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经传与中国古代历史思想(2)
当然,《春秋》对中国古代历史思想的影响和作用远不止上述这些,我们还可以从更广阔的方面来加以探讨。 中国古代的历史思想当中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它在很早的时候就形成了一种以人为中心来思考历史的人本主义传统。这种传统萌蘖于殷周之际,确立于司马迁的《史记》②。在此期间,孔子和《春秋》的作用当是承上启下的。《论语》曾记载孔子与鲁定公的对话:“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曰:‘一言而丧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4]《子路》定公问孔子是否有一句话就可以振兴国家或丧失国家的,孔子回答说主要是要知道“为君难,为臣不易”的道理。朱熹《集注》援引谢氏释此句为:“知为君之难,则必敬谨以持之。惟其言而莫予违,则谗谄面谀之人至矣。邦未必遽兴丧也,而兴丧之源分于此。”可见,孔子是把人事行为上的恰当与否当作影响邦国兴丧这类历史进程的根本因素来看待的,这就是一种以人为中心对历史的思考。虽然孔子也承认人力以外的其他力量,自然的或超自然的,都可能会在历史过程中产生影响,但他却主张必须时刻将主要注意力放在人而不是其他因素之上。比如在对待天与人关系的问题上,孔子从未放弃过传统的“天命”观点,但却强调尽人事的作用。他主张“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4]《宪同》,就是主张要尽力于人事。当时有人评价孔子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者”[4]《宪问》,正是对孔子这种尽天命以应人事态度的最好说明。在论及历史的时候,孔子更是举尧舜的事例说:“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厥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4]《尧日》。他一面承认尧让位给舜是“天之历数”决定的,但又要舜“允执厥中”地去尽人事,否则造成“四海困穷”,那么“天禄”也就要终止了。可见,孔子并没有否定那个超自然的“天”,而是强调了享有“天命”是以能否尽力于人事作为衡量标准的。 这种注重人事的思想在《春秋》中当然也有所体现。与《诗经》、《尚书》以及周、齐、宋、燕等诸侯国史相比,它没有前者那样宣传天命的神秘气氛,也不同于后者那样记载了大量的神怪。它虽然也记录了许多天象和灾害,但都是作为与人事有关的自然现象来看待的,并未认为那些是天的惩罚或预示凶吉。[5]这同孔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思想是一致的。因此,说《春秋》是中国史学史上最早的一部重视人事的著作,大概并非过誉之辞。 此后的《左传》虽然并未完全割舍有关灾异、神鬼的记载,但无论从全书的文字比例还是叙述的重心来看,突出的都是社会的“人”的存在而不是神鬼的内容。作为一部“囊括古今,表里人物”[6]的史书,《左传》中出现的人物上至天子诸侯下至皂隶仆役,许多都有着鲜明的个性、独特的面貌,这种成就早已被文学研究者重视。从思想上看,相对于书中神鬼的记载,《左传》更是着力表现了人力、人事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清代学者姜炳章早已注意到《左传》中关于神鬼的记载,却论“其所详者往往在于君卿大夫言语动作威仪之间,及人事之治乱敬怠”[7]。汪中更是指出《左传》言天道、神鬼、灾祥、卜筮、梦“皆未尝废人事也”[8]。他们都看到《左传》在记载天道神鬼的同时,也强调了人事的重要。在对待天人关系的问题上,《左传》更是通过大量历史人物言语和作者本人的评价表达出对“天命”的怀疑和对人事在历史中作用的认识。如,书中记载郑国执政子产所说的“天道远,人道迩”便是一个突出的事例。当然,限于时代条件和认识上的局限,《左传》在对待天命、鬼神等问题上,只是抱有一定的怀疑,不能也不可能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但可贵的是,它在言及天命、鬼神的同时,更加强调的是“人事”的因素,特别突出了“人力”在社会中的作用。这种看似有点矛盾的态度,正说明《左传》在对历史动因问题所作的思考上,存在着一个不断认识的复杂过程。而这种矛盾恰恰也反映出先秦时期人们对历史的思考由重视“天命”和“神意”转而向重视“人事”迈进的一种曲折过程。可以说,《春秋》经传所体现的正是先秦史学当中历史思想从重视天命到重视人事这样一个重要的转折。这种思想也为后来包括司马迁在内的史学家所继承,从而对中国史学上人本主义精神的形成产生了极大推动作用。 与这种注重人事思想相关的是《春秋》中所体现出的褒贬与惩劝意识。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历史撰述不仅只是一种记事的行为,更涉及对历史与现实的评判及对社会伦理道德的维护。虽然这种褒贬原则并不首创于《春秋》,而是有其久远的渊源③,但将这种源自史官记录的职责加以发挥从而使史学得以具有一种重要的社会功能,却是来自于孔子及其后学的努力。《礼记·经解》记载孔子的话说:“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辞”是连缀文辞,“比事”是排比史事,这涉及历史记述中“文”与“事”两方面的要素。但《春秋》毕竟只是一部记载简略的书,按照“文”与“事”的要求来衡量它,很难说有什么特别之处。孔子作《春秋》的目的绝不只是要记述历史,而是要通过“文”和“事”来表达其中蕴含着的“义”。对此,孟子曾有过恰当的说明:“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3]《离娄下》可见,在事、文、义这三者之间,孔子显然更重视“义”。《庄子·天下》说“《春秋》以道名分”,司马迁也说“《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2]《太史公自序》,这是对《春秋》之“义”比较集中的概括。所谓《春秋》中的“义”就是指“名分”和“礼义”而言的。“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9]《中庸》“仁”是爱亲,“义”是尊贤,但这两个标准落实到现实社会中时就要分出差别和等级,也就是要有“杀”和“等”,这样“礼”就出现了。所以“名分”、“礼义”与“尊贤之等”一样,都是要突出一种社会的等级秩序,这其中就寄托了孔子维护传统礼制的政治理想。他也曾经说过:“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2]《太史公自序》“空言”就是“义”,而这种“空言”只有结合具体历史才能深切著明,所以孔子作《春秋》是要通过对历史的褒贬和评判来作用于现实的社会政治。 当然,这种讲究微言大义,对历史人物作褒贬的《春秋》笔法,也给中国传统史学蒙上了一层浓厚的伦理色彩,颇为近代史家所诟病--认为正是这种讲道德多于讲历史的倾向,使得中国传统史学沦为儒家教条的工具,而缺乏其所应有的独立性意识与客观性。这样的评价自是基于西方近代以来形成的史学标准,用此来反观和评判中国传统史学,难免有以今苛古之嫌。首先要看到的是,主张褒贬作用的《春秋》笔法对以后中国历代史书撰写的影响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中国史家对于是否能用春秋笔法撰写历史,本有不同的看法。如,唐代史学理论家刘知幾就曾批评《春秋》的“未谕”与“虚美”,清代史家如王鸣盛和赵翼等人更直接指出写史不宜效仿《春秋》笔法。就实际的撰史来说,中国史学传统从司马迁开始,也很少采用纯粹的《春秋》笔法,大概只有宋代如欧阳修、朱熹一些史家属于例外,这是当时盛行的理学思想对史学作用后的产物。其次,就史学要求的真实记录(求真)与《春秋》的褒贬惩劝(致用)而言,二者之间的确存在一些矛盾。按照《公羊传》的说法,《春秋》确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记载。如,“天王狩于河阳”,以天子巡狩,实际则讳其为晋文公所召。以求真的要求来看,这些记载的确掩盖了历史的真相。但《春秋》毕竟只是一部简单的编年史,离开了“三传”的辅翼,很难看明其中的道理。这类隐晦的笔法在《公羊传》、《榖梁传》中得以揭示,而“以史解经”的《左传》更是用丰富的史事记载了当时的历史。因此,作为一个整体,《春秋》经传并未掩盖历史的真相,而是在保存历史真相的前提下,作为道德与治乱的教训维护了儒家伦理。追寻历史之纯客观,只是近代西方历史学的提法,而现代以来西方分析的历史哲学早已阐明,历史撰述所能反应的事实之真本来就有其界限,史家在撰述历史的时候绝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不带任何主观的色彩,关于政治的、道德的诸因素也不可能完全摈除于史学之外。从今人的角度来看,《春秋》笔法中最具价值的正是其政治批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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