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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与中国佛教会(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学术研究》 陈金龙 参加讨论

    民众训练部不仅支持中国佛教会组织系统的变更,而且对于其重新征求会员的工作,也给予了支持。1935年10月9日,中国佛教会向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呈送第一次征求会员规则。征求会员是中国佛教会为适应组织系统变更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计划在征求会员的基础上,重新组织各县分会。对于征求会员规则,除第20条要求改为“本规则由本会理事会通过,呈请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及内政部核准施行”外,其他各款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均表同意。[41]中国佛教会第一次征求会员,原定1935年10月1日至10月底为筹备期,11月1日至12月底为征求期,但因全国各县分会路程遥远,交通不便,均纷纷呈请延期。后经中国佛教会征求会员委员会议决,展期一个月,至1936年1月底止。这一决定也得到了民众训练部的认可。[42]这次征求会员,规定会员资格一部分是各寺庙的住持,一部分是已受比丘戒、比丘尼戒或三皈五戒的佛教徒,界定尚属清楚。在征求会员的过程中,中国佛教会为使一般佛教徒明了征求会员的旨趣,特发行一种专刊,将征求会员的宗旨宣示明白,让一般佛教徒踊跃参加,但一般佛教徒对此仍存种种疑惑。在家居士认为,这是出家僧众的集合;出家僧众则说没有钱入会。在征求会员的过程中,还发现有的出家僧尼未受任何戒品,或三皈仪式也未曾经历,甚至有未经剃度的寺庙住持,其中以女庵为多。[43]当时佛教界的混乱由此可见一斑。1936年11月11日,中国佛教会向民众训练部报告征求会员的结果:“自1935年11月1日起至1936年1月底止,第一次征求会员,既自1936年2月起至10月止,陆续成立各县市分会征求会员,共计征得基本会员29人,特别会员1311人,普通会员14782人,共计征求会员16123人。”[44]
    在中国佛教会组织系统变更和征求会员的过程中,民众训练部给予了中国佛教会有力的支持。这种支持尽管一时推进了当时中国佛教会的“改革”,但实际上激化了佛教界内部的矛盾。中国佛教会擅自修改会章,并假借民众训练部的权威强制推行之后,使革新派对于中国佛教会甚为不满。太虚弟子法舫说:“七年以来,未曾见中国佛教会在佛教中做过一件于佛教有利益的事情。对于国家民众,除了通告全国寺院与佛教团体,做了几次祈祷和平法会,劝募了些许急赈捐款之外,并无其它事业表现。”[455](P1)这代表了当时革新派对中国佛教会的基本看法。对于佛教会内部的不和,佛教徒颇为痛心,并力图化解新旧派之间的矛盾。如常惺指出:外侮之侵凌,非有教会不足以资抵抗也;慈善公益,非有教会不足以资举办也;宣传教义,非有教会不足以提倡也;教规堕落,非有教会不足以整理也;辅国牗民,非有教会不足以资推行也。“若无健全之中国佛教会暨各市县分会,内不足以言整顿,外不足以言弘扬”。常惺期望全国佛教徒认清佛教会之责任,如能各尽其力,全国佛教徒将发生不可思议之动力,以之宏化接物,将产生特殊之效果。[45](P3-4)
    事实上,至1936年夏,新旧两派之间也出现了缓和的迹象。1936年5月,大悲、屈文六陪同圆瑛于雪窦寺分院访问了太虚,以共商佛教会事宜。[20](P221)6月5日,太虚致书屈文六,告以合作之原则:“比来屡接清言,深感尊重三宝、调融四众之诚愿,实为复兴中国佛教之精神要素。盖今后佛教之建立,须托命于四众(或七众)有秩序之和合组织;不和合不能有秩序,无秩序亦不能成和合。民国十八以来之佛教会,殆因缺秩序而致欠和合欤!”[47](P74)可惜,这种缓和的迹象未能向前推进,中国佛教会内部依然是势不两立。
    (二)国民党当局直接介入佛教内部争端
    1936年6月9日,江苏代表仁山、法权、霜亭、静严,安徽代表本僧、镜空,四川代表广文、慈光,贵州代表天曦、马培中,湖南代表广种、谢归云,为谋全国佛教之整理及改组当时不尽合法的中国佛教会,集议镇江金山,筹商办法。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与江苏省党部、市党部,均派要员参加指导。会议讨论事项主要有三:维持省佛教会之存在;呈请国民党中央颁发停止中国佛教会新章之活动;请愿于国民党中央准予迅速召开大会。会后,川、湘、黔、皖、苏等省佛教会代表广文等呈文中央民众训练部、内政部,提出四点意见:1.依据1933年6月15日中央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修正人民团体组织方案》的有关规定,应先将县佛教会组织健全,再进而组织省佛教会,待省佛教会组织完全健全后,方始谈国佛教会之组织。中国佛教会将省县佛教会取消,实属违法。应请制止其改组省县佛教会之违法命令,仍维持原有组织。2.人民团体之会员应一律平等,对于会员不能以金钱分等第。中国佛教会擅行所订章程中,对于会员竟分为特别、普通及基本三种,且其缴纳会费亦各不一,不仅与佛教会的宗旨相反,亦且显违党义。3.组织佛教会之初步,须从会员普遍登记,由县而省,由省而国,未具备之前,则概称指导委员会,如是办理庶可达健全组织之目的。4.中国佛教会现有各项章程,系由少数人之私见,未依法定程序而订立,且其施行细则尚未奉准备案。该会不应以新章活动,压迫原有之旧组织。要免除纷争,非停止依新章的活动不可。[33](P75)
    金山会议提出的主张,得到了国民党当局的支持。1936年6月,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拟定《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70条和要点说明8条,阐明了国民党中央整理佛教的原则和意见,这是国民党当局直接介入佛教内部纷争的开始。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之所以要介入佛教内部的争端,用民众训练部处长张廷灏的话来说,是因为“知道中国佛教会,因意见分歧,暗分新旧,以致会务不能进行,这是很痛心的事。如新旧两派的领袖,能开诚合作,无我无诤,那末,中国佛教会的争端,至少可以消除大半,争端不消除,则团结不能坚固,团结不能坚固,会务自然无法推行”。[48](P92)内政部礼俗司司长陈念中也说:自1929年中国佛教会成立以后,“即以教徒团结为当务之急,顾其事实,则适得其反,佛教僧寺,纠纷屡见,庙产争执,相继发生,自佛教会成立后复因派别之相异,意见之互歧,其纷争之事亦时有所闻,以佛教之本旨论,以教会组织之前途论,诚令人不免扼腕兴嗟。”[49](P110)
    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之所以要介入佛教内部的争端,也与当时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有关。华北事变后,日本意欲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日益逼近,国民政府也开始有计划地对日备战。1935年11月,国民党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改组为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专门负责计划、指导民众训练事宜。民众训练部为动员民众准备抗日,特别是动员僧尼起来抗日,也就必将介入佛教内部的争端。
    民众训练部此时介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不肖僧尼为日人利用。当时,日方已准备巨金,希图收买不肖僧众,藉传教为名,诱惑人民。而日方密探冒充僧尼,混入寺庵,经察觉者,已不止一次。民众训练部后来也说:“华北事件以还,一般汉奸,每藉宗教团体之名,深入内地活动,不加预防,至堪忧虑。”[32](P70)也正因为如此,民众训练部对于中国佛教会内部的争端,不再持冷眼旁观态度。经民众训练部修改的《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其要点有如下几个方面:(1)佛教会组织分子,应限于僧尼,僧尼必须入会;(2)县分会会员人数的最低限额为500人,不及此数之县,可合二县或数县组织之;(3)各级代表大会、理监事会之组织、人数分配、产生方法及会议时法定人数,务求比例相当,合乎事实与法理;(4)寺僧及僧尼登记和会员入会手续规定甚详,对于入会证之发给与换领要求明确;(5)寺庵管理与僧尼约束,实施严密之管理整顿,不法者厉行惩戒;(6)传戒与以后新剃度僧尼入会办法,力求恢复戒律精神;(7)监督总分会及各寺庵收支,有严密的方法;(8)减低会费与寺庵应纳常年捐之标准,规定会费每人每年纳1元,常年捐以纳4%计。[50]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民众训练部整理中国佛教会的决心和思路。
    《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公布之时,民众训练部处长张廷灏为调解佛教内部新旧两派纠纷,赴上海访问了圆瑛,与圆瑛共商中国佛教会的整理办法,并发表整理意见。张廷灏在上海时向记者表示,“佛教会纠纷,亟应早日解决”,“团结问题,颇为重要,盼各方弗以感情用事”,并向中国佛教会转交了民众训练部拟定的《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及说明书,要求全国佛门弟子及僧尼参与讨论和研究。[51]返回南京后,张廷灏又访问了太虚。他对太虚说:“深望中国佛教会,不再有纷争症结发生,组织得日臻健全完整,而能确尽佛教会应尽之任务,达佛教会之真正目的,并本佛教慈悲平等救世利他之精神,效忠党国,福益社会,为民众团体之模范。”[52](P93-94)他要求太虚出席中国佛教会即将在南京毗卢寺召开的七届四次理监事会议,并对太虚以非中国佛教会理监事的身份出席会议的难堪表示理解。太虚自然领会当局的良苦用心,深感国难当头,全国各党派尚且能抛开政见不同,团结起来,佛教徒理应舍除我见,真诚合作。张廷灏还致函王一亭,强调《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及要点说明,“于佛教会前途,确有不可思议之利”,中国佛教会内部“长此纠纷不息,事业不振,良非释子之福,亦属教徒之羞。欲图根本解决,彻底改进,自不可不先有尽善尽美之章程,以巩固其基础,健全其组织,杜绝其流弊”。张廷灏希望王一亭敦促圆瑛速将《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及要点说明全文,刊登于《中国佛教会公报》,并送《佛学半月刊》登载,使全国佛教徒在章程核准施行以前,均有参加讨论、发表意见的机会。[53]
    中央民众训练部修订之《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在报刊公布后,全国知识素养较高的革新派僧尼,都表示拥护和认同,而把持中国佛教会的旧派僧尼,则极力反对。
    1936年6月30日,民众训练部训令中国佛教会,要求其于8月初旬在南京召集全体理监事暨候补理监事举行联席会议,商讨第八届佛教徒代表大会的筹备事项,并将开会日期先期呈报本部,以便届时派员出席指导。[54]对此,中国佛教会迅速作出了决定。7月2日,中国佛教会呈文民众训练部,“定于8月23日,假首都毗卢寺,召开第七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除呈报内政部察核,请届时派员监督,并通知全体理监事暨候补理监事届时一律出席会议,并登载上海新闻报申报,以期周知外,理合具文呈报,仰祈钧部察核,届时俯准派员莅会指导。”[55]民众训练部想借第七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召开之机,对中国佛教会有所整顿,故邀内政部共商应对此次联席会议的方略。7月30日,民众训练部致函内政部:“查中国佛教会奉令于8月23日举行七届第四次全体理监事联席会议,本部拟在此次会议席间,对该会整顿方略有所指示。兹定于8月3日上午9时,请贵部推派代表1人来部洽商。”[56]
    8月23日,中国佛教会第七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在南京毗庐寺如期举行。中央民众训练部处长张廷灏在会上指出:佛教现今在国际上不得不认为重要,中国佛教寺僧,因内部派别斗争,致所组团体不能健全,有调解统一之必要。佛教会章,亦须严密规定,足以实施而收实效。张廷灏说明了草章中僧尼必须入会及居士不得入会的理由,对于修改会章及筹备大会提出了四点原则:即僧尼必须入会,会员以僧尼为限;组织采取国省县三级制;大会期定在10月15日前召集,在南京开会,代表产生要普遍平均。内政部代表在训词中也说:此刻佛教在“教难”时期,佛教徒须放弃成见,僧尼要全体加入,否则力小财少。佛教要以严密组织为方法,以自力更生为目标,以复兴佛教为终点。[57](P16)会议由圆瑛主持,太虚与圆瑛之间尽管争论颇为激烈,最后仍通过了四点决议:(1)于10月15日前在南京召开第八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2)民众训练部之“草案”中关于居士不得入会、僧尼一律入会的问题留待大会讨论;(3)中国佛教会组织恢复三级制,即省佛教会保留;(4)出席第八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的代表人选,由太虚、圆瑛各介绍100名,呈民众训练部圈定半数,作为出席全国代表大会之代表。[20](P224)
    因时间紧迫,民众训练部一再电催中国佛教会上报出席第八届佛教徒代表大会候圈名单。8月29日,民众训练部密电中国佛教会:“中佛会代表候圈人名单速送中央民训部。”[58]8月31日,中国佛教会回电民众训练部:“候圈名单发生障碍,正在设法进行。”9月1日张廷灏在来电上批示:“拟再电催报限文到即将名单快邮呈部,倘再托故延不呈部,定予严惩。”同一天,民众训练部再次密电中国佛教会总办事处:“中佛会下届代表候圈人名单,望速核,毋再故延。”⑤中国佛教会之所以迟迟不报候圈人名单,部分原因是各地分会手续赶办不及,但从中国佛教会后来的举止来看,确是有意拖延,希图借此阻挠第八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的召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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