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微观的比较分析。赵翼对历代正史利弊得失具体的比较分析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无疑充满了《札记》史法部分的许多条目中。在《史记》、《汉书》部分有“史汉不同处”、“史汉互有得失”、“《汉书》多载有用之文”;在《后汉书》、《三国志》部分有“《后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在二十四史中,有部分正史是记载同一历史时期的史事,如《南史》与“南朝四史”;《北史》与“北朝四史”;《旧唐书》与《新唐书》;《旧五代史》与《新五代史》等即是如此。赵翼对上述正史都作了详细的比较研究,主要是分析各史的利弊得失,所得出的结论大都相当中肯。如:《史记》和《汉书》“互有得失”。《三国志》与《后汉书》书法各有不同,“虽陈寿修书于晋,不能无所讳,蔚宗修书于宋,已隔两朝,可以据事直书,固其所直之时不同”,但范晔是“史家正法”(注:《札记》卷六“《后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条。)。《南史》和《北史》对各朝正史进行了大量删减,对于过分繁冗的诏诰、符檄、章表,“一概删削”,而对“有关系”的记载则“隐括数语存之”,这样一来史文简净,是“史裁之正”,“过于旧书远甚也。”(注:《札记》卷十“《南史》删《宋书》最多”条。)同时赵翼又指出,《南史》因为过于追求史文的简净而造成对历史事实的淹没。赵翼对《南史》的比较研究是成功的,后世的学者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和评述,并予以充分的肯定。瞿林东教授在《评赵翼论〈南史〉与南朝四史之比较》一文中指出:“赵翼对《南史》和南朝四史的考察与比较,涉及到历史文献学、历史编篡学、历史文学和史学评论和一些问题,是中国比较史学发展上的重要内容。”(注:瞿林东:《评赵翼论〈南史〉与南朝四史之比较》,《东南文化》1989年2 期。) 赵翼对某些正史的比较研究中揭示出十分深刻的、有意义的东西。如对新旧《唐书》的比较研究中,总结出《新唐书》胜于《旧唐书》的四个条件:一,时代背景。《旧书》当五代乱离,载籍无稽之际,掇拾补葺,其事较难。”而《新唐书》撰修时,“文治大兴,残篇故册,次第出现,观《新唐书·艺文志》所据所见闻,别有撰述。”二,对前人成果的继承。因为《新唐书》处在文治大兴的宋初,史家就有可能借鉴继承前人对唐史的研究成果,《新唐书》修撰时有孙甫著《唐史记》七十五卷,赵瞻著《唐春秋》五十卷,赵临几追补《唐实录》、会昌以来《日历》二十六卷等。上述史家“皆博闻勤采,勒成一书,必多精核”,欧阳修在这样的基础上撰修《新唐书》,与《旧唐书》的起点不一样。三,作者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新唐书》撰修时间长达十七年,欧阳修、宋祁“老于文学”,“祁奉诏修《唐书》,十余年出入卧内,尝以稿自随”(注:《札记》卷十六“《新唐书》”条。)。四,撰修工作的组织得力与配合默契。曾公亮“提举其事”,欧阳修、宋祁负责撰修工作,欧阳修对宋祁十分尊重,配合默契,又有吕夏卿、宋敏求等名家作助手。赵翼总结出来的这四个条件对于今天从事大型史书编撰工作仍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赵翼在批评历代正史时对比较研究方法的运用是十分自觉的。《札记》在条目和卷次安排上就体现了这种自觉的意识,如第一卷至第三卷都是列明“《史记》与《汉书》”;卷十至卷十二都是“宋齐梁陈书并《南史》”;《北史》与“北朝四史”,《新唐书》与《旧唐书》,《新五代史》与《旧五代史》亦是如此。唯其有这种自觉的意识,他在正史比较研究上才会取得如此值得称许的成就。 五 朴素的辩证分析 赵翼史学批评的成就还突出地体现在其朴素的辩证分析精神。他对史书内容和体例之间的关系,对历史评论和史家所处的时代之间的关系,对于正史和稗官野史之间的关系都有正确精到的见解。 赵翼每能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历代正史中的体例问题,认为史书中“篇目之类,固不必泥于一定,或前代所有而后代所无,或前代所无而后代所有,自不妨随时增损改换。”(注:《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对于历代正史中体例的变动和沿革,总是给予肯定。对于列传,赵翼首先考察了其起源:“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事迹也。”从司马迁开始才以传专记一人之事迹,而且又把传记分为专记公卿将相的“列传”,和儒林、循吏、酷吏、刺客、佞幸、滑稽、日者、龟策、货殖等类传。赵翼对司马迁创立纪传体史书体例的功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但同时又认为,“自后作史者,各就一朝人物传之,固不必尽拘迁史旧名也。”他以《汉书》为例,“如《汉书》少《刺客》、《滑稽》、《日者》、《龟策》四传,而增加《西域传》”,指出,“盖无其人不妨缺,有其事不妨增。至外夷传则又随各朝之交兵、通贡者而载之,更不能尽同也。”(注:《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这种发展变化的眼光是赵翼朴素辩证理性精神的体现。 赵翼对陈寿和《三国志》的评价,是反映其朴素辩证眼光的生动例证。陈寿是重要的史家,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同时,陈寿在正史编撰中也有着明显缺陷,即在正史中开始了曲笔回护的先例,对后世史家产生了消极影响,后世史家对陈寿也有一些不公正的评价。赵翼认为应该公正地评价陈寿的功过是非。首先,赵翼批评陈寿所创立的回护书法及由此造成对三国历史记载的失实,指出了回护书法对后代史家产生的消极影响,并比较了《三国志》和《后汉书》书法的不同之处。接着又分析了陈寿创立回护书法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所谓现实原因就是当时严酷的政治现实使得史家不能秉笔直书,“盖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注:《札记》卷六“三国志书法”条。)历史的原因则是,“《春秋》书天王狩于河阳,不言晋侯所召,而以为天子巡狩,既已开掩护之法。”赵氏分析表现出对前世史家的理解和同情,具有史家应有的知人论世的精神。另一方面,在“《三国志》书事得实处”条里,对《三国志》的长处作了充分的肯定:“《三国志》虽多回护,而其剪裁斟酌处,亦自有下笔不苟者,参订他书,而后知其矜慎也。”指出《三国志》对于汉魏禅代之际李伏、许芝等人的劝进表十一道,“亦尽删之,惟存九锡文一篇,禅位策一通而已”,与《宋书》、《梁书》、《齐书》、《陈书》等正史相比,文笔“较为简净”;董卓之乱时曹操还没有辅政,不便于在《本纪》里叙述,便在《董卓传》里详细叙述,“叙事善于位置”;有些史实虽然在本纪里采用了回护的手法,却在列传里设法记载事实的真相;有些史实如甄后之被赐死不能秉笔直书,就以“‘崩于许昌’四字略见其不在宫闱”。此外,还肯定《三国志》有考订精核,不惑于异说,编纂详慎,体例上不拘旧例,时开法门等优点(注:《札记》卷六“《三国志》书事得实处”、“《三国志》立传繁简不同处”条。)。总之,肯定《三国志》的成就是巨大的,表彰陈寿是一位有见识、有贡献的史家。 由于时代和本人的局限,赵翼在史学批评方面也有不足之处,如因考证的粗疏而导致某些结论错误(注:参见王树民:赵翼《瓯北学案》,见杨向奎:《清儒学案》(八),齐鲁书社1994年版。);由于著述体例的限制,对有的问题缺乏深入的论述等。但上述这些缺陷不足以影响赵翼在史学批评领域所取得的总体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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