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者和文化保守主义者的中国社会史论,一致针对着“唯物史观”。他们都否定秦汉以来的中国社会仍然是“封建社会”,反对以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考察宏观社会结构,而聚焦于社会组织的构成及其与国家的关系。傅斯年和胡适极其厌恶包括“唯物史观”在内的一切概括性系统性的宏大理论,视之为一套符咒,毫无科学价值。然而,他们也因此无法使自己的历史思考和现实感觉发展成系统性的历史论述,与“唯物史观”的“中国大历史”进行正面论战。那重建“个人”和“社会”的救国之路,也因此显得粗糙盲目,离“科学”之境更加遥远。 然而,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公共领域”、“市民社会”理论的引入,这样一种关注社会组织及其与“国家”关系的社会史模式开始大行其道,“国家-社会”的二分框架大有取代“阶级分析”的势头,围绕着中国前现代社会“国家-社会”关系以及中国现代公民社会的建设之路,形成了相当热闹的争论。有人从今天中国江南地区宗族社会的复兴以及创造的经济奇迹,重新发现了中国式“乡村自治”的历史传统,并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重建论联系起来,希望从中找到一条“中国现代性”展开的独特道路;有人则断言自秦汉以后中国只有“编户齐民”而没有“社会”,在“大共同体”的专制之下,任何“小共同体”包括家族、宗族、村社组织都难以发展,比较起来,中古欧洲和罗马帝国更配称“宗族社会”。而明清以来东南地区的宗族社会趁大帝国动摇无力之势的发展壮大,才是中国历史的真正“进步”,是中国内发现代性的表征。由此,论者建议“小共同体”和公民个体结盟,瓦解“大共同体”专制,走向真正的公民本位的现代社会。总之,当年妨害现代“个人”、“社会”和“国家”形成的历史障碍物--传统中国的家族宗法社会,如今反成了中国历史的进步动力,这甚至已成为自由主义的一条新教义。正如黄宗智、沟口雄三所论,中国前现代社会很难套用得自西方历史的“国家vs社会”的理想型去分析,无论在历史还是现实之中,如梁漱溟所指出,官治与民治有时相混很难相分。一厢情愿地为中国式“乡村自治”招魂,想让它成为“中国现代性”的本土资源,其“历史感”是很成问题的。而“大共同体vs小共同体”的二元结构,其问题更出在“现实感”上。好像中国进步的障碍只是专制的“大共同体”,只要把这个过于膨胀的、挤压社会太甚的“国”化解掉,公民个体和社会就能顺畅地发展起来。我们不要忘了,今天的这个“大共同体”,并非中国历史的简单恶性遗传,而是晚清以来历经百年血与火的斗争而重新凝聚的“政治重心”,这个“重心”的丧失,并不能展开一片“社会”和“个人”健康成长的沃土,而是回到“国将不国”的晚清局面。 五 在抗战之后,傅斯年的“排荡于两极”更加剧烈了: 他原本反对做普及的工作。然而,一九四二年在重病中的傅斯年给胡适写信说:他现在不打算做学问了,而是要先写“我的哲学”:一论文化斗争;二要“原人”;三讲历史上的因果关系与机会;四写明太祖传。(《一九四二年二月六日致胡适》,载《傅斯年全集》第七册)一九五○年,时任台大校长的傅斯年检讨说,中国的学者只求怡然自得地读书研究,而“青年心中的问题,不给他一个解答,时代造成的困惑,不指示一条坦途”(《中国学校制度之批评》,载《傅斯年全集》第七册)。他原本反对著史。然而,东北沦陷之后,傅斯年却领导编纂《东北史纲》,为国际李顿调查团提供东北之为中国领土的历史证明。他力倡“为学问而学问”的治学精神,反对经世致用,生怕把那些“爱好的主观”带进学术之中。然而,一九三九年左右,吴文藻、费孝通等人在云南进行民族调查,宣布苗、瑶、猓猡皆非汉族,有其民族自决权。傅斯年听说后,立刻致信朱家骅、杭立武,痛斥其“拾取‘帝国主义在殖民地发达之科学’之牙慧”,不知时宜,毫无政治头脑,正当龙云等人以“中国人”自居进行抗战之时,他们却在客观上刺激国族分化意识,助长日本人的蚕食阴谋。他气愤地说,尤为可恶者,是这些人“更有高调,为学问而学问,不管政治”(《一九三九年致朱家骅、杭立武》,载《傅斯年全集》第七册)。 所有这些自相矛盾,皆出自以下这个根本的矛盾: 我本心不满于政治社会,又看不出好路线之故,而思进入学问,偏又不能忘此生民。于是在此门里门外跑来跑去,至于咆哮。出也出不远,进也住不久,此其所以一事无成也。(《一九四二年二月六日致胡适》,载《傅斯年全集》第七册)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大学,如傅斯年所愿,越来越是一个“力学”的园地,然而在这种时候,比其学术成就更令人追忆的,却是傅斯年那“门里门外跑来跑去,至于咆哮”的焦虑。当然,一个学者“不能忘此生民”的怀抱要以学术的方式加以实践,我们应该自问:一个身处中国现实困境的史家,如何能以中国历史的自身逻辑对于此种现实有所揭示,而不是操弄各种现成的理论甚至意识形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