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中期以后,出现了一种与木星十二年运行周期密切相关的“太岁纪年法”,它把周天划分为十二辰,用子、丑、寅、卯等十二支作名称,同时又给它们分别起了十二个年名,依次是困顿、赤奋若、摄提格、单阏等。只是十二辰的计量方向是自东向西,和木星运行的十二次计量方向刚好相反。在十二辰中依次运行的不是木星,而是一种星占学假想的神秘物,称作“太岁”、“岁阴”等。太岁运行至寅,此年就名“摄提格”,其星占学含义是:“摄提格之岁,岁早水,晚旱,稻疾,蚕不登,菽麦昌,民食四升。”(《淮南子·天文训》)其它各年名也都有相似的占辞。显然创立“太岁”概念的宗旨也是星占。之所以称作“太岁纪年法”,是因为它有明确的年名,在客观上具有纪年作用,并在战国中期以后的秦、楚地区及西汉时期得以实际应用。 太岁纪年法对于考证某些历史年代悬案有重要意义。如屈原自述诞生年名是“摄提”,大致可知其诞生于公元前339~343年之间。但西汉以后的学者却用此法推算共和以前年代。最典型的是汉代刘歆《世经》,他基于岁星与太岁相反运动的相应关系, 用当时发现的岁星每隔144年超一次的超辰率,并根据他的三统历法及有关文献记载,推算出了上迄帝尧元年(岁星在鹑火,太岁在癸未,年名协洽)下至东汉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王莽以后应出班固续纂)太岁纪年的二千余年的历史年代。这个年谱,虽然是中国年代最长、时间最早且又系统的年谱,但它的疏阔甚至是虚构也是惊人的。在当时条件下,仅根据144 年的超辰率(其实约为84年)和残缺不全的共和以前的年代学记录,是不可能推出正确的年谱的。史家评论说:推定古代年代,既与实事悬殊,遂乃横肆窜乱,窜乱不足,更益之以虚构,盖不仅下误千载,抑且上诬千古者矣。(注:刘坦:《中国古代之岁星纪年》,第33页,科学出版社,1957年12月版。)这种评论虽有过之,但刘歆窜改和虚构史实则是确实的。要之,欲用“太岁纪年法”推算共和以前的年代,必须以当时实测的岁星位置或可信的文献记载为依据。舍此别无良法。 (3)干支纪年法。 它是自东汉《四分历》开始行用的以六十为周期的纪年法。六十干支商代出现,但仅用来纪日。干支纪年法的发明应与太岁纪年有关系。干支纪年的十二个年名,与十二地支相对应;它的十个“岁阳”名称--焉逢、旃蒙、柔兆等--也与甲、乙、丙等十天干相对应。如《史记·历术甲子篇》的“焉逢摄提格”之岁,其实就是“甲寅”之年。但真正使用干支纪年是在东汉前期。东汉以后,干支纪年法和王年纪年法共同构成了中国纪年的两条主干,古今学者也都用干支表示年谱年历,在年代学上有重要意义。 (4)大事纪年法。此法仅见于出土文字资料的楚国竹简, 当时楚国行用的纪年方法。如“秦客公孙鞅问王于郢之岁”(江陵天星观一号墓)、“大司马邵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包山楚墓)等十余条年名记录,经考证,大致是公元前360~300年之间的楚历年名记录。这种纪年法对战国年代考证有积极意义,但它严重依赖於事,且地方性、阶段性都很强,于共和以前的年代学研究意义不大。 3.历学推算方法 我国的历法起源颇早,《尚书·尧典》所记“四仲星”,就是约公元前21世纪的天象,证明那时已有二分二至的概念;《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也基本上可视为夏代留传下来的以观象、观物授时的一部原始历法。甲骨文所反映的商代历法是用干支纪日,平年十二个月,闰年加一闰月,置于年终。至于月、年长度目前还不能确定,朔、望、晦的概念还未形成。至西周就有大月三十、小月二十九日的明确的朔望月概念。而且遗留有大量的历日干支。春秋战国时期已进入了科学治历阶段,史载有“古六历”,被证明当时应用的是“颛顼历”。它以365.25日为一回归年,以29.4375日为一朔望月,设19年7闰的闰率。颛顼历行用至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为太初历取代,此后至今的两千余年中,有一百余种历法问世,行用的有数十种。 历学方法是解决共和以前年代的有效方法之一。因为商代甲骨文、西周金文和文献中记录了大量的历日、朔日、望日、日干支,有的还系有王年、月,如果用某种适宜的历法把这些历日干支正确地排列起来,就可以得到一段由干支日积累组成的时间长度,再用标准历点(具有年、月、日干支的历点和天文年代学提供的历点)进行检验后,就能得到比较正确的历谱。李仲操先生利用西周书、器历日对西周年代的推算,正是这种方法的有益尝试。(注:李仲操:《西周年代》,文物出版社, 1991年9月版。)其结论足可自成一说。如果再能运用计算机手段,对先秦所有的历日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对比研究,可能会有更多的正确结论问世。 4.天文史年代学推算方法 为了农业授时和星占的需要,我国先民从新石器时代就开始观测天象,并遗留下来不少的日食、月食及其它星辰的观测记录。运用现代天文计算,可以精密地计算出这些天象发生的时间,即观测者当时的观测时间。如果天象记录系有明确的王年、月和日干支,则可提供一个标准历日和当时至现在的准确日数。因此,它是研究历史年代学的时间标尺。如天文史学对于夏代“仲康日食”、《尧典》“四仲星”的推算;对于商代武丁旬壬申夕“月有食”的推算(约前1309年);对西周武王伐纣“彗星出”的推算(约前1057年);对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日有食之”的推算(前776年9月6日)等; 都为共和以前年代学研究提供了难能可贵的参考依据。特别是张培瑜先生的《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一书,对于西周中期以前依据天象颁历的时代(自前1500年始)给出了全部真实天象和公历月日;西周中期以后则给出了当时行用各历的朔闰表,包括朔望分至八节日食等的年、月和日干支,所有天象结果时刻都准确到一分钟以内。为先秦年代学研究提供了十分便利的工具书。 但是,根据天象推算的年代与实际历史年代并不一定相符,因为历史上的天象观测由于水平的限制,往往导致历法的“失天”,如果“失天”在年终或月终,就会出现一年或一月的误差。所以,恢复真实的历史年代,必须结合其它的年代学研究方法作综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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