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的人品和史学(3)
(二)治史原则通观《三国志》,对陈寿贯彻始终的治史原则,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匡君正世。 历来人们谈到陈寿著史有曲笔的问题时,都只是指出他没有能坚持史家据实直书的原则,这固然有它正确的一面,但是这种传统的看法似嫌偏颇。其实,陈寿的“曲笔”,并不只是简单的屈从当局者的权势,“故宁顺从以保吉,不违忤以受害也”(《史通·直书》),而是为了达到匡君正世的政治目的,不得不借用“曲笔”这张隐身符。而这一点,似乎被人或多或少地忽略了。陈寿修史,始终贯彻“匡君正世”的原则,是得到了当代人首肯的。晋梁州大中正范頵等在陈寿死后所上采录《三国志》的《表》中过: “臣等按故治书侍御史陈寿所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明乎得失,有益风化”。(《晋书·陈寿传》)晋惠帝“于是下诏河南尹,洛阳令就家写其书”(同前)。这足以“证明他在著述时,十分关心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周予同:《中国历史文选·三国志解题》),其次,陈寿本人也有自述,在编定《诸葛亮故事集》后上奏晋武帝时说过: “亮与所言,尽众人凡士,故其文辞不得及远也。然声教遗言,皆经事综物,公诚之心,形于文墨,足以知其人之意理,而有补于当世。”(《蜀书·诸葛亮传·附录》)在《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中他还说: “《书》载‘蛮夷猾夏’,《诗》称‘{K18207.jpg}狁孔炽’,久矣为中国之患也。” 所以,他为北方少数民族列传,“故但举汉末魏初以来,以备四夷之变云”。此外,在记言载事的材料的取舍上,也是“择其切世大事著于篇”(《魏书·杜恕传》)。试举例说明之。如前所述,陈寿针对当时只重门第家世的“九品官入法”,不仅提出了自己的一套人才思想,而且把刘备树立为统治阶级当权者重才纳才的典型。众所周知,诸葛亮是刘备定蜀汉、成鼎峙之业的重要人物,在记述刘备与诸葛亮最初见面一事上,陈寿不采用《魏略》和《九州春秋》中诸葛亮先见刘备之说,而是根据诸葛亮《出师表》里“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的自述,写刘备刚一听到徐庶“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蜀书·诸葛亮传》。下同)的话,便急不可待地催促徐庶:“君与俱来!”当徐庶告诉刘备“此人可就见,不可屈致也”之后,当即与关羽、张飞等人赶往诸葛亮定居的隆中草庐,前后“凡三往,乃见”,终于得到了盖世之贤臣良辅。从而使刘备思贤若渴,礼贤下士的动人事迹跃然纸上。通过这样的生动描述,有力地讽劝了当权者:只有凭借真心诚意,才士能人方可为其效力。 晋初政治腐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吏,贿赂公行,贪污成风,生活靡烂,民赋繁重,对此,晋武帝司马炎却无动于衷。陈寿和魏晋时期地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一样,深明东汉王朝覆亡的教训,极力主张轻徭薄赋,弛法损禁,重农节用。如:《吴书·骆统传》仅一千一百余字,陈寿仅录其针对孙权时“征役繁数,差以疫疠,民户损耗”的情况所上奏疏一则,即有六百五十余字,占去了全传一半以上。吴臣华覈“前后陈便宜,及贡荐良能,解释罪过,书百余上,皆有补益”(《吴书·华覈传》。下同),陈寿因其“文多不悉载”,而只侧重取其劝农节用之议,以彰示“人心安则愈善,苦则怨叛”的道理。魏臣杜恕屡上书陈时政利弊得失,陈寿只“择其切世大事著于篇”,借以申明务本节用,拔擢的官吏要能“辅世长民”的主张,批评人臣执法“其意务在于适人主之心”的非法治的弊政。历代封建帝王的广选民女,奢淫恣欲,给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西晋开国皇帝司马炎就是一个荒淫君主,平吴后,即纳孙皓宫女五千入宫(《晋书。武帝纪》)其后宫殆将万人”。(《晋书·武悼杨皇后传》附《胡贵嫔传》)。对此,陈寿在《三国志》里表示了极大的不满:“古先哲王,莫不明后妃之制,顺天地之法……末世奢纵,肆其侈欲,至使男女怨旷,感动和气……有室有家者,其可以永鉴矣!”(《魏书·后妃传·评》)除此之外,他还在《三国志》中大量记述了有关各级官吏安民、劝农、节用、轻刑、薄赋、打击豪右、为民兴利、清正不贪,至死家无余财的优秀治绩和品行,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这些在《三国志》中开卷即是,兹不赘述。 很显然,陈寿治史,始终把匡君正世作为史学家崇高的政治责任,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陈寿是一个为人“质直”,虽“屡被谴黜”也不愿诌附权势者的人,如果要说他的曲笔纯粹是为了“保吉”,“避害”,他何不象当时大多数士人那样,高谈阔论“玄理”,优游天年,只顾保持自己的门第家世,对政治不闻不问,倒还安然自在!他却偏偏要冒着招祸取咎的危险,费尽苦心地从事史学著述,纵论前朝先代的得失呢?作为从小即“锐精《史》、《汉》”的陈寿,对司马迁直言犯上而遭腐刑,差一点毁掉了著《史记》以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终身理想的深刻教训;对班固曾因私撰《汉书》被人诬为改作“国史”,差点遭受不白之冤的前车之辙,他是不能不记取的。对自己一生中“位望不充其才”的坎坷经历,他是不能不认真思考的。鉴古观今,要达到匡君正世的目的,对当局者的猜忌凶残,他当然也是不能不顾忌的。何况,对曹丕废献帝自立,司马氏弑曹髦擅权据实直书,对现实政治既没有什么裨益,也违背自己“明乎得失,有益风化”的政治愿望和写作意图。直书的结果,除了招来身遭杀戮,书被禁毁,才智不施,抱负未酬的殃祸,什么也不会得到。在陈寿看来,尽管他们都是僭篡,然而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事实。再则,陈寿的封建正统思想是淡薄的,对于汉末和魏末那些祸国殃民的昏君,本来也很痛恨。按照他的神意史观,不管是旧朝的灭亡,还是新朝的建立,都是天意的安排,作为人臣,尤其是当代的史家,应该服从天意。因此他所关心的,不在于伪晋和伪魏,不在于长久地纠缠历史旧帐,而在于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实现所谓的政治清明、长治久安的封建统治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国志》所反映的就不仅仅是东汉末至西晋初的社会历史,而且也是陈寿的政治思想史。“曲笔”固然为史家所不齿,但是应明白陈寿的治史原则即指导思想。我们在批评他写史对某些史事不能直书的时候,不应当忽视他把历史的研究和著述,同解决当代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的史学思想和治史原则。还值得一提的是,陈寿为了服从匡君正世的治史目的而表现出来的崇高史德。尽管陈寿之父曾被亮处髡刑,亮子瞻又素来轻视他(《晋书·陈寿传》),但他为担负起作为史家应该担负的振衰救弊的政治责任,竟然将个人恩怨置诸脑后,真实地记述和高度地评价了诸葛亮生前治蜀的行迹,把它当作封建政治的典范载入史册。真可谓歌功颂德,不遗余力。这正是陈寿匡君正世的治史原则和视国如家,捐弃前嫌的史德的最高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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