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晚唐至北宋初期的枢密使制度,近二三十年来有不少研究成果,对于枢密院之机构沿革、职权运作乃至长官任用资格,对于宋代中书、枢密的相互制约,都有详尽的讨论[2]。论者通常指出,枢密院为典兵之所,而宋代乃多以文臣为长贰[3]。自北宋中期,即认定这一作法为太祖、太宗朝的创设,视之为“祖宗成规”[4]。尽管就发展趋势而言,这种说法有其道理,但宋初的实际状况,比人们以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要厘清北宋前期政治格局及制度设施的发展轨迹,不能不把我们关注的时段放长;而且,尽管新王朝的建立为制度更革提供了契机,却并不意味着全新制度的开始。历史上官僚政治制度的建设、存在与发展,事实上是与统治者的政治行为相关的、多种因素交错互动的社会过程;制度本身是处于不断调整建构之中的。把握制度运作更革过程中的阶段性环节,即成为我们认识该制度的关键所在。 本文所特别关注的,是“机要之司”枢密院逐步解脱其作为皇帝近密私属性质的过程。从帝王任用宦官掌机要,一变而任用亲信僚属,再变而为主要任用文臣,虽然反复错综而非直线发展,却基本上反映出这一机构逐渐由内廷向外朝转变的路径。本文希望通过对于晚唐以来枢密院职能性质的演变以及宋初枢密院长官人选背景的分析,探索该机构性质在北宋初年次第转变的曲折轨迹。 一 枢密使制度的形成,有一过程[5]。宦官掌机要,既是唐代后期政治运作中酿成的重大问题,也是开元天宝以来中枢决策、实施体制变化的产物[6]。宦官专权所侵夺的主要是南衙宰相之职权;这种状况之所以能够持续百年之久,既是由于内廷枢务处理体制发生了变化,也是由于从根本上来说,其背后有皇帝的默许甚至支持。以宦官掌机要,是皇帝任用密迩“家奴”以制约外朝之努力的组成部分。就一般情形而言,当时的宦官对于皇帝虽跋扈又依附,皇帝对于宦官既戒惧亦倚赖;只是在双方矛盾激化的情形下,才势如水火而互不相容。 天复元年(901)正月,唐昭宗亲遭废立之余,乘成功擒杀“四贵”之机,宣布革除以往“宰臣延英奏事,枢密使侍侧,争论纷然……挠权乱政”的状况,但也不过下令“俟宰臣奏事毕,方得升殿承受公事”[7];并且当即任命了新的枢密使。当时,尽管宰相崔胤、陆扆曾上言反对“中官典兵”,建议由自己兼主左右神策军,他们却并未建议由外官执掌枢密。这正是由枢密使沟通宫禁内外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 朱温强行缴夺了宦官长期把持的军事、机要权。天祐元年(904),枢密使一职,命其“亲吏”蒋玄晖担当。是为外朝臣僚担任此职之始。这一转变在当时之所以可能实现,是权力中心已经发生了转移的结果。次年蒋玄晖得罪后,继之短暂“知枢密”的王殷,亦为朱温亲随。其后一度废枢密使不置。 五代时期,国家政治体制的运转,以军机要事为中心;枢密使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通常由具有实际军政斗争经验而又获知于主子、受到器重的武将或文吏担当。这些人大多是辅佐皇帝夺取政权的心腹亲信;其职任性质,仍然属于供职于皇帝身边的“内职”[8]。 后梁置崇政院。据《资治通鉴》卷二六六,开平元年(907)四月辛未条, 以宣武掌书记、太府卿敬翔知崇政院事,以备顾问、参谋议;于禁中承上旨,宣于宰相而行之。宰相非进对时有所奏请,及已受旨应复请者,皆具记事因崇政院以闻。得旨则宣于宰相。 在解释“崇政院”设置时,不少记载直接称之为“即枢密院”,但这一改动,并非简单的名称更易。这一机构的职权被正式扩充为“备顾问、参谋议”;而且,称谓的变更,在保留了必要职任的同时,又示人以改弦更张之意。 从这段话中我们也看到,“知崇政院事”居于禁中,其职掌是:一,在皇帝身边参与机要事务的决策;二,在禁中的君主与外廷的宰相之间内外沟通。该职并不直接指挥朝政,仍然具有“内职”性质;但它不再由“内臣中使”担当,而是由皇帝亲信文吏或武臣担任--衔接这一转变两端的是其“亲随”实质。当时的“知崇政院事”敬翔,即自视为“朱氏老奴”[9]。这一职任以外臣而掌内廷机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过渡的性质,被视为皇帝的“私人”,显然尚未完成向外廷中枢机构首脑的转化。 北宋前中期,欧阳修、宋敏求、沈括等人都曾在史馆中见到过后梁时期的《宣底》,从中可窥得当时中书与崇政院关系之一斑。 《新五代史》卷二四《郭崇韬安重诲传论》: 予读《梁宣底》,见敬翔、李振为崇政院使,凡承上之旨,宣之宰相而奉行之。宰相有非其见时而事当上决者,与其被旨而有所复请者,则具记事而入,因崇政使闻,得旨则复宣而出之。梁之崇政使,乃唐枢密之职,盖出纳之任也;唐常以宦者为之,至梁戒其祸,始更用士人。其备顾问、参谋议于中则有之,未始专行事于外也。至崇韬、重诲为之,始复唐枢密之名,然权侔于宰相矣。后世因之,遂分为二:文事任宰相,武事任枢密。枢密之任既重,而宰相自此失其职也。 沈括《梦溪笔谈》卷一《故事》解释“宣底”含义说: 予按唐故事,中书舍人职掌诏诰,皆写四本:一本为底,一本为宣。此“宣”谓行出耳,未以名书也。晚唐枢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书,即谓之“宣”。中书承受,录之于籍,谓之“宣底”。……梁朝初置崇政院,专行密命。至后唐庄宗复枢密使,使郭崇韬、安重诲为之,始分领政事。 从“行密命”到“领政事”,后唐时期的枢密院,职权明显扩张。《五代会要》卷二四《枢密使》说:“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崇政院依旧为枢密院。”其实,所谓“依旧”者,只是名称而已。从中唐枢密之设,到后梁崇政院、后唐枢密院,其职责自出纳帝命而非法干政,再到参预谋议、“专行密命”,复至分领军国大政。名称的改易恢复背后,是实际职权的不断变化。 高承《事物纪原》卷四《枢密》条引《君臣政要》云: 后唐庄宗始用郭崇韬分中书兵房置枢密院,与宰相分秉朝政。 这一措置,并非简单的府属调动。这一说法也提示我们,后唐枢密院不是直接承接后梁崇政院而来,而是建立于职能机构调整基础之上的。晚唐至后梁,宰相机构中书门下事实上已经无法操纵军政事务;至此,兵房自中书正式分离,保证了军事机要权的集中统一。枢密院有了整备的专属部门,职能扩大,成为正式的外朝机构,并且明显侵夺着宰相职权。枢密使权力进入其最盛期。司马光《资治通鉴》中说: 梁太祖以来,军国大政,天子多与崇政、枢密使议,宰相受成命,行制敕,讲典故,治文事而已。[10]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九五“郭崇韬安重诲皆枢密兼节度”条中也对比道: 唐时侍中、中书令不轻授,而同三品、同平章事即为宰相。若五代,则又必以兼枢密者方为有相权;如豆卢革辈,但有相名耳。 后唐同光时,庄宗曾任用宦官张居翰为枢密使,与郭崇韬对掌机务;郭崇韬被杀后,又补宦官李绍宏充枢密使,反映出枢密使任用人选问题上的反复。而张居翰“每于宣授,不敢有所是非,承颜免过而已”[11];李绍宏尽管当庄宗时曾“每为庇护”李嗣源,在嗣源即位为帝后,却改任亲随安重诲与孔循为枢密使。此后,枢密使由外官充任的做法,才算稳定下来[12]。这不仅与“人主”个人的抉择倾向有关,亦与时代压力下发生的机构性质变化有关。 后唐明宗时,因为“帝目不知书,四方奏事皆令(枢密使)安重诲读之。”[13]显然,此时枢密使的职权范围统揽甚广而不止限于军事事务。而这种权力鼎盛的局面,一方面要求枢密使本身具备较强的素质能力,另一方面也容易招致帝王的疑忌,思有以控御之。 晋高祖于天福四年(939)废枢密院,而“以印付中书,院事皆委宰相分判”[14];然而,当时事任格局未改,宰相以“在中书守历代成规”[15]为己任,“勋臣近习不知大体,习于故事,每欲复之”[16]。天福七年高祖去世不久,宰臣冯道等人即上表于少帝,“请依旧置枢密使”。表文中说: 窃以枢密使创自前朝,置诸近侍,其来已久,所便尤多。……所愿各归职分,岂敢苟避繁难。伏请依旧置枢密使。 史臣称: 初,高祖事后唐明宗,睹枢密使安重诲秉政擅权,赏罚由己,常恶之。及登极,故断意废罢,一委中书。至是冯道等厌其事繁,故复请置之,庶分其权。[17] 奉“避事保身”为原则的冯道等人,以外朝文职宰臣身份典掌枢密机要,在当时无疑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枢密使特具的“置诸近侍”性质,尤在外朝宰臣“职分”之外。同时,这也使人们注意到,枢密院在当时“正发展成一种被普遍接受和有效的制度,非中书所能取代。”[18] 开运元年(944)“复置枢密院,以桑维翰为中书令兼枢密使,事无大小,悉以委之”[19]。废罢了五年的枢密院恢复之后,其长官事实上获得了更大的权力。此时的平章事兼枢密使成为中央的真宰相,前引王鸣盛所谓“有相权”的“兼枢密”者,应指枢密使徙宰相后仍兼领枢密者[20],而其权力主要是来自于枢职。 后周的枢密院长官中,仍以王朝创建期的元从功臣为多。世宗时,郑仁诲、魏仁浦、王朴、吴廷祚先后担任枢密使,或太祖旧臣,或世宗故吏。而与此同时,枢密使不再如后汉时直接领兵,权势有所收敛。世宗去世前,曾经安排宰臣范质、王溥参知枢密院事。诸般措置,反映出冀图军政权力有所制衡的意向。 枢密院职能的演变,是与它自内廷向外廷机构转化的过程同步进行的。枢密院转为外朝中枢机构的格局,自后唐以来即逐渐显露端倪;后晋时期的反复,恰恰证明了这一格局在当时已被接受;后周已着手“引中书以分枢权”[21];北宋初期则在经历了一段曲折之后正式确立了中书与枢密院对持文武二柄的体制。 二 赵宋代周,太祖并不急于调整中书门下领导成员。当然,留用旧朝宰相的情形,五代以来并不少见。在动荡的时局中,这给无奈的人们带来政策延续方面的某种稳定感,从而亦有利于新政权的立足。 留用旧朝宰相这种作法的背后,还有另外一层原因,这就是作为总领行政事务的权力机构,中书门下在当时所起作用有限。宰相作为中书门下的首长,实际上是政务领导,既不是帝王的腹心,也不是决策的主导。 据《宋史》卷二四九《范质传》: 先是,宰相见天子议大政事,必命坐面议之,从容赐茶而退,唐及五代犹遵此制。及质等惮帝英睿,每事辄具札子进呈,具言曰:“如此庶尽禀承之方,免妄庸之失。”帝从之。由是奏御浸多,始废坐论之礼。 “坐论之礼”之废,实际上是趋势发展至此之必然。这里有助于人们理解当时情势的关键,或许不仅仅在于是否“命坐”、“赐茶”,而更在于“每事辄具札子进呈”。唐代中期以后,随着三省制向中书门下体制的转变,中央决策机制逐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宰相决策权的实务化即宰相职权的政务化趋向”[22]。晚唐五代时期则在体制转变因素之外更有政治上对于宰相权力的排抑,宰相在一定程度上不过是王朝礼仪秩序的象征,能够“见天子议大政事”的机会与范围相当有限。这种状况,直至乾德二年(964)赵普代范质、王溥、魏仁浦任相后才有所变化。 与宋初数年中书门下班子大体未动形成为鲜明对照的,是对枢密院长官次第渐进的调整。周世宗临终前特地安排“参知枢密院事”的宰相范质、王溥,赵宋开国即不再参知枢密院事。留任的两位枢密使,魏仁浦兼任,吴廷祚专任;而开国皇帝的亲信赵普,首任枢密直学士,继而踏进密院长官的序列,成为宋代第一位枢密副使。建隆三年(962),宋太祖以“均劳逸”为由,将周世宗以来“掌枢务,有年于兹”的吴廷祚调为藩镇节度[23],赵普则升任枢密使。 太祖乾德年间,政权重心发生了明显的转移。随着赵宋政权的初步稳定与制度设施陆续走上正轨,宋初三相(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后周三相”)去职而赵普出任宰相,中书门下摆脱了尴尬与微妙的处境,转而成为朝廷议政的核心机构。伴随这一过程同时展开的,是枢密院进进退退、步履蹒跚地摆脱了“内廷”“私人”的性质,逐渐成为与中书对掌文武大政的部门。 北宋初期枢密院机构性质的过渡,经历了大约半个世纪的过程。 研究者通常指出,“宋太祖设置枢密院,究其用意,显然是为了与中书门下对掌军、民大政,所谓‘势均中书,号为两府’,以枢密院的长官来分割宰相的掌兵之权。”[24]“边事兵机,多用枢密言。”[25]其实,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枢密院长官的职责并不限于参议军事、除授武官及内职,也不限于运筹兵机,而包括着参与种种帷幄之谋。可以说“参谋议,备事变”一直是其主要职能。《文献通考》卷五八《职官考十二·枢密院》中,马端临有段按语说:“祖宗时枢密院官虽曰掌兵,亦未尝不兼任宰相之事。”他所说“宰相之事”,是指除授、文史等具体事项;事实上,当“祖宗时”,特别是太祖、太宗之时,枢密院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是用来防范肘腋之变的[26]。这一性质决定着枢密院运作方式的走向,也决定着枢密使人选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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