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西北边塞的“坞”(5)
火一通定时受坞苣火一(349·27,536·3,甲1782) 二十日晦举坞上一苣火一通及中卅井隧□(428·6,乙254) 葆部界中民、田官、畜牧者,见赤幡,各便走近所亭障、坞辟□马驰以急疾为故(EJF3:80) 烽火品,田官民,坞壁举烽和,毋幡薪坞辟田官举烽、燔三积薪,各如其部烽火品(74EJF3:81) 简文中的“谨候望”,是指谨慎窥伺塞外敌情动向,细心观察“天田”有无敌人留下足迹,“强落”有无被破坏等。候望必须做到认真而无疏忽。“通烽火”即把侦察到的敌情,及时准确地借助信号传递出去。当时有专门的烽火制度,如“烽火品”、“烽火品约”。按规定:举于昼的有烽、表、烽火、烟;举于夜的有火、苣火、离合火;燔于昼夜的有积薪。假若吏卒对“品约”条令不熟悉,则要求抓紧背诵、训练。官府将“品约”条令“遍书亭燧显处,令尽讽诵知之,精候望,即有烽火,亭燧回度毋忽”(《敦煌汉简》1557),以便使吏卒通过考核能胜任该工作为目的。 其二,屯驻吏卒,抵御边寇。在汉代的坞中,一般建有数量不等的房屋,以供吏卒居住。所谓“营居曰坞”,即是。居住在坞内的吏卒,要守卫边防,抵御入境的来犯。这从文献记载中可以得到参证: 时羌復屡入郡界,(樊)准辄将兵讨逐,修理坞壁,威名大行。[2](卷32《樊宏传附樊准传》) 羌胡大寇三辅……于是扶凤、汉阳、陇道作坞三百所,置屯兵,以聚保百姓。[2](卷87《西羌传》) 张奂迁安定属国都尉,初到职,南匈奴七千馀人寇关稷,东羌复举种应之,奂壁唯有二百许人,闻即勒兵而出……使匈奴不得交通东羌。[2](卷65《张奂传》) 这些记录至少可说明两点:一是坞可以居住吏卒,“置屯兵”,张奂的坞壁甚至驻有“二百许人”的兵力,为数不少。二是坞在抵御羌胡、反击边寇的战斗中起有重要作用,可“聚保百姓”,“使匈奴不得交通东羌”。如敌人进攻,即“射入坞中吏□”(《敦煌汉简》2274)则吏卒全力抵抗,进行反击。《汉书·匈奴传》说:“建塞徼,起亭燧,筑外城,设屯戍以守之,然后边境得以少安。”这并非虚言。故自西汉中期以后至东汉,在西北边塞对“坞堠”的建筑一直受到官方重视,每有战事,皆着眼于修理坞堠。《三国志·邓艾传》载:“(邓)艾西时,修治障塞,筑起城坞。晋朝太始中,羌虏大叛,频杀刺史,凉州道断。吏民安全者,皆保艾所筑坞焉。”可见,坞的作用及其影响不可低估。 其三,防备盗贼,打击非法。西北边境多民族杂居,又时有战事,在一些“中间地带”,汉廷的行政管理相对薄弱,社会秩序也较混乱。故边塞上的坞堠除上述任务外,也承担着“备盗贼”、“防奸邪”的职责。如据居延简所记: 状辞居延肩水里上造年四十六岁,姓匽氏,除为卅井士吏,主亭燧候望,通峰火,备盗贼为职。(456·4) 又《汉书·匈奴传》载: 中国四方皆有关梁、障塞,非独以备塞外也,亦以防中国奸邪放纵,出为寇害…… “盗贼”犯在汉代内郡时有出现,在西北边塞更不例外。如据《居延汉简》:“□戍卒解得安城里王福字子文以书辅得福盗。”(58·17,193·19)“□武覆问毋有云何得盗械。”(214·124)“□所盗取粟小石三百六十六石六斗六升。”(EPT59:662)“五人俱亡皆其盗官兵千钱以上带大刀剑及铍各一。”(EPT68:72)“盗官兵持禁物兰越于边关儌亡逐捕未得它案验未竟。”(EPT68·23)“尽戊寅积二未还□仓盗去暑过一日到二日。”(EPT59:337)当时被盗的物品,既有器械、粮谷,也有兵器。就数量而言,有的一次盗粟三百多石,有的盗窃兵器赃款竟达千钱以上,有的甚至“盗官兵持禁物”出关塞逃亡,情节极为严重,所以亭燧(包括坞)要以“备盗贼为职”,加强捕捉,使之归案。简文“□令史光,敢言之,遣中部坞长始昌,送诏狱所还”,[11]大概与此类“盗贼”案件有关。至于严防边塞的“奸邪”行为也是坞之吏卒的职责之一。如《汉书·匈奴传》:元帝时的侯应就曾指出要加强边塞管理,有四种人必须警备。即“诸国降民、本故匈奴之人,恐其思旧逃亡”;“近西羌保塞,与汉人交通,吏民贪利,侵盗其畜产妻子,以此怨恨,起而背畔者”;“边人奴婢愁苦,欲亡者多,时有亡出塞者”;“盗贼桀结,群辈犯法,如其窘急,亡走北出”者。侯应指出的这些,不仅仅防“奸邪”,或许也可视作备盗贼的一个重要方面。 综上所述,汉代在西北边塞由坞与堠组合成的这种基层单位,不仅分布广、数量多,而且一般皆依险构筑,它形成了一条坚固的军事长城。坞堠吏卒的职责主要是瞭望敌情,传递信息,抵御边寇,防备盗贼,打击非法。为了完成这些任务,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汉廷制定了不少必要的规章制度。例如:如塞上发放敌情警报的烽台、烽具和烽火品约等烽火制度;为提高坞堠吏卒战斗力而定期进行的“秋射”制度;对坞堠吏卒定期实行劳绩方面的奖惩考核制度等。当时对西北边塞的建设和这些制度的实行,对巩固边防有重要意义,其中有些举措,对魏晋以后历朝产生过积极影响。 ①这方面的成果主要有:劳干:《释汉代之亭障与烽燧》,《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1期,19卷;贺昌群:《烽燧考》,北京大学四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乙编上,1940年版;陈梦家:《居延汉简所见边塞与防御组织》、《汉代烽燧制度》、《汉武边塞考略》,均见《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吴礽骧:《河西汉塞》,《文物》,1990年第12期;胡肇椿:《楼橹坞壁与东汉的阶段斗争》,《考古》,1962年第9期;金发根:《坞堡溯源及两汉的坞堡》,《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67年第3期,卷37上;刘华祝:《试论两汉豪强地主的坞壁》,《历史研究》,1985年第5期。 ②王国维先生说,服虔《通俗文》:“营居曰坞,蓋即谓亭也”。见《流沙隧简考释》,民国三年版。又,陈梦家先生说:“坞可能即隧,坞长即隧长。”《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7页。 ③参见贺昌群先生《烽隧考》,国立北京大学四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乙编卷上,民国27年12月17日编印,29年1月20日出版。又,劳干:《居延汉简考证》,民国33年9月版。《释汉代之亭障与烽燧》刊《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19卷。 ④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乙编》,中华书局,1980年12月版,以下所引居延旧简皆以该书为据,不另注。只书编号。 ⑤甘肃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自版社,1991年版,以下所引敦煌汉简均据此书。 ⑥甘肃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以下所引新简,据此,不另注。只注明编号。 ⑦又见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见《居延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76-4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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