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私家奴婢新探(3)
秦汉时期的奴婢,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作为社会的一个阶层,其实际的政治经济地位也是千差万别的。 前述秦简《封诊式》的《告臣》、《黥妾》所载奴婢即因对主人稍有违忤,就分别被处以斩为城旦和黥劓,其处境是十分悲惨的,《汉书·处戚列传》载:窦皇后弟广国“年四、五岁时家贫为人所略卖,其家不知处,传十余家,至宜阳,为其主人入山作炭”。这样的家奴自然也是苦不堪言。大概是为了驯服奴婢,防止他们逃亡,秦汉时私家奴婢也有被施以髡钳的。《史记·季布列传》载:汉初,高祖刘邦悬赏抓拿季布,“季布匿濮阳周氏。周氏曰:‘汉购将军急,迹且至臣室,将军能听臣,臣敢献计;即不能,愿先自刭。’季布许之,乃髡钳季布,衣褐衣,置广柳车中,并与其家僮数十人,之鲁朱家所卖之”,朱家“乃买而置之田”。据此,和季布一起卖给朱家的数十名家僮(奴婢)也当都是被施以髡钳的。这些人脖子上戴着铁钳,还要从事劳作,其痛苦可想而知。《后汉书·樊宏传》载:西汉末年,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樊重的重隶(奴婢)是被投入农业劳动的。《汉书·张汤传附子安世传》载,汉宣帝时,大臣张安世“食邑万户,然身衣弋绨,夫人自纺织,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微,是以能殖其货”。这是私家奴婢从事手工业劳动的事例。汉代王褒的《僮约》记载蜀郡王子渊,向寡妇杨惠买家奴便了,立券文要求便了“当从百役使”,“锄园斫陌”,“结网捕鱼”,“喂食马牛”,“汲水作餔”等等,样样都得干,真是内外一把手。《僮约》虽属游戏文字,但并非无中生有,从中可以了解其时一些私家奴婢所受役使之重(注:《全汉文》卷四十二。)。 然而,也有一些私家奴婢穿着华丽,游手好闲的。《汉书·成帝纪》提到西汉后期,“世俗奢僭”,民间“或乃奢侈逸豫,……多蓄奴婢,被服绮”。《后汉书·安帝纪》也言及京城里的“走卒奴婢,被绮榖,著珠玑”。这些身着讲究的奴婢,应当多是主人的仆从,是游离于生产劳动之外的。 有些家奴,倚仗其主人的权势,横行不法,官吏无可奈何。如西汉中期,“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注:《汉书》卷七十六《尹翁归传》。)再加东汉前期,外戚窦“宪既平匈奴,威名大震,……[窦宪弟]景为执金吾,镶光禄勋,权贵显赫,倾动京都,虽俱骄纵,而景为尤甚。奴客缇骑依倚形势,侵陵小人,强夺财货,篡取罪人,妻略妇女,商贾闭塞,如避寇仇,有司畏懦,莫敢举奏”。(注:《后汉书》卷二十三《窦融传附曾孙宪传》。)更有甚者,霍氏的一些家奴还敢于擅闯御史大夫府撒野。《汉书·霍光传》载,霍光和御史大夫“两家奴争道”引起争执,而霍氏家奴倚仗大将军霍光的威权,竟冲“入御史府,欲躢大夫门,御史为叩头谢,乃去”。这类狐假虎威、为非作歹的家奴,在贵族、显宦家中恐不在少数。 有些家奴本身就很有权势。如霍光的家奴冯子都,王子方。《汉书·霍光传》载,霍光“爱幸监奴冯子都,常与计事”。“百官以下但事冯子都、王子方等(服虔注:“皆光奴。”),视丞相亡如也”。在百官眼中冯子都、王子方比丞相还显赫。东汉末年,大宦官张让“有监奴典任家事,交通货赂,威形諠赫”(注:《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这类家奴连官吏都要趋奉巴结。 有些私家奴婢还很富有。西汉末年,大臣王嘉奏称哀帝宠爱董贤,一次就赏赐董贤家的“仓头奴婢,人十万钱”(注:《汉书》卷八十六《王嘉传》。)。大臣鲍宣也谈到哀帝对董贤“多赏赐”,“使奴从宾客,浆酒霍肉,苍头庐儿,皆用致富”(注:《汉书》卷七十二《鲍宣传》。)。 以上各类不事生产、养尊处优的奴婢,从他们仍是其主人的财产这一角度来看,认为他们还属于奴隶,似是可以接受的。但他们和那些整日从事劳作、食不果腹的奴婢相比,社会地位与生活状况要优越得多了。而和那些髡发戴钳、形同囚徒、被强制役使的奴婢相比,则更是有天渊之别了。 综上所述,可知秦汉时期的私家奴婢情况复杂:有的必需终生为奴;有的则有望免为庶人,甚至成为主人的代户者。有的整日操劳,困苦潦倒;有的则横行霸道,生活富裕。有的髡钳褐衣,任人役使;有的则权势在握,金玉在堂。因此研究秦汉时期的私家奴婢,不应不分青红皂白地拿其和牛马比附。当然,也不宜笼统地说他们“生活优越,享受过分”(注: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二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12月版,第227页。)。而必须作深入、具体的分析,是不能一言以蔽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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