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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联邦到均权:孙中山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探索(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月刊》 张连红 参加讨论

对联邦分权认识的转变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来看,临时政府具有较强的联 邦色彩(注: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 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6页。)。临时政府实 际上比美国的联邦制度更接近地方分权,临时政府的实权被地方各省都督所架空。正由于此,孙中山在任临时 政府总统期间,其令不出户,举办维艰,中央无威无权,软弱的中央面对全国各自为政的局面无能为力。理想 与残酷现实的巨大落差,使孙中山对早年的联邦分权思想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从而逐渐转变了对联邦制的认识 。
    1912年1月上旬, 孙中山在给中华民国联合会的复信中说:“联邦制度于中国将来为不可行。而今日则必 赖各省都督有节度之权,然后可战可守。”(注:《孙中山集外集》,第340页。)1月21日, 孙中山在主持临 时政府第一次内阁会议上议决:“议行政方针,主张中央集权。”8月13日, 孙中山在《国民党宣言》中第一 次公开主张“建单一之国,行集权之制。”(注:《孙中山集外集》,第2卷,第399页。)其后,孙中山在同 袁世凯的数次谈话后,双方就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原则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采取单一制的中央集权(注: 《政府公报》,1912年,第149号。)。
    但是,出于对现实政治的考虑,孙中山对联邦制不得不有所保留。由于当时胡汉民、李烈钧等南方国民党 都督,对袁世凯由集权走向专制存有戒心,因而主张以实行联邦制来制约袁世凯。因此,孙中山在主张中央集 权的同时,亦主张适当分权于地方。
    宋教仁案发生之后,孙中山对袁世凯已失去信心,不再主张实行中央集权。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继续控 制北京政府、推行武力统一政策,南方各省为对抗北洋军阀,而提倡联省自治。这一时期,孙中山在处理中央 与地方关系问题时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矛盾的境地,一方面,孙中山希望通过武力北伐推翻北洋军阀政府,从而 统一全国;但另一方面,孙中山所依靠的力量却大都是提倡联省自治的省份,他们对统一不感兴趣,甚至反对 北伐。因此,孙中山为了获取他们的支持,尽管内心并不赞成联省自治,但也不便表示反对,有时甚至还得公 开赞成联省自治。如1921年1月6日,孙中山在广州成立军政府发表宣言时,将“联省制”和废督裁兵作为南北 议和的两大先决条件(注:《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329页。)。1月18日, 日本《朝日 新闻》记者小山致函采访孙中山对联省制的意见,孙中山让秘书回函答称甚赞成联省制,认为此制并不与中央 统制相冲突(注:上海《民国日报》,1921年1月30日。)。
    第二次护法运动期间,孙中山的正式政府同陈炯明控制的广东省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我们了解孙中山当时 苦心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最佳事例。1921年4月7日,非常国会议决成立正式政府,并选举孙中山为大总统, 此举遭到广东实力派陈炯明的反对。4月13日, 为了消除陈炯明的顾虑,孙中山在招待国会议员茶会上,谈到 正式政府同广东省政府之间的关系时,孙中山表示三点:一、正式政府成立后,中央政府与粤地方政府权限将 妥慎划分,广东政局由省长、总司令陈竞存君维持。二、正式政府成立后,将裁官增政,竭力撙节,不增加地 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以安粤当局之心。三、正式政府成立后,将向北发展,以统一全国为己任(注:《孙中山 全集》第5卷,第518—519、531页。)。5月5日,孙中山在就任大总统宣言中,就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再次 表示:“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法,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 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离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 (注:《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518—519、531页。)孙中山试图以不干涉广东地方政务来换取陈炯明对北伐 的支持,但是陈炯明非但不支持,而且采取各种措施来阻挠孙中山北伐,直至最后演变为炮轰总统府,充分暴 露了封建军阀的本来面目。
    陈炯明叛变之后,孙中山已不再奢望依靠军阀来取得革命成功,并对联省自治的危害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批 判,孙中山认为在当时的中国,“联邦制将起离心力的作用,它最终只能导致我国分裂成为许多小的国家,让 无原则的猜忌和敌视来决定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一点已牢牢地印在我国的历史意 识之中,正是这种意识才使我们能作为一个国家而被保存下来,……而联邦制则必将削弱这种意识。”(注: 《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528—529页。)
    辛亥革命之后,孙中山对联邦制认识的转变,表明孙中山在探索中央与地方关系时已摆脱现实政治的束缚 ,站在更高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均权构想的酝酿与形成
    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孙中山深切感到实行地方分权的联邦制并不适合中国国情,且易为军阀利用而不利 国家统一,但实行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又易出现专制政府。因此,辛亥革命之后,孙中山一直试图构想一种能吸 取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两种政体优点的新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1911年12月26日,孙中山在上海接受法文报纸《中法新汇报》总编辑莫耐斯梯埃(Monestier )采访时说 :“我个人赞同汲取美利坚合众国和法兰西共和国的各自长处,选择一种间于二者的共和体制。我们很想借鉴 其他民族的经验。”(注:《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5页。)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分权 国家,而法国则是典型的集权国家,孙中山希望不久将成立的中华民国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上能吸取二 者之长,这是孙中山均权构想的最初酝酿。但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独立各省拥兵自重,孙中山的这一构想未能 得到发展。
    在袁世凯继任总统之后、“二次革命”之前,孙中山以在野身份在思考中央与地方关系时,其均权构想曾 得到进一步发展。 1912年9月,孙中山在济南回答一记者所问集权与分权得失时说:“实无所谓分集,例如中 央有中央当然之权,军权、外交、交通、币制、关税是也。地方有地方当然之权,自治范围内是也。属之中央 之权,地方固不得取之;属之地方之权,中央亦不得代之也。故有国家政治、地方政治,实无所谓分权集权也 。”(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482页。)同年10月25日,孙中山在南昌发表演说时亦发表了相同观点。 孙中山说:“中央集权地方分权,本来不成问题,不过反对者藉此鼓簧。实则集权、分权,皆由人之成见而生 ,如外交、海陆军,不容有地方分权,其他利民之事,不容有中央集权。盖须相因而行,不能执一民权为天经 地义,专制恶风,断难久存于二十世纪。”(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5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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