资治观(2)
其次,欧阳修联系唐末方镇之旧事,对宋朝军队出现的问题忧心忡忡。他说:“(唐)既其衰也,置军节度,号为方镇。……故其兵骄而逐帅,师强则叛上,土地为其世有,干戈起而相侵,天下之势,自兹而分。”(20)在这里,欧阳修之所以重提唐末方镇的专权、叛乱,意在以古鉴今,有着深刻的社会时代性。北宋王朝建立后,“兵变”事件就屡有发生。到了北宋中期以后,“兵变”愈演愈烈,其次数之多、地域之广、影响之深是前所未有的。这些“兵变”事件除一部分是属于军队中、下级军官和士兵发动的反压迫斗争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士兵骄恣横行、桀骜不驯、目空一切的狂妄自大而引起,沿袭了唐王朝安史之乱后的“兵骄则逐帅,师强则叛上”的遗毒。欧阳修以此告诫宋朝统治者要防止武人专横跋扈,重演藩镇割据之悲剧,进一步表达了他对现实的担忧和不满。 此外,欧阳修还对北宋日益激化的民族矛盾有所针贬。他专门编写了《四夷附录》,介绍了契丹、党项、吐蕃等少数民族渊源、发展等。他以后周世宗“南平淮甸,北伐契丹,乘其胜威,击其昏殆”为例,进而指出“自古夷狄服叛,虽不系中国之盛衰,而中国之制夷狄必因其强弱”。(21)又说:“自古夷狄之于中国,有道未必服,无道未必不来,盖自因其衰盛。虽尝置之治外,而覊縻制驭恩威之际,不可失也。其得之未必为利,失之有足为患,可不慎哉”!(22)欧阳修借此指责宋朝统治者“外扰不过边事,皆可预防”(23)的对辽、西夏妥协保守政策,并警告当世统治者应“富兵强国”,采取有力措施打击来犯的少数民族政权以保境安民。 三、倡忠义廉耻、志于为治 北宋以后,一场新儒学运动广泛兴起。在这场运动中,以欧阳修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关心社会现实,提倡所谓“道德性命”之学,针对五代“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礼崩乐坏的现实,决定重整伦常道德以安定封建秩序。欧阳修一向主张“道德仁义,所以为治”。(24)他说:“自三代以上,莫不分士而治也。后世鉴古矫失,始郡县天下。而自秦、汉以来,为国孰与三代长短?及其亡也,未始不分,至或无地以自存焉。盖得其要,则虽万国而治,失其所守,则虽一天下,不能以容,岂非一本于道德哉”!(25)进而又说:“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岂有不亡者乎”?(26)从而他得出伦常道德是关系封建国家治乱存亡之根本的结论。 当时北宋吏治腐败不堪,表现之一就是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官吏的贪污受贿。据历史记载,宋真宗时,镇州知州边肃:“私以公饯贸易规利,遣吏强市民买女口自入”。(27)表现之二是官员冗滥,为官“但求无罪,不问成功。前后相推,上下相蔽”,极少数能为国至忠,图国忘身。针对日益腐败的吏治,欧阳修认为要予以改变就必须“人人要有礼义廉耻,”他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28)鉴于此,欧阳修极力表彰那些有节、有义之士,树之为典范、标兵,以此警诫,教育当世官僚。例如他交口称赞“以廉平自励,民甚赖之”的后晋复州刺史郭延鲁,指出“盖自天子皆以贿赂为事矣,则为民何以堪之哉!于此之时,循廉之吏如延鲁之徒者,诚难得而可贵也哉!”(29)他还创立《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等,将那些“势利不屈其心,去就不违其义”或“能以孝悌自修于一乡而风行天下者”的事迹搜集起来加以表彰。 与此同时,欧阳修又猛烈谴责寡廉鲜耻之徒。如他在《杂传序》中说:“其(指冯道)可谓无廉耻者。”一针见血地揭露了冯道这个不倒翁的丑恶面目。又如在《唐六臣传》中,欧阳修描写张文蔚、杨涉等唐朝六大臣趋炎附势、卖国求荣的丑态,斥责他们为“皆庸懦不肖,倾险狡猾,趋利卖国之徒”。(30)另外,欧阳修对那些绝人伦灭天性的人也深恶痛绝。如他将“以子轼父”的友珪“不得列于本纪,”并说明他这样做是为了“伸讨贼者之志”。(31)又如他将后晋问阳行军司李彦珣 “弯弓射其母”一事与晋出帝绝其父相提并论大发议论说:“至其极也,使人心不若禽兽,可不哀哉!若彦珣之恶,而恬然不以为怪,则晋出帝绝其父,宜其举世不知为非也”。(32) 虽然欧阳修把儒家伦常道德绝对化、神圣化,过分夸大了礼义制度的作用,但不可否认,他这样做有其较强的现实意义,他通过考察五代礼乐崩坏的情状,予以正反结合,或褒或贬,以此教育世人尤其是统治上层。从这个意义上说,欧阳修努力克服时代和个人的局限,最大限度地实践着他一贯的资治观。 四、反讳迷信,轻天命重人事 谶讳迷信,早在两汉时期就已出现。《四库全书总目》说:“谶者诡为隐语,预决吉凶”,“讳者经之交流,衍及旁义”。谶讳神学的理论基础是“天人感应说”,认为天决定自然界的一切变化和发展。这种荒诞的神学在以后很久时期内为人们所尊信。到北宋中期,一方面在“不惑传注”、“疑古辨伪”等思潮的冲击下,旧经学中的谶讳迷信等旧因素被剔除;另一方面一些疑古勇士又以理学的眼光不断总结和补充经学,使经学这只旧瓶装上了理学这新酒。欧阳修所为理学的先驱者,旗帜鲜明地反对谶讳迷信。正是基于这种思想,欧阳修在编修《新五代史》时,一反传统体例,独具匠心地不设《五行志》,而只立《司天考》。 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中所表现出来反谶讳迷信的强烈思想,更重要的缘由还在于当时的社会背景。公元1004年,北宋与契丹订立“澶渊之盟”,以屈辱条件换得苟且安定。对内为愚弄人民,粉饰太平,便伪造“天书”,大搞谶讳迷信,使“一国君臣如病狂然”。(32)然而一纸“天书”不能改变北宋“兵弱财困”的现实,于是随着宋真宗死去,“天书”也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结束了这场自欺欺人的骗局。欧阳修以其独特的时代感和责任感,要求朝廷“悉取九经之疏,删去谶讳之文。”(33)以适应时势发展。 分析《新五代史》涉及此类的史论,不难发现欧阳修反谶讳迷信主要是反天人感应、祥瑞灾异说。他针对五代出现的祥瑞现象说:“麟、凤、龟、龙,王者之瑞,而出于五代之际,又皆萃于蜀,此虽好为祥瑞之说者亦可疑也。因其可疑者而攻之,庶见惑者有以思焉。”(34)欧阳修通过叙述“麟、凤、龟、龙,王者之瑞”皆“出于五代”这个动乱时代这件事,说明所谓“王者之瑞”的出现是“有道之应”的祥瑞说是以己之矛攻己之盾,根本是站不住脚的。欧阳修还反对灾异之学,他深感:“自秦汉以来,学者惑于灾异矣,天文五行之说,不胜其繁也”。(35)因而他对于“吴火出杨林江水中,闽天雨虫之类”嗤之以鼻,说这些“皆非中国耳目所及者,不可得而悉书矣”。(36)欧阳修意在将上述祥瑞灾异现象与北宋伪造“天书”予以对照,揭露北宋统治者倒行逆施,背道而驰。 除此之外,欧阳修轻天命思想又体现在重人事的作用方面。他对天人关系作了具体阐述,说:“盖圣人不绝天于人,亦不以天参人,绝天于人则天道废,以天参人则人事惑,故常存而不究也”。(37)他继承古代“天道远,人道迩”的进步思想并阐发为:“予述本纪,书人而不书天。”(38)进而直之以言:“天,吾不知……若人,则可知者。”(39)欧阳修这种重人事而轻天命的思想,实际上是他联系个人政治遭遇,重在说明人事的好恶直接影响一个王朝的兴衰成败。欧阳修以后唐庄宗前期励精图治,使得“举天下豪杰莫能与之争”,后来宠信伶人,骄逸放纵,结果酿成“数十伶人围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40)的悲剧为例,说明:“人情处安乐,自非圣哲,不能久而无骄怠。宦女之祸非一日,必伺人之骄怠而浸入之”。(41)指出“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42)乃历史古训。他对后唐大理寺卿康澄提出的为国者“五不足惧,六深可畏”的观点深为赞同。即三辰失行,天象变见,小人讹言、山崩川竭、水旱虫蝗这五不惧;而贤士藏匿、四民迂业、上下相徇、廉耻道消、毁誉乱真、直言不闻这六可畏。他说:“然澄之言,岂止一时之病,凡为国者,可不戒哉!”(43) 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史论通过叙述天人关系并予以具体化、比较化,然后绕过这个圈子,使其终极点又回到资治观上来,所论指的仍是北宋现实。欧阳修一面抨击吕夷简、高若纳等奸臣小人倒行逆施、诬害忠良如历史上的伶人、宦者、女色之祸;另一方面又指责当朝皇帝闭目塞听,逸豫无为以致败国害民。欧阳修在这里将历史上的一些典型之例予以对照之笔,努力地压抑个人情感,将五代之史鉴最大限度地反馈于社会,反馈于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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