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对人类群体的基本看法而言,近代之前的中国所具有的是华夷观。在很大程度上,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的核心就是以华、夷之辨也就是华、夷之别为核心的华夷观。所谓华、夷之辨就是指居住于中华大地或中国--世界“中央之国”--的人们群体为文明的华夏人,而居住在华夏或“中央之国”以外的四方的人们群体则是野蛮的夷人,华、夷之间有着天壤之别。考古资料证明,至少在商代就有了华、夷之辨。根据甲骨文专家胡厚宣的考证,早在殷代就有“中国”意义的称谓,即殷人不仅已经有了“五方”的概念,而且认为自己居于“五方”之中央,称自己的国为“中国”。⑩“华夏”一词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47年):“楚失华夏”;唐孔颖达疏:“华夏为中国也”。这就是说,华夏之人们群体与中国之人们群体是同一种含义。从字义上来讲,“华”字有美丽的含义,“夏”字有盛大的意义,“华夏”所指即为居住于中国的具有高度文明的人们群体。 按照华、夷之辨,与华夏之人们群体相对应的,则不论身处何方,都是野蛮的人们群体。在商代卜辞中就已经开始频繁地出现“伐羌”、“征鬼方”、“征犬方”、“伐孟方”、“伐夷方”、“征夷”、“征尸方”等文字。“鬼方”、“犬方”、“孟方”、“夷方”都是指居住于中国之外的“野蛮群体”,其中特别令人注意的就是“尸方”。郭沫若认为:“所谓尸方,大约是包括东夷全体。古音尸与夷相通,周代金文称夷也用尸字。看这情形,尸当是本字,夷是后人改用的。称异民族为‘尸’者,犹今人之称‘鬼子’也。”(11) 后来,渐渐地“夷”便随“尸”而成为华夏“文明人”之外其他各方“野蛮人”的总称,而华、夷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内诸夏而外夷狄”;“不以中国从夷狄,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 上述从夏、商朝开始的华、夷之辨后来成为主导整个古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儒家思想的精髓。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孟子曰:“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於夷者也!”而儒家对华、夷之辨的肯定对随后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具有主导性影响。于是,古代中国的政治和文化精英们对人们群体的看法始终保持着以华夏群体为贵、为中心,以华夏之外的其他夷狄群体为贱、为边缘的基本观念,即通常所说的华夷观。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传统华夷观的影响下,古代中国的统治者们将世界视为一个“朝贡”或“封贡”体系,而当时的文人雅士们则将世界称为“天下”。在我们先辈的心目中,“天下”的“朝贡”体系是一个有着明显等级制的体系。就国际层面而言,这样的等级制就是居于世界“中央”的中国为“上朝”,也就是“朝贡”体系中的最高层;居于四方的“蛮夷”最多只能是受“上朝”册封的低等藩国,而更多的“蛮夷”干脆就是无国、无家、无君臣之礼的“乌合之众”。就国内层面而言,则有着君臣、贵庶、高低、上下乃至男女的严格等级制度,而这种将居住于中国的同为华夏的人群分为不同等级的做法,儒家称之为“礼”。“礼”就是开化、文明的表现,也是区分华、夷的根本标准。由此可见,从华、夷之辨发展而来的古代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华夷观、天下观、朝贡观、君臣观等,与民族主义所强调的对内的自由、平等以及对外的主权、独立等观念完全背道而驰。 尽管源自近代西方的民族主义在承认人类被划分为称作“民族”的不同的人们群体的同时,从一开始就具有本民族至上的狭隘性,即总是倾向于认为本民族是优秀的民族,而且随着民族主义的不断发展甚至还产生了视本民族为最伟大、最优秀民族的民族沙文主义、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等,但是纵观民族主义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即使在法西斯主义大行其道的时期,民族主义也并不因为其狭隘性而认定本民族是居于“天下”中央的文明民族,而余者均为野蛮的民族。不能否认,自近代以来,正是在民族主义的推动下,西方各民族在向全球扩张的过程中,总是将东方各民族视为野蛮民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也正是在民族主义理念的作用下,现代西方体系内部的各民族却认同民族独立和民族平等诸民族主义的理念;同时,西方体系内以民族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各民族国家至少在国际法的层面上也承认相互之间的平等。更需要注意的是,正是在东方各民族(包括中华民族)反西方殖民主义的过程中,源自近代西方的民族主义逐渐成为它们的有力思想武器,民族认同、民族独立和民族平等诸民族主义的理念成为它们争取民族解放的最高目标;而努力融入由西方殖民者们所确立起来的强调主权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即通过暴力的或非暴力的手段在现代国际政治体系中建立本民族的主权国家,成为它们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平等的惟一途径。 总之,民族主义的思想意识形态完全是现代性的产物,而古代中国的天下观、华夷观与民族主义的民族独立、民族平等诸理念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因此,中国古代何来民族主义·说到底,民族主义并非我们“民族的”。 二、提倡“理性民族主义”是否就能消除民族主义的负面影响有学者认为:“要完成建立近代民族国家这样艰巨的任务,必须依靠健全的理性指导。因此,我认为应当明确地提倡‘理性的民族主义’。”(12) 按照这种说法,民族主义有“理性的”与“非理性的”之分;前者是应该提倡的,后者则应该受到批判。 其实早在20世纪20年代,西方学者卡尔顿·海斯(Carlton J. H. Hayes)和汉斯·科恩(Hans Kohn)就开始了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和运动的类型学研究。海斯将民族主义分为人道的、传统的、雅各宾的、自由的等不同的类型。(13) 而科恩则将民族主义分为“西方自愿的”和“东方有机的”两种类型,他试图揭示民族主义的某种深层道德目标。科恩认为,英国的、法国的、美国的民族主义是理性的、乐观的和多元的,并且是通过个体的自由选择而形成的;跨过莱茵河,从德国开始并且向东直到俄国和亚洲,社会落后和中产阶级的赢弱导致在贵族下层和知识分子的基础上产生出更为情绪化和威权化的民族主义,并且诉诸于大众的群体本能,也就是说,这样的民族主义是在强调有机的种群认同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科恩指出:“西方的民族主义在其根源上与18世纪的个体自由和理性普世主义潮流相联系,而以后在中、东欧和亚洲兴起的民族主义则与之相反,向另一个方向发展。”(14) 总之,根据海斯和科恩的民族主义分类法,西方的民族主义应归为“理性的”,而东方的民族主义应归为“非理性的”。 虽然海斯和科恩的开创性民族主义类型学研究揭示出民族主义在传播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异,指出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民族主义是不相同的,但是很明显,他们对民族主义的分类特别是将民族主义分为“理性的”和“非理性的”两类则又有着相当大的褒贬含义,即他们比较推崇西方的民族主义而贬抑东方的民族主义。然而,从民族主义的发展历史看,即便是科恩所推崇的西方的“理性民族主义”,不论是英国的、法国的或者是美国的,都具有明显的两面性:西方的“理性民族主义”确实为英、法、美等国在确立政治民主制度、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恰恰也是这些国家的“理性民族主义”,又都在历史上扮演过非常不光彩的推动殖民扩张的角色。不仅如此,西方的“理性民族主义”也同样是导致一系列国际战争的根源,第一次世界大战便是最为典型的一例。直到今日,美国的“理性民族主义”依然推动着美国在全球实行新帝国主义政策。由此可见,就对历史和现实的影响而言,海斯和科恩所谓的西方“理性民族主义”并非只有正面的影响,而且还有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实际上,就本质而言,不论是何种民族主义,其思想意识形态本身基本上都是建立在现代理性基础之上的,因为民族主义本身就具有明确的现代性,而现代性的基础就是源自近代西欧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上文中所归纳的民族主义的一系列基本理念的基础也是现代理性主义。现代理性主义强调:世界万物不论主体、客体都是可以说明的,人世间的一切原则上都能被置于一个单一的系统之内。换句话说,不论哪种民族主义,就其本源而言,其基本理念都是建立在现代理性的宏大叙事之上的。即便是走向极端的、对人类社会极具破坏性的民族主义,比如上个世纪给全世界带来灾难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法西斯主义,也都是“现代理性”的产物。纳粹德国在欧洲建立的一系列集中营和毒气室以及对犹太人所实施的大屠杀,都是“理性的”,而并非“非理性的”。正如当代英国著名社会学家齐格蒙·鲍曼所指出的那样:纳粹大屠杀的现代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理性思维、官僚体制及现代科技。鲍曼认为:“在大屠杀漫长而曲折的实施过程中没有任何时候与理性的原则发生过冲突。无论在哪个阶段‘最终解决’都不与理性地追求高效率和最佳目标的实现相冲突。相反,它肇始于一种真正的理性关怀,并由一个忠实于它的形式和目的的官僚体造就而成”。(15) 日本军国主义者在上世纪的侵华战争中所实施的“南京大屠杀”也进行得非常“理性”,其严密的组织性与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可谓异曲同工。直至今天,日本美化侵略的教科书、日本首相对靖国神社的参拜,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东方民族主义的“理性”特征。 从上述简单的分析可见,今天即使我们提倡“理性民族主义”,也很难避免民族主义的负面影响。 |