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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说例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晁岳佩 参加讨论

《春秋》记事简略,文字古朴,是我国现存最古的真正史书。在现存最早专门解说《春秋》的三《传》中,《左传》以详述史事并文辞优美著称,《公羊传》和《谷梁传》则以训诂释义为后人称道。对《春秋》记事原则、用字体例以及言外之义,三《传》各有归纳解说。董仲舒《春秋繁露》开始专门研究《春秋》义例作为孔子垂世之教以求服务于当世,何休注《公羊传》著成《公羊文谥例》,杜预注《左传》著成《春秋释例》,使《春秋》笔法义例成为专门学问。唐陆淳《春秋集传纂例》、宋崔子方《春秋本例》、元赵汸《春秋属辞》、清毛奇龄《春秋属辞比事》等,都是这一领域极有影响的专著,历代《春秋》学者也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涉及到这个问题。自董仲舒以后的学者解说《春秋》,都是以孔子作《春秋》寓褒贬之义以垂教后世为前提的,而孔子是否真正字斟句酌地作过《春秋》,却是至今没有解决的问题。立论前提既已无法证实,各家由此推论出的《春秋》义例自然都想当然而已。因门派不同,时代各异,各家义例见仁见智,虽长期辩难不已,却都是空对空,到头来只能是一笔糊涂帐。所以王安石干脆说《春秋》是“断烂朝报”,梁启超称它为“流水帐薄”,钱玄同说它是“没有组织、没有体例、不成东西的史料”。(注:《古史辨》第一册276页。)笔者认为, 《春秋》就是鲁国历代史官原始记录的汇编,孔子只是把它抄录出来使之流传于世,至多在生前两年多的时间里用它作过教材,(注:笔者在此吸收了杨伯峻先生的观点,参见《春秋左传注·前言》。)并根据自己的理解作了一些解说,而没有改写《春秋》本文,故《春秋》中既无笔削褒贬的圣人垂教之义,更没有所谓义例。至于孟子说孔子作《春秋》“窃取其义”,其实是说孔子把这些材料抄出来,利用其中内容反映王道衰落之义而已。(注:关于孟子的说法,请参拙作《孟子〈春秋〉说分析》,见《山东师大学报》1999年第4期。)但《春秋》作为档案汇编,于二百四十二年中能保持多方面的相对一致,至少说明在鲁国历代史官中,确实存在着可能未曾形成文字只是口耳相传的记事原则和用字体例,这就是本文欲说之例。
    一 以鲁君断代,逐年纪事
    《春秋》共记鲁国十二公:隐、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每公从即位至薨葬,依次纪年,每年记录几件或十几件重要事情。从隐元年至哀十四年,共计二百四十二年。虽然历代史官未必有编辑成书之意,只是为了便于后人回忆历史,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才简略地记下了这些能帮助人们回忆的历史线索,具体的史事内容,可能需要口耳相传。但这种以国君断代逐年记载史事的方法,却成为后世编年体史书的基本原则。记述历史必须有明确纪年,没有明确纪年的史书不能算作真正的史书。如甲骨文、铜鼎铭文和现存最早的历史文献汇编《尚书》,虽然所载资料极为珍贵,却往往因纪年不明确和不连贯,而不能使其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周王室和各诸侯国都设有史官,应该有与《春秋》类似的历史记录,如晋《乘》、楚《弢杌》等,但都因未遇圣人而未能流传于世,这就使《春秋》显得尤为珍贵。即使孔子只是把它抄录出来使之传世,也足以显示圣人的伟大。由解说《春秋》而形成的《左传》,使编年体裁大放异彩,由此奠定了中国史学的基础。
    与以国君断代逐年记事相联系,在每一年中,《春秋》记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注:《春秋经传集解·序》。)使每一史事都有明确时间,这也是《春秋》编年体例的组成部分。但历代史官对这一原则的实际操作似乎并不严格,《春秋》中并非每件事都有时、月、日的记载。如隐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有时、月而无日;同年“春,公会戎于潜”,只有时而无月、日;隐元年“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有月而无时、日;隐四年春“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只有日而无时、月。对《春秋》这种时、月、日记载不完备的现象,《左传》只于隐元年“公子益师卒”条下,释曰“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公、谷二《传》已有许多关于时、月、日何以不具的解释,后世学者更普遍认为这些地方都寓有圣人垂教之义,他们称之为时、月、日例。对此阐述最有条理的大概是清人皮锡瑞:“《春秋》正、变例以日、月、时为最著明。正例日则变例时,正例时则变例日,而月在时、日之间,……凡月皆变例。大事例日,如盟例日,而桓盟皆不日而月,变也,柯之盟时者,变之至也;此日为正,月为变,时为尤变之例也。小事例时,如外诸侯葬例时,月为变,日为变之甚;此时为正,月为变,日为尤变之例也。”(注:皮锡瑞《经学通论·春秋》。)如此说来,《春秋》不仅记每事有义,用每字有义,且每一个时间概念也都有义。若据此理解《春秋》,使史事、文字和时间中的义都要融会贯通,《春秋》真正成了天书。
    但《春秋》毕竟是记事之书,有些史事显然应受表彰,却因时、月、日不具,学者们就必须曲折地找出此事该受讥贬的理由。于是,穿凿附会就成为研治《春秋》的常用方法,各家歧说也由此而起,据杜预统计,自文公以上书日者二百四十九,宣公以下书日者四百三十二,“计年数略同而日数加倍”。他认为这是因为年代久远,孔子修《春秋》时竹简已有损坏,故越往前书日者越少。(注:《春秋释例》卷一。)这种可能性应该存在,但更大的可能性是史官记事越往后越详密,越重视史事发生的时间,故有前后不一致的显著差别。另外,有些史事可能是因为史官不知道确切时间,如外诸侯葬等;有些则不能详载日期,如饥荒、虫灾等;《春秋》于每季首月书时,同季的后两个月则无须书时。总之,《春秋》虽有详书时、月、日的记事原则,但前期并不严格,后期也有遗漏,但这都与孔子无关,更没有所谓时、月、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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