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竺绳技在中国的流传 唐朝是中国古代史上最为开放和兼容并蓄的伟大时代,对外交通较为发达,除了传统的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和滇-缅-印道之外,唐初还新开辟了吐蕃-尼婆罗-印度道,中印交流的孔道空前畅通。当时,来往于中印之间的僧侣、使节、商人和旅行者络绎不绝,他们把印度的各种杂技、幻术纷纷传入唐朝。唐初僧人道世在《法苑珠林》中记载:“唐贞观二十年(646年),西国有五婆罗门来到京师,善能音乐、祝术、杂戏,截舌、抽腹、走绳、续断。”[3](P2254)这种“走绳”就是我们通常所见的一种绳技--走钢丝。而“通天绳”作为另一种表演难度极大的天竺绳技也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传到唐朝的,并在盛唐时期首次出现在嘉兴(今浙江嘉兴)举行的“嘉年华会”上演出。 14世纪生于今摩洛哥的阿拉伯旅行家伊本·拔图塔(1304-1377)曾到中国游历,在他所著的《游记》中留下了一段观赏绳技的记载: 当天夜里,一位魔术师来了,他也是可汗的奴隶。长官吩咐他说:“让我们看看你的拿手好戏吧!”魔术师拿出一个木球,球上有一洞眼,上面系着长绳,他把木球向空中一抛,球便扶摇直上,直至消失。这时天气炎热,我们都坐在大厅里。见他手里的绳子所剩不多时,魔术师让他的徒弟缘绳而上,他爬着爬着也不见了,连喊他三声都未答应。他便气狠狠地抄起一把刀子,顺绳而上,他也看不见了。一会儿见他把那孩子的一只手丢在地上,一会又丢下来一只脚,不久又丢下来另一只手,不久又丢下来另一只脚,又丢下他身体,最后丢下他的头。不一会他气喘嘘嘘地满身血污,凌空而降,翻身拜倒在长官的面前,口里说了一些中国话。这时长官吩咐赏他一点东西。他把孩子的肢体捡拾到一起,拼凑好,只见他用脚一踢,那孩子便毫发无损腾地站起。我见此大惊失色,心跳不止。正如我在印度素丹面前所见到的那样,直至他们给我喝了药才好了。这时法官赫伦丁在我身边说:“哪里有什么腾、落地的解体,只不过是戏法而已。”[9](P559) 伊本·拔图塔是在元顺帝至正八年(1348年)旅行到达杭州时,在总督府里观看了这种神奇的幻术,并且明确说此幻术“正如我在印度素丹面前所见到的那样”,这说明这种在唐代时从印度传来的“通天绳技”不仅存在,而且还一直流传下来,直到元朝仍在表演;而伊本观赏绳技的地方与唐朝表演的“嘉兴绳技”正相毗邻,都在东南沿海一带,这说明这种从印度传来的天竺绳技有可能是循海路传来中国的。 到明朝,有人还在广州观赏过这种神奇的“通天绳技”。明朝人钱希言(约1612年前后在世)在《狯园》卷二中记载了一个《偷桃小儿》的故事: 宏正中(大约是弘治、正德之略称--引者),杭双溪公为广东左布政,生辰宴客,大会官僚于广州藩司。声乐异陈,歌舞递出。忽有幻人诣门,挈一数岁小儿求见,口称来献蟠桃。时冬月凝寒,索一大青瓷盘,捧出仙桃两颗为寿,仙鲜异于人间。项公曰:“桃何来?”曰:“此西王母桃也,适命小儿诣瑶池取之。”公曰:“我今日会客最盛,凡十有二席,能为我更取十枚,各尝之,可乎?”对曰:“上清北斗门下有恶犬,狰狞可畏,往往欲杀此儿,甚不易得也。”公强之再三,乞重赏,乃许之。命小儿抱木棍,长二尺许者十数根,一根之上信手递接,儿缘木直上,登绝顶,冉冉动摇,观者怖恐。幻人吹气一口,须臾木顶生云,小儿竦身,乘之而上,已而渐入云中,数忽不见。顷之,掷下簪子、鞋、扇等物。幻人高叫速取仙桃,为相公上寿。又顷之,见蟠桃坠下,正得十颗在地,连枝带叶,颜色鲜美。公得而分遗遍席,僚宷无不惊嗟。幻人仰望云端良久,小儿不下。忽闻犬吠云中,狺狺之声若沸。幻人顿足大恸,曰:“吾儿饱天狗之腹矣。”言未毕,果见小儿手足,零星自空下,断肢残骸,殷血淋漓,最后落小儿首于地上。其人复大恸,恸毕,强举肢体饤辏,提其首安之。初无痕迹,复乞重赏。诸僚且愕且怜,厚出金帛以酬之,各赠已逾百金。幻人得金,便取儿尸,急收入布囊中,负于背而去。明日有人于市,更见此偷桃小儿不在,知其术所为矣[10](VI267,P567)。 此幻术与伊本·拔图塔所见大致相同,只是增加了偷桃情节,另外还将通天绳改为通天木棍,与印度所流传的“通天绳技”(尤其是王亭之所记)几乎完全相同。考虑到广州作为中国南方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在这里出现天竺式的“通天绳技”表演应该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清康熙九年(1670年),荷兰人梅尔敦在巴达维亚(爪哇岛首府)看见华人表演此幻术,并绘图,以记其所见[11](V2,P652)。这似乎也可以证明,此幻术的确应该是从海道经南海而传入中国的。 蒲松龄约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写成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偷桃》,也描写了这种“通天绳技”,其文曰: 童时赴郡试,值春节。旧例,先一日,各行商贾,彩楼鼓吹赴藩司,名曰“演春”。余从友人戏瞩。是日,游人如堵。堂上四官,皆赤衣,东西相向坐。……但闻人语哜嘈,鼓吹聒耳。忽有一人,率披发童,荷担而上,似有所白。……吏以白官。少顷复下,命取桃子。术人声诺……春初雪积,人间何处可见?惟王母园中,四时常不凋谢,或有之。必窃之天上,乃可。……乃启笥,出绳一团,约数十丈,理其端,望空中掷去;绳即悬立空际,若有物以挂之。未几,愈掷愈高,渺入云中;手中绳亦尽。……子乃持索,盘旋而上,手移足随,如蛛趁丝,渐入云霄,不可复见。久之,坠一桃,如碗大。术人喜,持献公堂。堂上传示良久,亦不知其真伪。忽而绳落地上,术人惊曰:“殆矣!上有人断吾绳,儿将焉托!”移时,一物堕。视之,其子首也。捧而泣曰:“是必偷桃,为监者所觉。吾儿休矣!”又称时,一足落;无何,肢体纷堕,无复存者,术人大悲,一一拾置笥中而合之,曰:“老夫止此儿,日从我南北游。今承严命,不意罹此奇惨!当负去瘗之。”乃升堂而跪,曰:“为桃故,杀吾子矣!如怜小人而助之葬,当结草以图报耳。”从官骇诧,各有赐金。术人受而缠诸腰,乃扣笥而呼曰:“八八儿,不出谢赏,将何待?”忽一蓬头僮首抵笥盖而出,望北稽首,则其子也。以其术奇,故至今犹记之。后闻白莲教能为此术,意此其苗裔耶[12](卷1,P33-34)? 蒲氏《偷桃》的内容情节与钱希言的《偷桃小儿》几乎完全一样,甚至连题目都是照搬钱氏而略省之,由此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的承继关系。《偷桃》故事的发生地在济南,也在今东部沿海省份。蒲氏又说“白莲教能为此术”,而白莲教正是在宋元时期的江南,尤其是福建一带兴起,然后波及山东等地的。由此也可进一步证明,此印度绳技的确有可能是从海上传来中国的。 无论是唐代的《嘉兴绳技》,还是伊本·拔图塔所见的元朝“通天绳技”,再到明代钱希言的《偷桃小儿》,最后到清朝蒲松龄的《偷桃》,其流行区域都在东部或东南沿海地区,从中可明显看出其前后承续、流传、发展、演变之轨迹,这与印度所传之“通天绳技”也几乎完全相同。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再次证明,中印文化的发展是在一种相互影响、共同促进的模式中前进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