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楚简《六德》诸篇零释(4)
22.君子不卞(偏)如道 六德05 卞,形似后世“卡”字。注释云:“卡,并非见于《字汇补》之‘卡’字,或疑即一般认为‘弁’字异体之‘卞’字之所从出,在此疑读为‘变’。下文‘夫妇卡生言’‘男女不卡’之‘卡’则疑当读为‘辨’。”将其释为“卞”,当是。但读为“变”,却似不确。在此恐应读为“偏”。卞(弁)元部并纽,偏真部滂纽(注:《上古音手册》,第28、49、137、8页。),属旁转旁纽。简本《老子》丙8-9简“卞将军居左”,传世本及帛书乙本作“偏将军”,为二字通假佳证。《荀子·君道》:“请问为人君?曰: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书·洪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墨子·兼爱下》引周诗:“王道荡荡,不偏不党,王道平平,不党不偏。”可参证。 23.……[者(诸)]父兄,任者(诸)子弟 六德13 释文在“任者”后断读,语意不明。恐当在“兄”后断读。“父”上一字残留下端,似是“者”。如然,本句大概原为“任者(诸)父兄,任者(诸)子弟”。又13号简残上段,12号简残下段,从文意及竹简宽度推测,二者原似属一体。简文或可复原为“虽在草茅之中,苟贤,[必任诸]父兄,任诸子弟。……” 24.以奉社稷 六德22 社稷,二字合文,原缺释。其左上部似“田”而多一横画,右上部为“示”(注:“示”形释文未及,《郭店楚简研究·文字编》已隶出,见第308、603页。),下为“土”。其中之一大概是“社”字。另一字疑是“稷”。《说文》畟(11),“从田儿,从攵”;稷,“从禾畟声”。又“稷”字下引古文少“攵”形。《汗简》亦收有缺少“攵”形的“稷”字。黄锡全先生引中山王壶和子禾子釜“稷”字解释说:“从示,从鬼,鬼下多攵乃战国文字特点。”(注:《汗简注释》,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62页。)不过, 在郭店简中两见后稷的“稷”字(《唐虞之道》10号简、《尊德义》7 号简)从示从田从女,并非从鬼。似是战国楚地的“稷”有着不同的构形依据,反而与《说文》所云相通。简书中的这个合文左上部恐是“稷”字所从“田”形的变体,并且同时省去“女”形(与《说文》古文省去“攵”相同)。在这种情形下,合文中的另一个字即是“稷”。“以”下一字,原亦缺释。此字下从“廾”,上部所从似是“丰”的变体。试将其与《老子》乙17号简中“奉”及《语丛一》103号简中的“奉(从宀)”字主体( 即宀下部分)比较,可见除“丰”之下端有所变异之外,彼此相同。恐亦当释为“奉”。 25.君子不帝(谛),明乎民(萌)微而已 六德38 帝,释文读为“啻”。“不啻”为不仅、不只的意思,似与简文不合。恐应读为“谛”,指详细审察。民,似应读为“萌”,指发端,故与“微”连言。《淮南子·缪称》云“福之萌也绵绵,祸之生也分分,祸福之始萌微”,可参证。简文是说君子并非洞悉一切,只是把握住基础性环节而已。此句与以下二条相关,可参看。 26.君子于此一编(偏)者亡所法(废) 六德40 失其编(偏) 六德41 40号简“一”下及41号简“其”下一字,右从攴,左半所从自上而下为册曰册,刘国胜君以为即“册”字异构(注:《郭店竹简释字八则》,《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盖是;其从攴,疑应释为编, 指编连竹简、栅栏一类物品。在此似读为“偏”。《荀子·天论》:“万物为道一偏,一物为万物一偏,愚者为一物一偏”,“一偏”指一小局部,犹如43号简的“一曲”。简书中具体指“孝悌”。法,读为“废”。40号简一句是说君子对孝悌这一细小的方面不可废弃;41号简一句是说不让民众失去孝悌这一基本伦常。 27.道不可遍也,能守一曲,焉可以纬(违)其恶, 是以其断狱速 六德43-44 遍,刘国胜君分析为从彳从册,释为徧,即遍字(注:《郭店竹简释字八则》,《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 从辞意看,当是,唯疑右半从编省声(参看上条)。“一曲”,除刘国胜君所举《庄子·天下》外,亦见于同书《天道》、《则阳》及《荀子·解蔽》等处。“曲”指细小,“一曲”与“一偏”略同。“焉”,原属上读,看作句末助词,似不确。应属下读,是表示承接上文的副词。违,训远、避。“违其恶”是远避恶行的意思(注:纬(违)之解读,参看颜世铉:《郭店楚墓竹简儒家典籍文字考释》(稿本)第十三条。)。《荀子·臣道》也有“违其恶”的说法。 28.其睪(释、绎)之也六,其)(从竹)十双二六德44-45 睪,释文读为“择”,又将“也”、“六”断开。裘锡圭先生云:“疑‘其幣之也六’当作一句读,‘睪’当读为‘绎’或‘释’。”似以读“释”为长。(从竹),疑即《说文》训作“并视”的“”字。并视,盖指合并观之。简文三句讲了三层意思。“君子所以立身大法三”,是指男女辨、父子亲、君臣义。“其释之也六”,是说把三者分开来看,则有君义、臣忠、夫智、妇信、父圣、子仁六个方面。“其十又二”,大概是说君义、臣忠等六个方面均是两两相辅相存,从相互角度看构成十二个因素。这些训释和断句可以互证。 29.死与之幣(斃) 六德46 ,从辶,释文读为“敝”,注释云:“与之敝,犹言与之同归于尽。”疑当读为“尃”,为仆倒之意,适与“立”字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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