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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的生产方式与农民(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现代史学》 傅衣凌 参加讨论

四、隶农的本质
    现在就要轮到讨论本文所谓的隶农的问题。隶农是什么样东西,他们所代表的是什么?这似是困难,而实很简单。譬如有人问农奴是什么东西?我们可以无疑地说:农奴是适应封建社会必须的产物。那末,我们也同样地说:他是中国历史的特殊现象--适应的经济关系底必然的产物,而代表亚细亚社会的生产方式,他们不是农奴,亦非佃农,而为一种的隶农。关于他的本质,将在下面详细之。
    (一)中国农民的重负
    我们晓得在封建时代,地主予农民以分有地,农民则为地主劳动,以取得生活必需品。其支付的形态,有所谓地租与力役。上面已说过中国为了特殊的关系,未能急速地走上资本主义之路,而变为高利贷、商人资本与封建经济三位一体的东西。所以使中国的经济,长期地陷落于停滞不进的状态中。于是此时活动的人物,多属于上面所说的两大集团,而其活动的战场,仍在土地上面,故中国地主的前身,不是商人阶级,便是封建贵族。因此,中国的农民除受了封建的剥削外,还要受高利贷和商品经济的侵蚀。有地租,又有力役,还有可怕的商品摆在眼前。
    现在试举唐代的税赋,以代表中国农民负担之一斑。
    武德七年始定均田赋税,凡天下丁男十八以上者,给田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余为口分。永业之田,树以榆桑枣及所宜之木,田多可以足其人为宽乡,少者狭乡,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其他(应为“地”)有薄厚,岁一易者倍授之,宽乡三易者不倍授。工商者,宽乡减半,狭乡不给,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世业田,自狭乡而徙宽乡者得并卖口分田,已卖者不复授,死者收之,以授无田者。凡收授皆以岁十月授田,先贫及有课役者;凡田,乡之有余,以给比乡;县有余,以给比县,州有余,以给比州。凡授田者丁岁输粟二石谓之租。丁随乡所出,岁输绢绫絁各二丈,布加五之一;输绫绢纯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谓之调。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13】
    这可观农民负担之重。其间虽不无变动,大体上还是如此。这种剥削形态,的确是最典型的亚细亚社会底地租与力役,较诸封建的剥削,还进一步。因为在封建时代,尚为自然经济,此时则不然了,农民不但为地主作必须的劳动,且须为地主累积剩余品,以应市场的要求,还只有在农民身上加紧地剥削。一面因土地的大兼并,而地主又可以不守封建的信条,任意驱逐农民,常使农民有失地之苦。这样,农民为谋生存起见,宁可依赖于地主而为隶农,因为隶农除负了地租之外,不必再负国家的劳役,在表面上虽说是自由农,实际还不如隶农的自由。
    (二)农民之农奴化
    基于上面的原因,中国农民是较农奴还不如了,兹试从文献上的考察,引两三个例,以见农民之农奴化。
    其一则为晋代的佃户:
    佃客起于晋初,王公贵人各自占荫,以官品为差,多者四五十户,少者一户,《文献通考》卷十一:“晋武帝平吴之后,令王公以下得荫人为衣食客及佃客,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品九品一户。”又东晋“官品第一第二佃客无过四十户,每品减五户,至第九品五户”。其五人号日大家,“其客皆注家籍,皆无课役,其佃谷与大家量分”(《通考》原文)。盖一种农奴制也。【14】
    第二则为宋代的客户、佃客:
    川陕豪民多旁户,以小民役属者为佃客,使之如奴隶,家或数十户,凡租调庸敛悉佃客承之。【15】
    宁宗开禧元年,夔州路转运判官范荪言:“本路施、黔等州荒远,绵亘山谷,地旷人稀,其占田多者,须人耕垦,富豪之家,诱客户举家迁去。乞将皇祜官庄客户逃移之法校定,凡为客户者,许役其身,毋及其家属;凡典卖田宅,听其离业,毋就租以充客户;凡贷钱止凭文约交还,毋抑勒以为地客;凡客户故,其妻改嫁者,听其自便,女听其自嫁。庶使深山穷谷之民,得安生理。”刑部以皇祐逃移旧法,轻重适中,可以经久,淳熙比附略人之法太重,今后凡理诉官庄客户,并用皇祜旧法,从之。……【16】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了然中国农民的生活,还赶不上农民生活的水平线,差不多全隶属地主,哪里像欧洲的佃农有独立的身份?此外,伴随这个制度而同时产生的,还有一个“欠债还利”的办法。
    至道二年,诏江南、两浙、福建州军,贫人负富人息钱无以偿,没入男女为奴婢者,限诏到,并令检勘还其父母,敢隐匿者治罪。【17】
    为更欲认识中国农民生活的真相,兹再引宋人底一段话,来互相参证。苏老泉曰:
    周之时用井田,井田废,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资于富民,富民之家地大业广,阡陌连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隶,安坐四顾,指麾于其间。而役属之民,夏为之耨,秋为之获,无有一人违其节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已得其半,耕者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是以田主苟不其半以至于富强,耕者日食其半以至于穷饿而无告。夫使耕者致于穷饿,而不耕不获者坐而食富强之利,犹且不可,而况富强之民,输租于县官,而不免于怨叹嗟愤。何则?彼以其半而纳县官之税不若周之民以其全力而供其上之税也。周之十一,以其全力而供十一之税也,使以其半供十一之税,犹用十二之税然也,况今之税,又非特止于什一而已,则宜乎其怨叹嗟愤之不免也。噫!贫民耕而不免于饥,富民坐而饱且嬉,又不免于怨。其敝皆起于废井田。……【18】
    (三)中国农民暴动的特质
    为了这个缘故,中国农民暴动底特质,非徒反抗地主们底惨酷的压迫,而尤其痛恨那些杀人不见血的商人阶级,用了商品经济的力量,吮吸他们的膏脂。所以当唐代黄巢暴动攻陷广州时,他杀死了很多的外国人。
    据当时阿剌伯商之旅行记,则当乾符五年黄巢陷广州时,回教徒、景教徒、袄教徒被害者已十二万人,则外国人流离之多可想。【19】
    这便是一个好例,黄巢为什么杀死这些外国人呢?就是当时的外国人,多做商业的勾当,来诈取中国的农民。至如农民之反抗地主,差不多为历代农民暴动的本色。不过这里我要特地提出中国农民暴动的特质,有含着这样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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