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永乐七年(1409)三月,明成祖朱棣在派遣郑和再次下西洋的敕谕说自己是“一体上帝之心”才遣使西洋,他要求“四方海外诸番王及头目等人”要“祗顺天命”“循礼安分”以“共享太平之福”。同样,宣德五年(1430)六月,明宣宗朱瞻基在派遣郑和、王景弘等往谕诸番国的诏书中要求海外的诸番国“各顺天道,抚辑人民,以共享太平之福”。所谓“体上帝之心”、“祗顺天命”、“各顺天道”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伊斯兰色彩,他们认为只有各国“祗顺天命”“各顺天道”,这样大家才能“共享太平之福”。朱棣和朱瞻基都特别重视忽鲁谟斯这样遥远的西洋阿拉伯国家“祗顺天命”“各顺天道”以及和这些国家“共享太平之福”,这就是郑和七次奉使下西洋去忽鲁谟斯等国“公干”的重要内容。 南京大学刘迎胜教授在研究了明代“四夷馆”的《回回馆杂字》和《回回馆译语》后认为:“元代及明初入华回回人中的通行语言是波斯语。”(注:刘迎胜:《〈回回馆杂字〉与〈回回馆译语〉研究序》,载南京大学民族研究所等编《元史及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十五辑),第214页,南方出版社,2002年7月版。)我们知道元代入华回回人的后裔是构成后来的回回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忽鲁谟斯则是位于波斯语通行的伊朗南部沿海。因此我们很难理解郑和庞大的船队是要去遥远的忽鲁谟斯“耀兵”,至于所谓“采宝”之说也不甚明了,因为郑和的船队每次出发都要装载大量的丝绸瓷器等物资,特别是在中国国内皇家御窑烧制的、主要运往西洋诸国的、具有浓郁伊斯兰风格的青花瓷器,每到一国又都要“开读赏赐”,船队所采回的宝物,一部分是“赏赐”过后当地首领头人的回赠,一部分是船队与当地人交易的结果。如果郑和的船队去忽鲁谟斯等阿拉伯波斯湾国家“公干”的目的是采获宝物,那么船队所采的宝物必定具有阿拉伯波斯湾地区的特色,甚至具有强烈的伊斯兰风格和特征,明成祖和明宣宗嗜好这样的宝物作为自己宫中御用物品,这也是很值得注意的现象。因此,我们认为郑和奉使下西洋是担负着某种特殊使命的,既然郑和是出身穆斯林家庭的伊斯兰信徒,奉使的船队都是由内宫太监率领,船队中有郑和特地挑选的穆斯林学者和清真寺掌教阿訇,每次奉使都是在朱棣或朱瞻基的直接推动下进行的,每次目的地都是去西洋阿拉伯国家。那么,这个特殊的使命就有从海路探寻去麦加的可能性。也许我们的立论还不充分,但是郑和奉使至少是和某种“特殊的朝廷使命”有联系(注:已故台湾著名穆斯林学者马明道先生称“郑和”这个名称是波斯语Chikhangir的对音,应为“郑和格尔”。至于缩略为“郑和”是由于我国翻译外国较长名字时省略尾音的习惯,比如汉堡包、纽约、巴黎等。同时他还认为郑和是元代咸阳王赛典赤·瞻思丁的第七世孙。参见马明道《伊斯兰对中华文化之影响》中国文化大学出版社,中华民国七十一年五月(台北),第三十五至四十页。)。另外,在郑和奉使下西洋之前,从洪武二年(1369)到洪武三年(1370)曾有三位使臣分别出使西洋琐里一次、浡泥阇婆(即爪哇)两次,永乐元年(1403)至二年(1404)中官尹庆曾出使满剌加、柯枝、古里等国,但这几次出使的范围都没有超出印度洋、没有到达忽鲁谟斯。巩珍在《西洋番国志》自序中说:郑和下西洋是“扩往圣之鸿规、著当代之盛典”。(注:(明)巩珍《西洋番国志》自序,向达校注,中华书局,1961年8月第1版。)而且明宣宗以后也有帝王要仿效“永乐故事”,做“下西洋”壮举。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把“下西洋”看作是“通好他国、怀柔远人”(注:范金民:《郑和下西洋动因初探》,载《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4月第1版,第288页。)的政策体现,这样一种当时的“敝政”不应该具有这样长期的持续性,也就是说使臣们的不断“下西洋”应该是出于别的原因,这种原因很可能与明代前期帝王的某种特殊要求有联系。 我们还注意到,“糜费万计”下西洋船队的废止,一方面是由于明代的官营手工业的衰落,另一方面则得力于儒臣的谏阻。明成祖朱棣死于永乐二十二年(1424)七月,同年八月明仁宗朱高炽即位,登基后即询问百官“赦诏所宜”,户部尚书夏元吉建言:“中官造巨舰通海外诸国,大起北都宫阙,供亿转输,以钜万万计,”因此建议首先停“罢西洋取宝船”,朱高炽随即下诏:“下西洋诸番国宝船,悉皆停止。”(注:《明仁宗实录》卷一上,夏元吉于宣德五年正月死去,同年五月明宣宗发布下西洋的“敕书”。)更为重要的是明宣宗推动的第七次下西洋,终于有几位经内官挑选的通事随天方国的船队到达了麦加,朝觐了“天堂”(恺而白),他们得到了“天堂图真本回京奏之”。(注:马欢和巩珍都提到:“画天堂图真本回京,”巩珍的书中特别指出“奏之”。)即向明宣宗禀报这件事,天堂图真本自然要上交朝廷。这样,下西洋的使命终于完成,所以船队的停罢也在情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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