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刘恕的史学(2)
又说: 恕为学,自历数、地理、官职,族姓至前代公府案牍,皆取以审证。 从以上记载不难看出,刘恕是一位少有的史学家。 刘恕的史学贡献,首先是协编《通鉴》,而且“功力最多”(司马光《乞官刘恕一子箚子》)“实系全局副手”(《鲒埼亭集外编·通鉴分修诸子考》)。 从现在所见到的文献记载看,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的想法,最早也是向刘恕透露的。 刘恕对司马光宏愿,立即表示支持,说:“公欲以文章论议,成历世大典,高勋美德,褒赞流于万世;元凶宿奸,贬绌甚于诛殛。上可继仲尼之经、丘明之传。司马迁安可比拟,荀悦何足道哉!”(《通鉴外纪后序》)刘恕不但认为当时有修一部“历世大典”的必要,而且相信司马光可续《春秋》《左传》,而超越《史记》《汉书》。 刘恕与修《资治通鉴》的贡献,还可从以下三点来谈: (一)与司马光一起确定了《资治通鉴》编修义例。 刘恕在《通鉴外纪后序》曾记叙其初入书局时对义例的讨论。更多的讨论,在《通鉴问疑》一书中保存。《通鉴问疑》一书是刘恕次子刘羲仲根据刘恕的一些谈话记录下来的,都是司马光与刘恕“往复相难者”,集中了刘恕在书局中十三年一些讨论的主要内容。内容几乎都集中在魏、晋南北朝这一历史时期。 讨论最多的是正统问题。刘恕和司马光一样,反对在《春秋》笔法上下功夫。但是,对于魏、晋南北朝五代之际,几个政权并存的情况下,“强拔一国谓之正统,余皆指为僭伪”的主张提出了异议,主张“其臣子所称,亦从而称之”,只有这样,才能彻底破除“兴于汉儒”的所谓“正统之论”。 司马光在刘恕启发下,提出:“魏、吴、蜀、宋、齐、梁、陈、后魏、秦、夏、凉、燕、北齐、后周、五代诸国名号均敌,本非君臣者,皆用列国之法。……周、秦、汉、晋、隋、唐尝混一天下,传祚后世……全用天子法。……刘备虽承汉后,不能纪其世次,不得与汉光武、晋元帝为例。” 刘恕对司马光这一想法表示支持,从而奠定了《资治通鉴》以魏纪年,称吴蜀为主的史法。但刘恕又提出把晋元帝与汉光武相比不妥,原因是“晋失其政,五胡纷扰,天命不常。惟归有德。若东晋德政胜,则僭伪之主必复为臣仆,而东晋与诸国异名号并正朔,是德政不相胜也。吴尝称臣于魏,魏不能混一四海,不得用天子法,而东晋僻在江南,非魏之比。又诸国符健、姚苌,慕容垂等,与东晋非君臣,东晋乃得用天子之法乎?若秦、夏、凉、燕及五代诸国,虽僭窃名号,皆继踵扑灭,其兴亡异于吴蜀南北朝,此黜之不当疑也。” 刘恕又提出:“晋末平吴,与吴抗敌,宜如魏世用列国法,晋传于宋,宋传于齐,齐传于梁,梁传于陈,当用宋、齐、梁、陈年号以纪诸国事迹。陈亡之后,用隋年号。隋末平陈以前称陈主而不名,萧琮为后周附庸,与梁陈非君臣,梁不当名萧琮也。” 关于称呼,刘恕建议:“周、秦、汉、魏诸侯称薨,至晋以后,惟王爵及三公宰相称薨……诸臣皆称卒。” 刘恕的这些意见,司马光基本上都接受了。 上述可见,治平三年(1066)四月以前,司马光虽然独立写成了秦以前八卷,但是关于全书的书法义例还未做过细致的考虑,只是与刘恕反复讨论,才明确定下来。 (二)修魏晋南北朝和五代“长编” 刘恕在《通鉴》书局十三年,主要是做“长编”工作。那么,刘恕负责哪段“长编”呢?由于晁说之、胡三省、徐度、全祖望等学者记载之不同而引起学术界长期的争论。 现在多数学者认为,《通鉴》设局编修19年之久,中间人事屡有变动,因而在不同时期的分工是有变化的。刘恕是个通史之才,不仅专长魏晋南北朝史,他还着《十国纪年》,说明他对五代十国的历史也有专长,因而完全有能力负责五代“长编”属草工作。司马光说:“梁以后者与道原”说明刘恕确实承担了五代“长编”。 (三)做了若干考证工作 司马光在《刘道原十国纪年序》中特别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刘恕考证功夫之深: 在和州时,以公事适野,见刘聪太宰刘雄碑,嘉平五年始改建元,证旧史之误。 在洛阳与光偕如万安山,道旁有碑,读之乃五代列将,人所不能道者,道原即能言其行事始终,于归验旧史,信然。 可见刘恕对史事谙熟是超乎同时代其它人的。 再从《通鉴考异》中看,直接标明刘恕的考证成果地方也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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