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妇女与封爵 刘敏在其大作中还提到妇女与军功爵制的关系问题,与我的意见没有什么分歧。但我觉得自己以往对这个问题谈得还不充分和不准确,有必要再做补充。 我在《从〈二年律令〉看与军功爵制有关的三个问题》一文中,曾说:“在古代,战争是男人的事业,故军功爵与女人无缘,本属情理中事。”(14)事实上刘邦在十二年诏书中就说:“列侯皆令自至吏,得赋敛;女子、公主为列侯食邑者,佩之印,赐大第室。”(15)这里明确提到女子、公主可以封侯。后来事实上证明汉公主只食邑不封侯,但享受列侯的待遇;而女子之封侯事却兑现了。汉初有三位女子封侯,一是刘邦封其嫂子为阴安侯(16);二是惠帝六年(前189年)封吕后妹、樊哙妻吕嬃为临先侯(17);三是吕后封萧何夫人同(史失其姓)为酂侯(18)。以上虽说是特例,但也不能抹煞。另外东汉明帝时,东海王刘彊因无子而请封三个女儿为小国侯,则东汉女子也有封侯例。 两汉女子封侯属特例,但女子封“君”则是常规,需要我们进一步论证之。 封“君”在战国本是男子的最高封爵,在各国很普遍。秦国有商君卫鞅、泾阳君芊悝、华阳君芊戎、严君樗里疾、武安君白起、武信君张仪、刚成君蔡泽及不知姓名的长安君、昌平君、昌文君等;齐国有靖郭君田婴、孟尝君田文、安平君田单等;楚国有春申君黄歇、阳陵君庄辛及不知姓名的鄂君、鄢陵君、寿陵君、临武君等;赵国有信平君廉颇、奉阳君赵成、平阳君赵豹、华阳君冯亭、武阳君郑安平、武襄君乐乘、武安君李牧、武安君苏秦、平都君田单、代成君伯鲁之子周、马服君赵奢、望诸君乐毅、平原君赵胜及不知姓名的建信君、安阳君等;魏国有信陵君魏无忌、宁陵君魏咎及不知姓名的信安君、隐陵君、中山君等;燕国有昌国君乐间、奉阳君李兑、成安君公孙操等。 当时封“君”的待遇又有所不同。据《七国考·秦职官》:“战国封君有二:一以封地为号,如秦之华阳、泾阳、新城、阳泉;齐之安平;楚之彭城、襄城;魏之平都、中山之类是也。一特立名号,如秦之刚成、武信,齐之孟尝,楚之春申,赵之马服、信平、武襄、长安之类是也。”按董说本意,是说在君号前冠以地名者,有封邑,可以衣食租税;君号前不冠以地名者,即无封邑,不能衣食租税。考诸史实也不尽然。如“靖郭君”田婴的封号就不是地名,但他却有封邑在薛,故称“薛公”。又如说著名的“四公子”皆无封邑也不可信。不过大体来说,董说的说法还是对的,而具体到个人,食邑或不食邑,则需要进一步研究。 《文献通考·封建考六》对封君还有一种说法,谓封君是在“封爵之外,别加美号也”,是在某人得到某爵位后的“重封”。这至少在秦、楚两国可以被证实。秦国商鞅在得到左庶长爵位之后,其食邑在商於之地,号曰商君(19);白起则在获得大良造爵位之后,“迁为武安君”(20)。在楚国,虽还找不到战国的证据,但刘邦在起兵后直至汉五年之前,施行的是楚的爵制,其封爵如曹参在得到执帛之后号“建成君”(21),樊哙在得到卿爵之后号“贤成君”(22),灌婴在获得执帛之后号“宣陵君”(23)。对这些将领之名号,在刘邦改行秦的爵制之后,一律由封君改封为列侯,从此既得爵位又赐君号的“重封制”被完全取消。但取消了“重封”,并不是说“君”的封号就退出了历史舞台,而是把原来封赐给男子的“君”号转赐给妇女。在两汉凡是食汤沐邑的妇女,皆赐给“君”的封号。载诸史籍的西汉妇女封君者约有以下诸人: 武帝“尊太后臧儿为平原君”(24)。 武帝赐王皇后前夫女金氏“汤沐邑,号修成君”(25)。 宣帝地节四年(前66年),“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26)。 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赐公太夫人(王莽母)号曰功显君,食邑二千户,黄金印,赤韨(27)。 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二月,“赐帝女弟四人,号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户”(28)。按《汉书·外戚·中山卫姬传》曰:“赐帝三妹谒臣号修义君、哉皮为修礼君、鬲子为尊德君,食邑各二千户。”所记与前不同,应以《卫姬传》为准。 元始三年(公元3年),“尊太后姊妹君侠为广恩君、君力为广惠君、君弟为广施君,皆食汤沐邑”(29)。 东汉时妇女封君者,史籍有以下诸例: 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六月戊申,“爵皇太后母阴氏为新野君”(30)。 安帝乳母野王君王圣。(3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