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清政府与朝鲜关系。平田之“问”表明,他们对当时中朝关系十分关注。郭育龄解答了“奉万物而有朝觐之礼”,谨慎地避开了敏感的“附庸之义”关系定性和“年号制令从贵国之命”问题。学者们对这一段朝鲜“朝天使、燕行使”研究成果很多,成了目前中韩日三国学术热点。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韩国林基中《燕行录研究》、孙卫国《大明旗号与小中华意识--朝鲜王朝尊周思明问题研究(1637-1800)》、徐东日《朝鲜朝使臣眼中的中国形象》、日本学者夫马进《朝鲜燕行使与朝鲜通信使--使节视野中的中国、日本》、杨雨蕾《燕行与中朝文化关系》等。[4]所谓“附庸之义”,就是朝鲜朝国王对中国明清两朝奉行的是“事大”政策,以明朝为正宗中华文化的代表,相对于明朝,朝鲜朝就是“小中华”。而对于清朝,表面上是顺从,其实是对清朝以野蛮民族文化视之,而以朝鲜朝为正宗中华文化的中心自居。所奉年号,以明崇祯为准,而不是施行清朝皇帝年号,得到清政府默许。平田以为所奉年号是清朝皇帝年号,肯定是误解。 第四类,关于中国历史地理与茶文化。比如认定“三国魏吴挑战于合肥”的具体方位,在方法上,讲求古今对应,即立足于古今区域行政区划的变迁而确定合肥,就是今之江浦,还进一步描述具体的地理环境和交通优势。对唐茶之制中的松罗茶说明也是如此,从产地,到种植,到具体的制茶工艺,一一道来,可为当时郭育龄版的《茶经》妙典。 第五类,关于词语意义理解的,属于汉语词汇学内容范畴。具体解说方式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图示:梆子和朝里壁;二是具体词义描述和用同义词解释:哨探、搦;三是比较,抓住中日对应词的特点进行比较说明。比如:日本/中国、上户/巨量、下户/浅量、着/穿(战袍)。这当中,“着”的穿义,今天日语还保存着,即“着ゐ”。有意思的是,郭育龄是用“着”来解释的。“着”是中国十分通行的“穿”义动词。比如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诗“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二刻拍案惊奇》“说着了小服,从西门进来了”。两个“着”,都是“穿”义动词。 二、《清客新话》“短札”所透露的各类信息《清客新话》“短札”即“修归楫之际船岸分居来往短札”部分,计30封信。只有第一封有确切的日期,即二月二,其他的没有日期,只有二月字样。但看得出来,基本上是郭斗悬等人在岸上与在船上人的往返短信。 这些“短札”所涉及的内容是:第一类,是在船上人请求在岸上的郭斗悬等人送来所需食品、日常用品等事项的。比如名字叫以中的来信: 自本船赠岸上。来字,乞发山泥两担,若得练就付来尤妙。此乃修灶致用也。立待蜡烛,再付九对来。如即雄野鸡,要买一只。黄四爷要小烛半斤,丘子云(要)大鱼四尾。 第二类,是在船上人向在岸上的郭斗悬等人汇报吴德等人生病医治情况,及征求吴德死后处理问题意见的。比如: 乞见字,拔冗即到船上来一看,以便下药,万不可迟。病人粥饭不食,寒热难遏,速速带药并三官。即来再闻,并药引、生姜、葱,船上亦无。 第三类,是在船上人向在岸上的郭斗悬等人汇报修船等事宜。 大爷,收白。见字,即可照样钉十只,钉大桅面梁用。外要鱼二尾,系顾正此。来熟土已收。承教,即遵法制度搪灶耳!此复! 第四类,是郭斗悬等回复船上人来信,称为“回”、“自岸遗船”、“呈本船”。 二月回。接来字。已知吴德之故停安,令船俱喜,所谕不可付。印上岸,自当遵命,所来之物,俱炤账为说;所取之物,亦炤账奉上。其水将有一舱;其小菜亦不必多付下来。外可买苍术三四两,醋一二斤,黄豆三五升。船上诸事,有良志炤看。不必大爷挂念。专此奉复! 应该关注《清客新话》“短札”所透露的信息。表面看来,这30封“短札”,似乎都是些“唐船”上人和岸上郭斗悬等人鸡毛蒜皮之事,没有什么可叙及的。但透过这些零散的事例,可以挖掘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其一,虽然是同一个“唐船”上的人,但船主和船员之间物品来往,是以“炤(造)账为说”的。往来账目要清楚,反映了船主和船员之间财务出纳制度的关系。在“短札”中的这种“收账”、“开账”、“林开文入账”、“物以炤账收讫”字眼时而可以见到。另外,还有所谓的一整套程序。比如有:“鹿肉尚有三腿,如要,即写字来取刻下来,物以炤账收讫。各兄在岸上,倘得暇,可将花名册并货册钉写,恐到时,未能所立就。其三位,可到时再议,或花不写亦该钉,每头序写便往回数次地,名曰期。亦免临时思索。”记载得很详细。表明了“唐船”财务制度的严密性。 其二,从30封“短札”的礼仪形式来看,“唐船”内部等级森严。在称谓上,有“郭大爷”、“黄四爷”、“育老原兄大人”、“二爷”、“王四爷”、“三爷”等,这种礼仪形式背后蕴含着严格的“唐船”内部等级制度,不可不关注。 其三,船上人向在岸上的郭斗悬等人汇报和建议,体现着“唐船”内部管理基本方式。郭斗悬是船主,称为“船头”。我们看“短札”,标明写给“大爷”的有5封,其他虽然没有标明,但大多数是写给他的。重要的事情首先要由他来决定。郭育龄作为“财副”是第二把手。看得出来,郭育龄因为有文化,也是该“唐船”上举足轻重的人物。比如在“短札”称他为“育老原兄大人”;还写作“育黎”,应该是育龄的音讹;要让他给生病的船员“扶病”。有记载说,他回到船上也生病了,但后来在船上掌事。而最初,即郭斗悬受邀于岛上之时,名叫良志的管理船上的具体杂事,有“船上诸事有良志炤看”可证。名叫以中的人是船上的文化人,传达船上人的要求和信息。还有林开文(管理入账之事)、金兆威(称为教弟)、“王四爷”(托笔致谢)、金贵官、明光、潘、严二司(应该是管理修整船上之事)、丘应龙(称为教弟)、吴德(死者)、张见远(有文化)、钱大爷等,各司其职。金兆威、丘应龙对郭斗悬称为“教弟”,是不是和当时流行在福建“八闽大地”的天主教有关,也未可知。但用酒“敬神”似乎与此无关。 其四,敬神。比如:“初二日敬神,已无酒可用”;“明日致神之事,亦以领悉”;等等。所敬之神为何?这里没有清楚说明。据学者们研究,古代福建的海神信仰是多种多样的,有天妃、临水夫人、龙神、拿公、陈文龙、苏臣诸神等,都担负着“慈航普渡”的庇护任务。明清两朝很多出使琉球的福建人崇敬“海神”。齐鲲描述:“国朝册封琉球,向例请天后、拿公神像供奉头号船,请尚书神像供奉二号船。”这是说,要虔敬地迎供祀奉在船上的各种海神。等到册封之船抵达琉球后,又“涓吉鼓乐,仪从奉迎船上天妃及拿公诸海神之位供于上天妃宫内,朔、望日行香”。当册封使们完成使命回到福建后,还需“奉安天后行像,拿公于故所”,才敢各自安歇。可见,明清奉使琉球诸使节对供奉海神非常重视。[5]而前往长崎港进行贸易的这艘福建“唐船”船主和船员是否也有这种“海神”信仰呢?从这里的记载看,肯定是有的。 其五,“唐船”所遵循的“丧葬”习俗。围绕着丧事处理,也存在着值得思考的问题。有封“短札”记载了吴德“丧事”处理问题: 1.其吴德之尸,昨夜头目验过入棺,停在橹后撬头前。令通船客人要写连名呈状,求此处君上将吴德棺木在此入土,未知可能知诸客之愿否?乞否兄与?2.所来各项具已点取明白,(吴德)其棺已合,专候验过入验(殓)也。3.其棺材已完成入棺,不知可要本地头目看过否,乞示下,以便入殓。4.承谕吴德之故,昔夜入殓。即日即着人将船内收拾干净。又将炭醋苍术熏灼压之。又拨四人在仓睡卧,不必再费清思矣。棺上用绳因未来耳接教,即令顾正料理也。5.吴德之尸今已七日,口内流出血水。乞船主如何永王上速速上岸入土,再迟一二日,恐船上不堪此闻。 这里有几个问题:一是“在此入土”为何要“求此处君上”?二是为何要“本地头目”“验过入验(殓)”?三是吴德之尸入殓已七日,还不见船主将之“上岸入土”?这些问题恐怕与“唐船”所遵循的“丧葬”习俗及与对马岛的“丧葬”习俗是否吻合有关,是很值得研究的。 其六,日本对前往长崎港进行贸易的“唐船”出台一些限制措施。《呈本船》记述到: 呈本船,长崎之使船已到。其来文着即回唐,不许漫往长崎等语。适间已求过再三,难以作主。到此处,令人魂飞而魄散矣!究竟不知如何结果,先此报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