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佛教会整理受挫 民众训练部在督促第八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召开的同时,也在酝酿新的整理方案。1936年9月2日,民众训练部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了三项整理办法:(1)将中国佛教会改组为“中国佛教寺僧会”,全国僧尼一律加入为会员,另组“中国佛教居士会”,以示区别;(2)依照以前佛教会各届组织,仍采国省县三级制;(3)废止中国佛教会现行代表选举法,下届代表之产生,除该会现任理监事为当然代表外,由民众训练部就全国僧尼中选择具戒已满5年、现任住持、监院⑥或对于佛学确有深切研究者,指定两倍于当然代表之人数充之,以期普遍平均。[59]民众训练部整理中国佛教会的这三项办法,赢得了佛教内部革新派的支持。如关于僧尼与居士划分,分别成立组织之法,佛教界早有此议,对于民众训练部提出的将中国佛教会改组为“中国佛教寺僧会”、另组“中国佛教居士会”的办法,居士及革新派表示赞同。恢复中国佛教会三级组织、改革代表选举之法,也赢得了革新派的支持。 9月,民众训练部责成中国佛教会改组,圆瑛等极为不愿,乃阳奉阴违,运动段祺瑞。一则由段致书时在广州的蒋介石,由段宏纲(段祺瑞之侄)、屈文六飞抵广州谒蒋面递,并由蒋电陈立夫,著令缓办。再则由上海名流屈文六、闻兰亭等致函时在巴黎的戴季陶,由戴电国民党中央党部,勿过问佛教。[20](P224-225)于是,圆瑛、屈文六、黄健六等召集少数常务理事,在上海办事处开紧急会议,变更前在南京理监事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开会时间延后1月,开会地点改为上海,会议代表改由各分会选举,人选以会员为限,且须经中国佛教会审查通过方可出席。太虚得知这一消息,知道中国佛教会改组遇到了新的阻力,乃于9月20日发表《关于佛教之谈话》:“设因少数任意推翻议案,中央党部主管机关之出席指导监督者,亦不加追究,则于议决案既无效力,余亦藉此可卸除责任。”[20](P225)1936年10月3日,四川、湖南、河南、江苏、安徽、陕西、云南、贵州、江西、浙江等省佛教会联合致电内政部、民众训练部,对于少数人任意变更决议的行为,表示抗议。 正当各省抗议之时,11月5日,中国佛教会呈文民众训练部,要求改会议名称为“第七届第二次全国佛教徒会员代表大会”。民众训练部考虑到中国佛教会纠纷事件累牍,若再将会期出尔反尔,实足引起更复杂的纠纷,且时间亦不许可,因而没有同意其要求。11日,民众训练部复电中国佛教会,“所请改为第七届第二次全国佛教徒会员代表大会,碍难照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佛教会又呈文民众训练部:“遵电召开第八届全国佛教徒会员代表大会。”⑦ 1936年11月15日,中国佛教会第八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在上海觉园召开。国民党中央党部代表杨家麟的训词,对会议提出了三点希望:“(一)组织方面,佛教会组织逐渐扩大,章程必须严密,会员中摒除一切私见,为整理佛教设想精诚团结;(二)训练方面,佛教僧尼数达50万人,其中知识能力受有训练者甚居少数。佛教会宜注意训练之工作,不但应设办学校教授各种知识,且当此国难之时,僧众应尽国民一份子之责,救护人才之训练尤不可缓;(三)事业方面,应提倡生产事业,以维护寺庙僧众之生活,且应努力为社会服务,则佛教自能深入社会发扬光大。”[60](P18)大会发布了宣言,通过了又一新会章,较多采纳了各方意见,如规定居士“均得入会”,“全国僧尼须一律入会”等。尽管第八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在各方压力下勉强召开,但由此造成了中国佛教会内部新的裂痕,民众训练部改组中国佛教会的尝试可谓彻底失败。自此,民众训练部也放弃了改组中国佛教会的努力,仍听其自生自灭。第八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召开之后,中国佛教会的问题依旧。如1937年5月6日,中国佛教会监事黄健六提出《弹劾中国佛教会理事长圆瑛书》,措词相当严厉。“查今本会理事长圆瑛,频年在单册报章上,睹其秽迹播彰,恶名流布,无论实与不实,要亦不无空穴来风,咎由自招之嫌,而顷岁本会叠生纠纷,尤出该理事长把持招摇操纵垄断之所致,乃曾不知耻,稍自敛抑,借口募建会所,饰过称功,发其六十做寿寿言,大派狗腿,四出腼颜,求人署名”。[61](首页)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中国佛教会内部的情形。1937年初,中国佛教会筹建会所,太虚被推为筹建会所常委。6月14日,太虚致函中国佛教会,以“即须赴庐山及鄂湘川数月”为由,力辞所任,同时认为,“会所不须另建,似稍有理,盍移寿资办僧学,盖兴土木不如造人才”。[62](首页) 可见,至全面抗战爆发前夕,中国佛教会内部依然矛盾重重。国民党当局改组中国佛教会受挫,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一些方面。其一,中国佛教会内部新旧两派之间矛盾根深蒂固、积重难返,一时要消除分歧,诚非易事。其二,民众训练部(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对于中国佛教会的整理缺乏系统考虑与周密安排。如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先是赞同中国佛教会取消省佛教会的做法,而后民众训练部又觉不妥,要求恢复三级制;民众训练部主张将中国佛教会改组为“中国佛教寺僧会”,另组“中国佛教居士会”,实际上又引发了出家僧尼与在家居士的矛盾;民众团体章程应由民众团体自己提出,由民众训练部起草《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也有越俎代庖之嫌。因此,国民党当局整理中国佛教会的若干举措,都有失妥当。 注释: ①一说刊名为《中国佛教》。参见释印顺:《太虚法师年谱》,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140页。 ②1929年11月29日,中国佛学会开成立大会,太虚当选为会长。《中国佛学会宣言》指出:中国佛学会成立之旨,在于集中全国对于佛学已有研究和对于佛学愿意研究的知识分子,专作集思广益的研究。维持整顿振兴中国佛教的责任,则由中国佛教会肩负。参见《海潮音》第11卷第3期,“佛教史料”第10页。 ③也有学者认为,圆瑛与太虚两人的根本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佛法能够在人间久住。他们之间不同的地方在于,圆瑛主要在实践人间佛教的主张做了不少工作,把毕生的精力放在弘法利生的事业上,广度接引众生,致力于佛教在民间的普及工作。太虚着重于宣传人间佛教理论,注重佛教的理论性、思想性和学术性,在知识界中影响较大。他们二人都是近现代中国佛教的法门龙象,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只是各自施设不同的方便法门而已。参见黄夏年:《圆瑛佛学思想讨论会综述》,《世界宗教研究》1994年第1期,第145页。 ④出席大会代表的资格和人数原限定为:1.中国佛教会现任执监委员全体;2.各省佛教会代表2-4人;3.中国四大名山代表各1人;4.中国佛学团体机关(佛学院等)代表各1人;5.特请特别代表若干人。预定出席大会的代表总数180多人。 ⑤电文均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73。 ⑥监院是寺庙中掌管库房的和尚,其处理日常事务的权力仅次于方丈,通常称为“当家”。 ⑦电文、呈文均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73。 【参考文献】 [1]尘空。民国佛教年纪[M].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1978. [2]整顿僧伽制度及逐渐革除迷信习尚请愿书[Z].1927年8月7日,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档案号0518-3048.01.微卷号214-1569. [3]玉慧观。中国佛教振兴策·特载[J].海潮音,第8卷第11、12期合刊(1927年12月)。 [4]记者。中国佛教会开会感言[J].现代僧伽,第2卷合订本(1929-1930年)。 [5]大醒。中国佛教讲话[J].现代僧伽,第2卷合订本(1929-1930年)。 [6]太虚大师全书(第35册)[M].太虚大师全书影印委员会,1970. [7]大醒。佛教的危机和我们的责任[J].现代僧伽,第2卷合订本(1929-1930年)。 [8]释满智,释墨禅编。太虚大师寰游记[A].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92辑)[Z].台北: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9]太虚。发起全国佛教代表会议的提议·佛教史料[J].海潮音,第9卷第5期(1928年5月)。 [10]中国佛教会筹备处释太虚等为组织中国佛教会致国民政府呈[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1(1),案卷号1751. [11]太虚法师呈内政部整理宗教文所附条陈·佛教要闻[J].海潮音,第9卷第5期(1928年5月)。 [12]蒋总司令致谭组安等·佛教史料[J].海潮音,第10卷第4期(1929年4月)。 [13]内政部致国民政府秘书处函[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1(1),案卷号1751. [14]蔡孑民先生致太虚法师函·佛教要闻[J].海潮音,第9卷第5期(1928年5月)。 [15]中国佛学会会名说明·佛教要闻[J].海潮音,第9卷第5期(1928年5月)。 [16]蒋总司令令警备司令陈诚迁让毗庐寺驻军为全国佛学会会址令·佛教要闻[J].海潮音,第9卷第5期(1928年5月)。 [17]内政部薛部长致中国佛学会函·法界通讯[J].海潮音,第9卷第7期(1928年7月)。 [18]呈五次中大执监会、国民政府请愿文·佛教史料[J].海潮音,第9卷第7期(1928年7月)。 [19]太虚法师答净心长老冕甫居士融高法师书·法界通讯[J].海潮音,第9卷第7期(1928年7月)。 [20]释印顺。太虚法师年谱[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 [21]中国佛教会为备案事致国民政府呈[Z].1929年4月2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1(1),案卷号1751. [22]佛教会欲受党化[N].申报,1929-06-05. [23]中国佛教会关于成立各省县佛教会的训令·令文[J].中国佛教会公报,第1期(1929年7月)。 [24]记者。全国佛教代表大会三日记[J].现代僧伽,第2卷合订本(1929-1930年)。 [25]大醒。考察江浙佛教纪实[J].现代僧伽,第2卷合订本(1929-1930年)。 [26]记者。中国佛教会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的经过[J].现代僧伽,第4卷第2期(1931年6月)。 [27]记者。全国佛教徒第三届代表大会略记[J].海潮音,第12卷第4期(1931年4月)。 [28]记者。空设的中国佛教会之哑谜[J].现代僧伽,第4卷第3期(1931年10月)。 [29]太虚法师告全国佛教徒代表·教况[J].世界佛教居士林林刊,第29期。 [30]大醒。致全国学僧的公开信[J].现代佛教,第1卷第1期(1932年1月)。 [31]芝峰。王森甫居士告“全国僧寺住持书”[J].现代佛教,第5卷第8期(1933年4月)。 [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三)[Z].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 [33]各省佛教会金山会议[J].海潮音,第17卷第7期(1936年7月)。 [34]中国佛教会为改组事致民众训练部呈[Z].1936年3月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87. [35]法舫。改革中国佛教会之意见·佛教春秋[J].海潮音,第17卷第3期(1936年3月)。 [36]圆瑛致石瑛函[Z].1935年11月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87. [37]民众训练部为江苏省佛教会应结束停止活动的签函[Z].1936年2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87. [38]民众训练部为湖南省佛教会改组为中国佛教会湖南省分办事处事复湖南省执行委员会函[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87. [39]民众训练部为安徽省佛教会常委本僧等呈控中国佛教会假借代表名义擅自变更组织请收回成命事致安徽省党部公函[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87. [40]中国佛教会为市县佛教会改组事致各省党部函(1936年7月)[J].中国佛教会会报,1936,(7)。 [41]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为第一次征求会员规则事致中国佛教会指令[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66. [42]中国佛教会为举行第一次征求会员因时期不及拟展期一月事致民众训练部呈[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66. [43]古。征求中国佛教会会员后感[N].佛教日报,1936-02-12. [44]中国佛教会为本会第七届第一次征求会员名册事致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训练部呈[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66. [45]法舫。中国佛教会第七届代表大会·佛教春秋[J].海潮音,第16卷第6期(1935年6月)。 [46]常惺。中国佛教徒对中国佛教会应有之认识[J].佛学半月刊,第114期(1935年11月)。 [47]太虚大师致屈文六居士书·现代佛教史料[J].海潮音,第17卷第7号(1936年7月)。 [48]记者。中佛会第七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现代佛教史料[J].海潮音,第17卷第9号(1936年9月)。 [49]陈念中。整顿中国佛教会意见[J].海潮音,第17卷第9号(1936年9月)。 [50]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要点说明[N].佛教日报,1936-07-04、05、06. [51]民训部派员来沪视察[N].佛教日报,1936-06-14. [52]俨然。读了中央民训部修订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后的希望[J].海潮音,第17卷第7期(1936年7月)。 [53]张廷灏为佛教会事致王一亭居士函[N].佛教日报,1936-07-07. [54]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众训练部为中国佛教会召开第七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致中国佛教会训令[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73. [55]中国佛教会为遵令定期召开第七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致民众训练部呈[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73. [56]民众训练部为派代表来部洽商应对中国佛教会第七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方略事致内政部函[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73. [57]中国佛教会理监事联席会纪闻[J].佛学半月刊,第135期(1936年9月16日)。 [58]民众训练部为速送中佛会代表候圈人名单事致中国佛教会总办事处电[Z].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73. [59]民众训练部为整理中国佛教会事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呈[Z].1936年9月2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73. [60]中央党部代表杨家麟先生训词[J].中国佛教会会报,1936,(11)。 [61]弹劾中国佛教会理事长圆瑛书[J].人间觉,第2卷第12-13期合刊(1937年7月)。 [62]太虚大师辞筹建会所常委致中国佛教会函[J].人间觉,第2卷第12-13期合刊(193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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