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赠送历书。永乐四年(1406),明成祖“赐永乐四年大统历日一百本,内黄绫面一本(‘皇帝赐国王历书百本,内一本,例以黄绫为衣,盖国王所览也。’见《吏文》卷二),除给付差来陪臣,知议政府事姜思得等赍回外,移咨知会。右咨朝鲜国王。永乐四年正月初十日。”(第65-66页)永乐五年“钦赐本国王大明孝慈高皇后传书五十本,并永乐六年大统历日一百本,内黄绫面一本。除交付本国差来使臣户曹参议具宗之领去外,合行知会,领受施行。……右咨朝鲜国。永乐五年十一月初三日。”(第72-73页)看来,中国每年都要送给朝鲜国历书一百本,内有专门给朝鲜国王看的黄绫面的历书一本。 (3)赠送乐器给朝鲜。先是朝鲜国王报告:“本国宗庙社稷乐器损旧,咨禀奏达,如蒙允许,随后差人赍价赴京收买,以备应用、”永乐三年(1405)六月初八日早,礼部官具奏,明成祖下旨:“乐器与他,钦此。”后由工部制成乐器,“差内史朴麟等赍捧,同将乐器管送前去。合行本国知会,照数收用,须至咨者。布咨朝鲜国王。永乐四年五月 日。”(第68页)(4)将明朝祭祀天地的仪式告示朝鲜国,使他们知所参照:“正统十二年(1147)正月初十日,大祀天地。文武百官。自本月初六日午后,沐浴更衣,於本衙门宿歇。初七日早,具朝服。听受誓戒。当日为始,致斋三日,不许奏刑名丧疾等事。其陪祀官员,除年老残疾疮疥体气(指弧臭)刑余丧过之人不与外,文官五品以卜,武官四品以上,各俱祭服陪祀。仍于本部委官处记名入坛,若有事故,先行开报知委其分献官,并本部、翰林院、鸿胪寺等堂上官,六科给事中、纠仪、监察御史,及祭祀官并陪祀官员。初九日夜,俱于神乐观斋宿,伺候陪祀。祭毕,各具朝服,行庆成礼,毋致失误不便。须至告示者。”(第191-192页)“大祀天地”,是当时国家的一项重大文化活动,将“大祀天地”的祭祀前后情况,“告示”朝鲜,也是一项文化交流。凭此文书,我们也可以得知明代中期祭祀天地的大致情况。 四、有关明王朝与朝鲜王朝之间的磨擦如上所述,明王朝嘉靖十八年(1539)以前中朝关系的主流是友好的,文化交流是密切的。但是,封建王朝之间不可能没有磨擦。《吏文》中也有这方面的不少史料。这里仅举一二事例。 明王朝要求朝鲜王朝进贡马匹,为此而引起的磨擦不止一起。洪武五年(1372),朝鲜派金甲雨进献马五十匹给中国。他于洪武六年正月初九日,乘船到济州,选到杂色马五十匹。当年三月十二日,用船装载,“漂风到罗州地面”,被日本倭贼抢走“装马九匹船只”,“又马一匹在船病死”,后“在海遭风,倒死马二匹”。于是又回到济州,“补足五十匹马数”。朝鲜济州安抚使李下生、万户观音保又拨马一匹,对他说:”倘有倒损,预备充数。”至九月初十日,到达中国明州府定海县,下卸马五十一匹。金甲雨见“原五十匹数外多余马一匹”,”因此诡诈生谋,欲将官马作己马,献东宫,贪图回赐。”后途中又倒死马两匹。“既至京师,存者四十有九”。“以大(太)仆寺试之,皆非可乘之骑。”“内壹匹,来使金甲雨称为己物,欲自进于东宫。其中虚谋诡诈,灼然可知。”实事求是地说,朝鲜方面为进贡马匹是出了力气的,金甲雨企图将“倘有倒损,预备充数”的一匹马献给东宫以求赏赐的动机虽然不端正。但并未产生不良后果。但明王朝对此却大兴问罪:“不审出王之意,抑臣下之不诚。钦蒙上位以手诏谕王,冀王有以自处。”为此事件,朝鲜方面“将金甲雨处死”,多名官员受处分(第34-42页),洪武七年,明太祖下达圣旨给朝鲜国:“为征进马匹,差礼部主事林实周、孳牧所大使蔡斌前来,起取耽罗好马二千匹,陆续送至定辽卫,转解赴京施行。”朝鲜有关官员,“止与马三百五十匹,其余马匹,不伏起取”。中国方面又剔除瘦弱马一百五十匹,由朝鲜陪臣密直副使金义押送马匹来中国。途中,金义杀死蔡斌,并绑架林实周,实行叛乱。对于这一非常事故。朝鲜方面吸其重视,王大(太)妃表态:“金义叛逆事理,即目孙男王讳权署国事。不敢径直咨禀、恁都评议使司,差人申达朝廷,明降施行。”决定将“通什见在马九百八十七匹”,“拟候稍宁,陆续解送定辽卫交割”(第23-29页)。但是,这些磨擦无伤于中朝友好的大局。 从上可见,朝鲜《吏文》中的中朝关系史料,不仅对研究明代中期以前的中朝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就是对于研究明代中期以前的历史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五、《吏文》中的女真与明王朝的关系女真与明王朝的关系,是明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据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明史研究备览》中的2000多篇论文目录,只有朱诚如先生的一篇论文是《论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关系》(《辽宁师院学报》1982年3期)。但这篇论文着重论述的是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政治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密切联系”,而对于女真与明王朝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仅在最后一段中说了几句。但在《吏文》中却有不少女真与明王朝矛盾冲突的史料。为《明实录》、《明史》及清入关前史料所未有。 明太祖、明成祖对女真的态度,已见前节中所引述,不赘。从明宣宗宣德年间至明代宗景泰年间的三四十年间,明王朝仍本着明太祖制定的对女真高度警惕,“用心堤防者”的方针,认真对付已成了明朝下属建州卫的女真,继续保持对女真的优势地位。 宣德八年(1433),明宣宗朱瞻基敕谕朝鲜“勿为小人所侮”:“自今务要敬顺天道,恪遵朕命,各守地方,毋相侵犯。如或不悛,王宜相机处置,勿为小人所侮。仍遵守洪武、永乐年间敕谕事理堤防,庶几有备无患。钦此。”(第83页)这里说得很清楚,对付女真,“仍遵守洪武、永乐年间敕谕事理堤防,庶几有备无患。”同年闰八月初十日,明宣宗同时给建州卫女真都指挥李满住(按:李满住之祖阿哈出,汉名李善诚,为建州卫第一任指挥使;其父释加奴,汉名李显忠,为第二任指挥使,因“从军有功”,升为指挥佥事;李满住为建州卫第三任都指挥)、朝鲜王下达敕谕:“谕李满住等,令各将所抢去人口马牛头匹尽行给还。王亦须以所得建州等卫人口头畜等物还之。而自今各顺天道,谨固边备,辑和邻境。戒饬下人,勿相侵犯。钦此。”(第83页)有“宣仁之治”美称的宣德皇帝明宣宗在处理女真问题上是明白人。朱祁镇即位,改元正统。在正统年间,英宗朱祁镇处理与女真的关系大致对头。正统元年(1436)二月十七日,英宗敕谕朝鲜王:“该所奏李满住等稔恶不悛,屡诱忽刺温野人前来本国边境劫杀等事具悉。盖此寇禽兽之性,非可以德化者,须震之以威。敕至,王可严饬兵备。如其再犯,即剿灭之,庶几边民获安。钦此。”(第84页)正统三年(1438)五月二十五日,英宗再敕谕朝鲜王:“今得王奏,李满住等仇嫌未解。若令聚处,将来同心作贼,边患益兹。工所计虑亦当。其童仓、凡察(按:凡察是建州左卫指挥猛哥帖木耳之弟,童仓为猛哥帖木耳子,猛哥帖木耳即努尔哈赤的六世祖。宣德八年(1433),猛哥帖木耳被女真“七性野人”忽剌温所杀,凡察、童仓出逃。童仓弟董山继掌“左卫”。不久,凡察归来,与侄儿董山争位。明王朝另铸建州右卫印给凡察)等听令仍在镜城地面居住,不必搬移。……钦此。”(第84页)正统四年五月十三日,又下敕谕给朝鲜王:“得奏,建州等卫都指挥李满住等虚捏奏情,且曾有牧谕听令童仓、凡察等仍在镜城地面居住等因具悉。朕惟王之父子,世守礼法,永笃忠诚。童仓、凡察等既在彼安生乐业,仍听其在彼居住,不必搬移。钦此。”(第84页)至此为止,明王朝对女真始终保持警惕。当朝鲜与女真建州卫发生纠纷时,支持朝鲜,打击女真,因此女真的气焰还不过分嚣张。 但从正统六年(1441)起,英宗在处理女真与朝鲜的纠纷问题时,采取了各打五十大板的错误政策,以致朝鲜不满,女真得寸进尺,屡屡侵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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